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rl 发表于 2010-11-6 14:51

Aufenthaltsgesetz法条9.2的长居的依据是家庭还是工作

本帖最后由 pearl 于 2010-11-10 17:13 编辑

请教各位,Niederlassungserlaubnis gem. 9 Aufenthaltsgesetz,9.2和9.3,一个是家庭团聚,一个是工作,交满60个月养老保险,请问下9,2是家庭团聚还是工作?

谢谢!

pearl 发表于 2010-11-10 10:37

为什么回帖都没了呢。。。晕

CFD 发表于 2010-11-10 11:01

都可以啊。只要符合条件就行了,团聚过来的,看关于夫妇的那一款。另外去看看内政部的执行条例,就很清楚了。我以前发过联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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