iceflowers 发表于 2010-10-14 00:17

本帖最后由 iceflowers 于 2011-6-15 21:13 编辑

u谔谔

kiro 发表于 2010-10-14 00:24

先和他分了。。
然後告訴他,三次這樣的行爲一定會被起訴,而且已經錯過了當時可以解釋的期限,現在還是請個律師保險一些

autdao 发表于 2010-10-14 03:53

人家老罗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也是有括弧的,法院除外。 既然是有年票,忘带了之后nachzeigen 也是可以的,只会罚一点点款,并且不会有记录

stefenlin 发表于 2010-10-14 09:44

先和他分了。。
然后告诉他,每次不解释直接交钱,就等于默认了逃票,律师也帮不了他。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0-10-14 09:59

先和他分了。。
然后这就不关你的事了。。。

abcdef123 发表于 2010-10-14 10:08

先和他分了。。
然后这就不关你的事了。。。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0-10-14 0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5_394:}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0-10-14 10:12


abcdef123 发表于 2010-10-14 1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0:}

iceflowers 发表于 2010-10-14 12:26

^蝋 3# autdao


    L璶琌这\暗碞nFCи问L当时绀\暗AL说猭琌ALぃbG别H绀\稱CCu稱鱼紧ǐHCCC现bLu稱单霩auptverhandlung时驭A暗秆释CCи无语CCL说璶带W獺h问问别H该绀\暗]bи氦@A妒玃ぇU^A结狦иさΝ荨A獺LаF带FCCCCи痷担みA蒃@HZ痷ネˇb@癬A岂ぃHHHH

iceflowers 发表于 2010-10-14 12:32

刚才打的怎么是乱码呢?
我昨晚问他,当时他怎么做的。他说,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只想赶紧交钱走人。。听后我很无语。。在我一再催促之下,他答应拿信找别人问下。若我不催促,他只想等到Hauptverhandlung 的时候再解释。因为他觉得自己没错。。结果我今早一看,他忘了拿信去了。。信还在这。。他到底是丢三拉四呢,还是什么都不上心呢?或者,该注意的不注意,不该注意的反倒用很多心?比如他说,他希望全天下的人过得开心愉快。。有一天他要放弃他现在工程师的工作,而来做他觉得有意义的让天下人幸福的事。。。我很矛盾。。有时候,想,万一以后生活在一起怎么办?这小子是不懂事呢,还是?有时候又觉得他毕竟还小,才25岁。。

xxxyyy 发表于 2010-10-14 12:40

你可以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但别人在乎你怎么做。
有些事不能省,有些口舌必须费。

德国足球加油 发表于 2010-10-14 12:42

他毕竟还小,才25岁。。。。{:5_383:}

骑车的 发表于 2010-10-14 12:43

那就去法院等判决呗,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反正他自己做的决定并且负责就好了。

另外,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不会考虑当事人是否是工程师或者有没有远大的理想。

iceflowers 发表于 2010-10-14 13:13

{:5_354:} и摔担み猭皘绀\PCи现b担み含OA这样处ㄆAHZネ~绀\过CCC

^LiTtLePiG^ 发表于 2010-10-14 13:15

有年票的话就有记录的, 其实他只要说一句他有年票,就是忘了带了,
如果对方不行,要开罚单,就让他们开, 然后你BF拿着罚单去 管理车票的 地方(不知道德国是哪里)说一下就行了, 名字和年票上的对得上就可以了。。。

奥地利是这样的, 德国应该不会差太多啊。。。。

iceflowers 发表于 2010-10-14 13:15

我倒不担心法院怎么判。
我是担心,这样的处事方式,以后生活怎么过。。。{:5_354:}

baikai 发表于 2010-10-14 13:29

如果他的本职工作也这样,是无药可救了。如果他本职工作很好,不拘生活小节,他是个人才,前途无量。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3:33

情商为0, 本事再大也没用.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14 13:44

LZ要是觉得过不下去想跟他分,绝对不是一个需要到法律版来请教的问题...

leilei_najing 发表于 2010-10-14 13:47

这要发生让他痛定思痛的事情来下决心改变这种丢三落四的习惯,看来这种事情还没发生。。。。。。

二多子 发表于 2010-10-14 13:49

赶紧找个律师

李伯凌 发表于 2010-10-14 13:49

lz是乱马 1/2

ayanamiran 发表于 2010-10-14 14:06

干什么是能让天下人都幸福的事?
看来他应该最少当个人大委员什么的,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可不多见。
楼主一定要多费点唇舌,让他脚踏实地的先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再说,让身边的人都担心,不踏实,还说什么让天下人快乐。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14 14:11

LZ要是觉得过不下去想跟他分,绝对不是一个需要到法律版来请教的问题...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14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火眼金睛啊~~~
应该建议lz把帖子转到姐妹cafe。。。

wakaka 发表于 2010-10-14 14:12

有年票的话就有记录的, 其实他只要说一句他有年票,就是忘了带了,
如果对方不行,要开罚单,就让他们开, ...
^LiTtLePiG^ 发表于 2010-10-14 1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那
奥地利的年票上有照片有名字,啥都有
之后拿去给人看一眼就没事鸟

^LiTtLePiG^ 发表于 2010-10-14 14:14

恩那
奥地利的年票上有照片有名字,啥都有
之后拿去给人看一眼就没事鸟
wakaka 发表于 2010-10-14 14: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德国的年票没有照片名字的吗????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10-14 16:30

刚才打的怎么是乱码呢?
我昨晚问他,当时他怎么做的。他说,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只想赶紧交钱走人。。听 ...
iceflowers 发表于 2010-10-14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5:}碰到这样的男人还不快闪

zimmer28 发表于 2010-10-14 17:11

分手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14 17:22

难道德国的年票没有照片名字的吗????
^LiTtLePiG^ 发表于 2010-10-14 14: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只有名字,木有照片
而且名字即使用中文签都是可以滴

^LiTtLePiG^ 发表于 2010-10-14 17:34

只有名字,木有照片
而且名字即使用中文签都是可以滴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14 17: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 那就是说年票也可以随便借给朋友用了????
怎么这样呢。。。。 那和买月票没啥区别啊。。。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14 18:04

啊?? 那就是说年票也可以随便借给朋友用了????
怎么这样呢。。。。 那和买月票没啥区别啊。。。
^LiTtLePiG^ 发表于 2010-10-14 17: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这里有两种年票,一种是全价的,就是月票的价格乘以12的,这种可以转让,不记名
另一种是买10个月送2个月的,这种是记名的不能转让。不过貌似从来没人查是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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