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ren123 发表于 2010-10-19 13:05

长期居留

各位好,

今天延签,按道理是5年的欧盟有效居留(因为我太太是欧洲人),当我提出长期居留时,官员说:因为我是和我太太2008年结的婚,所以EU-Dauer-Aufenthalt 2012才能申请。 当我再次提出我2003已在德国工作的时候,她就给一个申请Niederlassung机会的termin。 我的问题是, 是Niederlassung好, 还是 EU-Dauer-Aufenthalt好, 请各位给我一个好的建议,在此谢谢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长期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