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sreis 发表于 2010-12-10 17:18

是么。。 我昨天才学的法律难不成教材旧了?
黑爷。 发表于 2010-12-10 15: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赡养费本来就是有前提的,首先要保证男人自己的生活。10年以下属于短期婚姻,更不谈了。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10-12-10 20:46

好多错别字,看着就闹心。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0-12-10 20:51

离婚是分一半家产的,不过楼主最好也先准备好自己后路,找到人照顾你孩子再离婚。否则你孩子会很难过。

zuzuzu 发表于 2010-12-11 15:49

好多错别字,看着就闹心。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10-12-10 2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好吧, 表太追求完美了, 太累{:5_387:}

vlookup 发表于 2010-12-12 00:11

再婚的找中国人基本是没啥指望了,看看还有没有德国人愿意要吧

mausreis 发表于 2010-12-12 10:19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10-12-12 10:20 编辑

感觉这就是中国老公, 孩子不是混血。他回中国的话孩子生活费都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中德夫妻离婚咨询:务必提建设性意见,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