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aw
发表于 2010-10-19 22:03
按德国法律,只要合同一开始,然后你跟老板说你怀孕了,那么3年之内老板没法单方面终止合同,即使是试用期内也不行。
当然如果合同本身是有限期的,那到期以后不给延是可以的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0-10-19 22:10
说实话,看天意!
aboo
发表于 2010-10-19 22:12
本帖最后由 aboo 于 2010-10-19 23:16 编辑
其实如果这个位置或者机会是搂住及其愿意得到的,我建议打掉, 不要骂我啊 !
德国现在对孕妇(除非你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或者位置很重要。),尤其是试用期的孕妇, 只是理论上的,法律上的保护,但是公司实际操作时, 通常决不会体谅照顾你的。什么时候都是利益第一的,尤其经济压力下,没有哪个老板会平白无故的舍弃利益的。
身边就有2个再刚工作时都不敢怀孕,都是工作了3,4年后才怀孕的。 一个朋友的朋友(我只见过2面),刚找工作就怀孕,没有告诉老板,后来修完产假合同就不延了。即使她当时还一直跟着个项目呢。这种情况在大城市更严重。 没有工作带个孩子,更累。
pidi
发表于 2010-10-20 14:47
说病了不行吗。不用具体说什么病吧。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0-10-20 16:51
其实楼主的意志表明已经很坚定地要打掉了。。。如果是因为身体要不了孩子,那么可以做避孕的措施的,为什么又会让自己有机会怀上呢?
conny_sun
发表于 2010-10-20 19:29
既然决定不要还在,那就尽早解决,做完手术后现在国内修养好了再来。 就跟老板说病了,推迟来德国。 如果跟老板比较熟了,也可以实话实说。 不过德国人一般不太理解打胎的。
sahari
发表于 2010-10-20 20:33
如果你决定打掉孩子。这个就变成你的私事了,你完全可以说家里孩子病了,自己病了等等然后晚来一段时间,没有必要详细解释。
annieingermany
发表于 2010-10-21 08:08
有了孩子不要,好可惜的,有很多人想要都没有的,要我宁愿在家生孩子
dipf
发表于 2010-10-21 12:05
就说家里临时有事(父母生病,自己流感),把机票延后1周。老板会理解的,毕竟中国和德国这么远,到了以后就不能经常回去。
中国人的思想,小孩子没生 出来,不想要打掉也没什么,不要都假惺惺的。
居里奖学金申请到也不容易,不要把机会浪费了,以后后悔。
愤怒的小老鼠
发表于 2010-10-21 13:26
如果跟老板实话实说后,还能保留工作以后才开始,不是LZ天真的疯了,就是那个老板疯了。德国法律上是很 ...
Dangschee 发表于 2010-10-19 22: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法兰,我老实找老板谈了2个小时,老板让我保留工作以后再开始。我之前签的是实习合同。我觉得这事情取决于你对老板了解多少,还有你对自己能力有多少把握。我老板就非常好,说孩子是最重要的,他觉得我留下孩子是明智的,如果我打掉孩子他也就不选择再给我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