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summeronelsm 发表于 2010-11-23 16:10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去面试的a公司答应给我报面试费,面试成功,给了我合同,但是由于地址不对,合同没有收到,公司就说等我报道的时候再拿过去签合同好了。
就在等着去报到的一个星期内又收到了b公司的面试邀请,同时也如实告知公司我已经有一份合同了,这个b公司就着急了,周六打电话说决定要我,经过权衡,我决定去这家b公司工作,所以就在同一天给a公司写了信,说我有其他选择了,所以不能去a公司上班了。(本来应该是下个周二报道的)
经过将近一个月了,a公司的车票还没给我报销,我就写信问了一下,结果那家公司回的信非常激动,说我给他们造成了很大麻烦,还指望给我报销车票?
这种情况我该继续要吗?

ERICHANSA 发表于 2010-11-23 16:16

杰出人才啊.车票报销面试不成的人也给.但原则上你是造成了麻烦,人家还得继续面试其他人,报销这些人的车票,心理上不情愿给啊.
LZ这么忽悠A公司,B公司报酬肯定很高吧.

wteagle 发表于 2010-11-23 16:19

要我,我就不会去要了。都有工作了,还在乎几个车票钱?何必把场面弄得那么难看呢?你确实是给a公司造成了很大麻烦,幸好合同没收到(但还不知道是谁的责任),否则甚至可以算是违约的。

thesummeronelsm 发表于 2010-11-23 16:36

我也没有忽悠a公司啊,我是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告诉a公司了。
虽然口头答应了a公司,但是没有签字,这也不算毁约吧。我有同学在试用期内把公司炒了的,也不少啊,那这怎么算呢,人家也没停发一月工资。
合同没收到是秘书把地址写错了,合同已经退回去了。

wteagle 发表于 2010-11-23 16:50

我也没有忽悠a公司啊,我是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告诉a公司了。
虽然口头答应了a公司,但是没有签字,这也不 ...
thesummeronelsm 发表于 2010-11-23 16: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因为没签字,所以不算毁约。所以我说“幸好”地址错了,要不然不就已经签约了。但是在a公司的心理上,你已经是跟他们签了合同的员工,所以开始工作前几天突然说不干了,给他们的打击无异于毁约。建议你还是不要多纠缠了,就算给其他找工作的中国人留点机会吧,否则那个公司会从此讨厌死中国人的。当然怎么做由你决定,如果硬要从法律上说,也许是能争取到给你报销几个车费的。

yoyoyo 发表于 2010-11-23 16:53

lz好抢手啊

thesummeronelsm 发表于 2010-11-23 16:57

那个本来也是个中国公司啊,他们还是继续需要中国人的,而且他的工资比较低,我选择一家更合适的也可以理解吧。他给我电子版合同的时间离我上班的时间也就一个半星期,我什么时候通知他,都属于时间紧迫。车费也200欧呢,说多不多说,但是这样白白没有了,谁也不会舒服。

thesummeronelsm 发表于 2010-11-23 17:02

lz好抢手啊
yoyoyo 发表于 2010-11-23 16: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照着200封发,你也有2个以上可以选。{:4_293:}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0-11-23 17:30

汗~~~国内类似的垃圾事情不是特例,好多国内国际化的大公司来这里招人都会拖欠车票,完全看人事心情

ga6570 发表于 2010-11-23 20:53

要。干吗不去要。 少一分都要跟他磨。 这和合同没有任何关系。 反之他也不会多给你一分钱的。 德国人欺软怕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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