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中国工作,怎么保持长居身份
请教大家,我拿的是长期居留,有个Stellenangebot , 工作地在国内,是lokaler Vertrag,很喜欢, 但又怕超过6个月长期居留被取消。有什么办法么,先谢谢大家 找个德国人结婚 结婚也不能说结就结的呀 有没有更好的主意 结婚也不能说结就结的呀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0: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多说一会,然后结咯!
真是的,女生结婚这么难吗? 有没有更好的主意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0: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啊,只要找个在德国常住的,持有永居的人结婚也可以的。 你为啥认为我是女生呢 可不可以不谈Thema结婚. 我是说除了结婚,有啥正规的途径。 外国人法中有一条款,大概是说连续在德国居住超过15年以上的,不受居留半年失效那个条款的影响。
也就是说,你在德国连续居住超过了15年以上,就可以回国超过半年,你的长居不会失效。
我不记得是持长居15年以上,还是总共在德国持有连续居留15年以上,你需要去调看法律原文。 本帖最后由 合写社会 于 2010-11-2 20:55 编辑
除此以外,你必须每半年以内进入德国一次,否则你的长居就失效了。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如果你在海外从事的职业是为了德国的利益,或者你可以证明你离开德国是出自“自然”原因并一定会再回德国居住,你可以去外管局申请离开德国超过半年的证书。有了这个证书,你的长居就不会失效,你可以在下次入境的时候出示,警察会让你入境。 我的arbeitsgeber 说了,可以提供我每5至6个月回一次德国,不知老是这样行得通吗 我的arbeitsgeber 说了,可以提供我每5至6个月回一次德国,不知老是这样行得通吗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倒不错
每过半年让你来德国出个差也不错 我的意思是,如果这样持续3,4年,也就是说,虽然每六个月回一次德国,但总共加起来的日子在德国不会超过3,4个月,能行吗 那么mein Arbeitsvertrag muss einen Entsendungsvertrag sein? "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如果你在海外从事的职业是为了德国的利益,"
那么mein Arbeitsvertrag muss einen Entsendungsvertrag sein?
对不起,头一次发帖,不是很熟练 你要去看法律原文。
这个“为了德国的利益”有可能不是受雇于德国公司那么简单,证明起来或许有一点难度。
当然具体的解释要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去问外国人局。 谢谢和写社会{:5_380:} 我的意思是,如果这样持续3,4年,也就是说,虽然每六个月回一次德国,但总共加起来的日子在德国不会超过3, ...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0: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据我所知很多人这么做。
外国人法当中的原文是应该是“180天之内至少入境一次”(eingereist ist)
也就是说和在德国呆的时间没有关系。
不放心的情况下还是去问外管局。 那么mein Arbeitsvertrag muss einen Entsendungsvertrag sein?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1: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保持长居很麻烦的,不是6个月回来一趟就行了的!
首先不能abmelden掉。
其次,医保得交。 交医保一定是要gesetztlich 的?
如果根本不在德国,又硬要交,就交个privat 的, Reisekrankenversicherung 之类的 交医保一定是要gesetztlich 的?
如果根本不在德国,又硬要交,就交个privat 的, Reisekrankenversicheru ...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2: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也不便宜吧 以前听人说30/40 左右一个月吧,就是打水漂了呗,又没别的办法。 明天还是去外管局去一次,问问清楚 LZ,提醒你一下.即使你在德国继续ANMELDEN,但是没有交税,没有保险,一段时间后,KREISVERWALTUNG会自动将你ABMELDEN,然后你的长居就有问题了.这是发生我在一个好朋友身上,她已经是德国国籍,并且有房产,去中国工作的时候没有ABMELDEN,但是就被自动ABMELDEN了,对她来说无所谓,对你来说有问题,你还是打听清楚吧. 我的arbeitsgeber 说了,可以提供我每5至6个月回一次德国,不知老是这样行得通吗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0: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 问过外管局, 回答是,如果你还没有在德国呆过15年, 那么你必须在每一次离开德国最长时间是6个月的期限内回德国。
但同时你的保险以及地址都是要保留的, 否则即使你在每一次离开德国6个月内回来一趟, 如果被查出你的法定保险和住房都没有,一样会作废。只有你在德国呆够15年了, 你才能申请Fortbestandes der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证明。
想好了, 养房和保险, 以及每年2次的的路费, 这些花费不小哦。 加入德国籍,讨个中国老婆,这种你想啥时回德国都可以,还能在中国工作,几年后可以申请中国长居 请问是不是如果有了Fortbestand der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的证明
-就不用 in Dt angemeldet sein
-也不用保留保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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