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tterschutz可以延后休吗?
人事部门下通知说mutterschutz应该从....到..., 也就是常规的预产期前6周到后8周,但由于身体还行,感觉没问题,加上有些东西没弄完,想到产前2-3周再休息,也就是产前少休息3-4周
请问这样的话,可否把这3-4周的muttershutz往后延到产后呢?也就说产后8周加上3-4周的mutterschutz? 我看是不行的,我看了MUTTERSCHUTZ的介绍,如果你自愿在产前6周工作的话是允许的,但是一般没人愿意为老板打工的,因为这个期间不上班也能拿全部薪水,你打工也是拿这个钱,不会多给你的。产后的8周是法律规定不能打工的,如果谁举报的话对你老板是STRAFBAR的。
MUTTERSCHUTZ里有每天13EUR 是KRANKENKASSE出的,这里说的是公立保险的情况,保险公司都是按你预产期来给你这笔钱的,到你生产后根据你实际生产日再给你算清楚余钱的,不是随心所欲人人可以自己规定怎么修MUTTERSCHUTZ的。 我的理解是,只有早产才能把产前6周没休完的延后。其他貌似就没延后的可能了,倒是可以不休。 不能延
楼上说的早产如果是指比预产期早几天生的话也不能延,从生了宝宝开始算8周,不管你比预产期早一两周还是晚一两周
如果你说的是医学上说的早产,也就是说在37周前生,那么法律规定mutterschutz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加以延长到产后12周,双胞胎或多胞胎也是同理 看来是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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