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爷。 发表于 2010-12-10 15: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赡养费本来就是有前提的,首先要保证男人自己的生活。10年以下属于短期婚姻,更不谈了。 好多错别字,看着就闹心。 离婚是分一半家产的,不过楼主最好也先准备好自己后路,找到人照顾你孩子再离婚。否则你孩子会很难过。 好多错别字,看着就闹心。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10-12-10 2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好吧, 表太追求完美了, 太累{:5_387:} 再婚的找中国人基本是没啥指望了,看看还有没有德国人愿意要吧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10-12-12 10:20 编辑
感觉这就是中国老公, 孩子不是混血。他回中国的话孩子生活费都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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