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5:40

我觉得我就是吃软怕硬。他要是用好一点的态度,软一点的口气和我说话,我那天也不会发火了。
但当时,他故意拿出一堆文件,故意把德语讲的那么快,故意用一种我完全做不了这事的态度和我说话,我立刻就火了。
我原来只希望他和公司进出账有关的文件交出来,这也是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定好的我的职责,但他却故意刁难我,把所有资料都给我。他可能觉得,他这样一发火,我就立刻怕的赶快什么都不管了。
但我当时心一横,把所有资料都抱走了(很多文件夹,一次我都拿不了,掉在地上,他都没帮我捡,看着我抱着笨重的文件夹,捡不了东西)。当时我就记住了,我一定要做的比他好,让他看看。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5:46

我分了2次去他办公室拿文件夹。我估计小弟没料到,我真的会心一横,把所有资料都拿走,有些不属于我职责范畴。所以我第2次去拿文件夹的时候,我发现他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在临走前,我还说了句,请你把公司银行卡也顺便交出来吧。以后公司要买什么你尽管按你想买的买,但别刷EC卡了,拿来发票我会给你报销的。小弟脸都绿了。但EC卡当时他没给我,我也不逼他了,毕竟以后还要每天见面的,闹太僵了也不好。

我就在办公室整理他给我的资料,也了解下公司的近况。
到了下午,估计小弟也调整过自己的情绪了,主动来我办公室找我。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0-11-15 15:48

我觉得你们权责不分

开始公司运营之前

就应该把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好, 知道自己的任务

他不满有他的理由, 做了所有的一切, 最后还被质疑

换作任何一个做事的人, 都会不爽

从team的角度来看, 你们内部缺乏沟通, 很不利于长久合作

又不是单干

你不必要向你的队友证明, 你一定做得比他好, 你比他强

因为你们 的目标和利益, 应该是一致的

酒酿丸子 发表于 2010-11-15 15:51

有人看我就继续拉,码字很辛苦的,不要让我觉得就我一人在嘛

前面说到那个小弟,实质性内容一样没交出来 ...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5: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是法人代表,所以他不给你实在性的东西很正当,如果她随便给了你,你这边出事,他就是玩忽职守。你应该去看看你们的公司章程和总经理聘用合同

lyric 发表于 2010-11-15 15:52

楼上说的对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5:55

他那时态度已经非常好了,说有什么事大家可以商量嘛,还说他们Familie xxx(自己的姓氏)的人,没人敢这样和他们说话。我就很刻板的说,我为上午自己欠佳的态度感到抱歉,但我觉得工作就是工作,私底下可以是朋友,但遇到工作就别和我扯什么什么家族了,工作上遇到矛盾是必须说出来的。
然后他开始和我商量银行卡的事。因为公司给他们都配车了,所以他说,如果加油的话,还是用卡比较好,否则发票掉了就不能报了(说到这里,我再说说原来我管钱之间的加油费,那叫天文数字阿)。意思就是希望银行卡还是留他那里。我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让他交出卡,只是让他知道我做人有底线,如果你欺负我,我也可以做的很绝。正好也借此给他一个面子。
我和小弟的第一次交锋,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之后,我觉得,他对我的态度,没那么傲慢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5:56

人家是法人代表,所以他不给你实在性的东西很正当,如果她随便给了你,你这边出事,他就是玩忽职 ...
酒酿丸子 发表于 2010-11-15 15: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亲,你说的太对了
我和小弟的第2次交锋,就是因为这事,我会慢慢写的

酒酿丸子 发表于 2010-11-15 15:58

本帖最后由 酒酿丸子 于 2010-11-15 16:00 编辑

亲,你说的太对了
我和小弟的第2次交锋,就是因为这事,我会慢慢写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5: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等你写完再说吧,不知道你们公司现在发展得怎么样了

让两个德国人开工资再加上你说的那种开销,想想都觉得恐怖啊。如果资金不多,很容易在做起来前就被花光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6:10

前面已经有人质疑说我们公司的职权存在问题了。对,确实是这样
所以我前面也说了,我们当时为了节省时间, 让小弟作了法人代表,现在就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多的烦恼。
大家记住阿,我之前是真的没工作经验的,更别说管理一个公司了。我现在恨不能长出三头六臂来。

这之后几天,会计来我们公司了。
我们围着她叽叽喳喳问了很多问题。其中当然也包括职权问题。小弟意思和上面有个mm说的一样,他说,他不能为了我的错误而买单,所以要么他来管理,要么全部我来管理,把公司转到我名下。
其实我觉得,小弟就是对由我来管着他们这一点不爽,因为私下我们也商讨过,我说所有原件都可以放在他那里,但对我必须做到什么都透明,我也打算在我这里做一个复印件备份。我之所以这么做是没办法的,国内老总投的钱是最多的,他看到由一个曾经游手好闲的阔少来管钱,他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连我自己用膝盖想想也不能接受。就单是装修,就花了无数的钱,我倒不是怀疑他私吞了什么钱,而是他花钱花惯了,完全是不知道价格比较,什么都买最好的。前几天他还暗示我,给公司里每人签一个54欧月租的iphone 4呢。我没同意,说等公司开始慢慢盈利了再说。他对我有意见就有意见好了,公司成立之初,完全谈不上盈利,就这样那样的花钱,太吓人了。

但因为法人是他,这个又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5 16:24

我们就召开紧急会议。
我想说的是,小弟曾经游手好闲,可是当他为他哥哥的公司做了那么多事以后,他可能也对这个公司有感情了,不愿意离开了。
原来我们当初的构想是,只是以小弟的名义开这个公司,他实质没实权,就是挂名的。但现在他一直很希望拿回实权。
所以这事解决的方案有
1,公司法人转给我
2,让小弟入股,他做账,我从旁监督

针对1,我现在还没拿到长居,也不是德国籍,所以不清楚如果法人转到我名下,会不会手续特复杂
关于第2个提议,需要人手可以聘用,但我们并不需要一个合伙人,所以我和国内老总这方是肯定不愿意分出股份来的。而我同事呢,态度比我更坚决,当着我们的面,对他弟弟说,你要入股可以,先拿出5万欧,und jedenTag muss fleissig arbeiten,,顿了下后说 wie ein Schwein.。他一说,我们大家都乐了。小弟假装擦了下冷汗,拎起包做出立刻要走的样子。不得不说,我心里都有点同情小弟,他哥真的对他,从小欺负他欺负惯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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