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133955
发表于 2010-12-2 10:49
为什么庭外和解,就是一方肯定输,于其再交付大笔的上庭费用,不如庭外和解。如果对方报警就更麻烦了。除了降低罚款还要让你的律师告诉你会不会留下案底
菲瞳 发表于 2010-12-2 1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上诉,不立案,是不会有案底的。
lu133955
发表于 2010-12-2 10:50
没理解错吧。
小脸儿
发表于 2010-12-2 10:53
楼主这个情况只要认罚拘留还是没有问题的,要不就只能选择一分钱不交现在赶紧跑路回国。
菲瞳 发表于 2010-12-2 1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就是因为卖这些类似的东西失去居留的。我记得当时法律版有相关的贴,应该是至少3年了。查一查应该能找到。
raygoli730
发表于 2010-12-2 10:53
已经邮寄出去3个了。。。。我问问能不能退回来,至少把ebay上的交易取消。
亮剑1
发表于 2010-12-2 10:59
庭外和解吧,打官司肯定输的
小脸儿
发表于 2010-12-2 11:01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06917&extra=&highlight=%C5%D0%D0%CC&page=1
lu133955
发表于 2010-12-2 11:07
回复 24# raygoli730
楼主,香港的片子,黑社会卖盗版碟被抓,老大立刻就跑路了。个人对此有个小疑问,他怎么不庭外和解啊。侵权是有刑事责任的,尤其是以盈利为目的。
欧盟谈判代表欲将刑事处罚纳入《反仿冒贸易协定》(ACTA)中。给你个链接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47346&extra=page%3D1&page=3CTA第二章刑事处罚规定中这样写到“各缔约方应当适当量刑,有效地予以处罚,以示劝诫”,包括“关押和罚款”。
此外,市民如果被认为煽动、援助和教唆其单位侵犯版权,那么这些市民也要为侵犯版权负责任。
欧盟提议还要求没收“侵权行为中用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和工具”,这就有可能导致个人电脑遭没收。
但是英国政府表态说这些都是对于侵犯版权不恰当的处罚。
“ACTA不应该再引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或者犯罪名目,而应该为更好地执行现有法律提供一个框架”。
英国知识产权局一位代表告诉Computeractive媒体说,“英国反对通过ACTA从英国或者欧盟层面上设立新的刑事罪名”。
《开放权利组织(ORG)》首席执行官吉姆.基洛克(Jim Killock)说他很高兴英国政府向Computeractive媒体清楚地表明了本国的立场。同时他还说英国有必要向美国和欧盟以更加公开、明白的方式摆明自己的这种反对态度。
吉姆.基洛克更进一步说:“如果这种反对态度能反映到下一轮会谈中,那才叫引人入胜呢。他们可能会拒绝签字的。”
但是他接着警告说,如果欧盟的这些有关版权的提议无人阻止而顺利通过了,那将意味着以一种秘密的方式推动了新的立法,也将意味着英国公民侵犯版权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欧洲委员会、美国、日本、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加拿大和墨西哥正在进行ACTA会谈,正在讨论有关仿冒、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问题。
ACTA会谈2006年10份开始,因其秘密进行已经引起了极大非议。
全球80多个非政府组织纷纷谴责这种秘密会谈,已经签了联名公开信强烈反对ACTA.
第九轮会谈目前正在瑞士卢塞恩举行,预计半年后举行进一步会谈。
不吓唬你,你自己认为该怎么解决呢?你想用什么方式解决呢?
irvine
发表于 2010-12-2 11:08
win7都有人卖,这不是明摆着找死么。。。
raygoli730
发表于 2010-12-2 11:11
他那个情况应该比我严重吧 数量比较多。 我这个庭外和解应该没问题,就是钱要付多少。本来就想补贴点家用 卖得不多,赚得也不多。 卖出去的3个我先发邮件看看能不能退回来。
lu133955
发表于 2010-12-2 11:11
SORRY,那个刑事责任是指中国哦,中国最高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