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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雪鸟 于 2010-11-23 11:41 编辑nono 每半年回来一次不就得了。你LG做外派的职位应该收入远远比在德国上班高啊,居然还要申请低收入补助,那干嘛不直接留在德国工作... 本帖最后由 小小雪鸟 于 2010-11-13 09:13 编辑
回复 2# celinecy
不是外派,是直接到国外工作,跟德国没关系了。我需要再德待几年是为了孩子,他一直在德上学已到6年级,到别的地方,担心很难适应。 一方入籍? 回复 4# corba
现在还不够入籍的条件。 你和孩子的长期居留是不会自动取消的,你丈夫必须每半年回来一次,具体规定最好问外管局或者律师。即使你丈夫在国外工作,可不可以拿低收入补助也要看他的收入多少。只要你的孩子住在德国他们就可以得到Kindergeld。 回复corba
现在还不够入籍的条件。
小小雪鸟 发表于 2010-11-13 11: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永居都拿到了,为啥不能入籍? 回复 7# armerloch
永居只是允许在德国居住,不是公民,入籍之后就是公民了。 申请社会救济后,有可能影响你自己的居留。除非你老公入籍,当然这样这就影响不了了。 我一家人都是德国永久居民,两个小孩,老公找到一个国外的位置(不在欧洲),现在如果只是老公走,我和孩子 ...
小小雪鸟 发表于 2010-11-13 08: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理解保留身份,但一般外派工资还可以吧
不能理解的是申请低收入补助,至于让孩子跟着你担那份a--sozial的名声吗
话说俺比较痛恨这种无孔不钻的恶习{:5_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