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超变态的问题,胆小者勿入!!!!!
假设两人不幸因为地震被埋在了一起,其中一个人因为实在太饥饿难忍,他在自己认为另一个人已经翘了的情况下,把另一个人的。。给 吃了。。。后来救援队来了,把他救了出来,经过法医检断,那另一个人是因为处在昏迷当中,被活着的这个人吃了。。失血过多而死。。那么这个活着的人,是否犯了杀人罪,要坐牢呢?
很困扰喔 你困扰的点在哪里? 这要看到底是把另一个人的什么给吃了吧 你困扰的点在哪里?
春桃 发表于 2010-10-26 16: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困扰点在,那活着的人,是否犯了杀人罪 {:4_297:} LZ把谁吃了? LZ把谁吃了?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26 16: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7:} 他要是吃得够多,那法医也没材料可鉴定了... 困扰的是不知道 会不会坐牢?还是把人吃了??
坐牢的事,要看法官了。
要是困扰吃了别人,那你当时还吃! 所以必要困扰了。你自己找的嘛。 我来歪一下,我记得小时候田连元有个评书,有一回讲的是一个县官专门爱搜集小孩儿的屁股吃 {:5_371:},还是在满地饿殍的饥荒时期
NND,这么变态的情节我居然记了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