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4

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天雷动

 第四卷 天雷动

  祭天祈禳:祈为祈福,禳为禳灾,二者相合,便是中国古代道家最富特色的法术。《周礼·天官冢宰》中,已有“掌以时招、梗、■、禳之事,以除疾殃”的记载,以此沟通天地,巩固王权。

  一个人,撑一把伞,赤足踏一双木屐,从一片密雨中独自走来。安稳的脚步和着凌乱雨声,敲击青石板铺就的长街。青布衣袍因为吸收了水气,看起来颜色略深,在沉暗暮色之中显出些许寂寥。

  这是长安城的初夏,突如其来的一场雨令城池气温骤降。行人早就因为大雨绝了迹,连路边店铺也早早关上了门。往日喧闹繁华的大街变得安静下来,雨水冲刷了道路,也洗净了尘嚣。

  “是阳羽之音,又逢商日。看来这一场雨只是开端啊。”

  果然,仿佛是为了印证这句话,远处传来一阵闷雷,天色愈发黑暗,雨脚也更密了,敲在伞面之上,发出如同鼙鼓一般的急响。青衫人侧耳聆听雨声,又将长衫下摆掖进腰带之中,步子却还是方才的节奏,丝毫不乱。空气中有一些泥土的腥气,生冽地冲进鼻腔,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加快了脚步。水花于是飞溅起来,始作俑者咧开了嘴,带着些许恶作剧的快意。

  这样的心情没能维持太久,刚过墙角,一人迎面奔来。青衫人猝不及防之下连忙闪躲,但来人戴着斗笠,眼看笠帽就要不可避免地撞上了他的肩头。他敏捷地向后退了一步,对方则一个趔趄,坐倒在地上,斗笠也飞了出去。他伸手去扶,却被推开了。

  “你……”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4

 刚一出口便发现:底下的话不必再说了。那人一声不吭,捡回斗笠,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继续向前狂奔,连看也没看他一眼。

  青衫人不禁失笑:“真是个冒失鬼。”

  笑容在看到自己左手的时候敛去了:那是血迹,鲜红色的血迹,源自那人身上。雨水斜斜地打在他的手掌,不一会儿红色便淡了,消融在雨中。


  鼓着嘴,皱着眉,看青衫人接过布巾,慢条斯理地擦拭透湿的长发,小管家摇光一脸没好气的神色。

  “成日出门乱逛,没事便让人操心……”

  “哎呀,这口气哪里像是对先生说话?”

  “先生就要有先生的样子。”摇光毫不示弱顶了回去,一边帮他脱下几乎可以拧出水来的青布长袍,“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神机妙算,谁晓得你,算得出下雨却不知道避雨。”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5

  “这便是不学之罪啊。”酒肆主人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摇了摇头,“岂不闻君子行,宁湿衣,莫乱步?”

  “是你自己说的:君子君子,做了君子,没了银子。”

  “……咳,教了你许多,偏偏这句记得清楚……”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冷不防又是一个喷嚏,只好住口,老老实实接过少年递来的毡毯,将自己裹成一团。

  天色忽然暗下,仿佛瞬间从黄昏进入黑夜。紧接着一个耀眼的闪电倏地划过,雷声骤起,霹雳当空,震耳欲聋,将门前老树劈下一根粗干,连大地也跟着震颤起来。虚掩着的门被狂风吹开,发出砰然撞击声。呼啸而过的气流卷起柜上纸笔等物,满室纷飞。一个人影,跌跌撞撞扑了进来,而后倒在地上。

  “啊!”

  “关门,掌灯。”

  闻言摇光手忙脚乱地关上门,将灯点亮,交到李淳风手上。灯光照耀下,一名男子俯卧在地上,衣衫斑斑点点都是血迹。将人翻过身来,摇光不禁惊叫:鲜血从那人口中汩汩涌出,掰开他的嘴,口中竟是空的,舌头已被人剜去。

  贞观三年,东突厥内乱已成。颉利可汗之弟突利密遣使臣与唐协商,朝中大臣皆知皇帝攻打突厥的决心已下。中原与突厥交战的历史向来败多胜少,而前年刚刚发生过的便桥之盟令人记忆犹新,对于这场战争的胜负预测笼罩在一片怀疑和悲观的氛围之中。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5

  朝廷敕令就在此刻颁布:以兵部尚书李靖为行军总管,张公瑾为副总管,并州都督李绩为通汉道行军总管,又以此前被招喻,受封灵州大都督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征集军队十余万,分道出击突厥。命令颁布之日,朝野哗然。颉利可汗曾派遣使臣要求和亲,却被皇帝断然拒绝,此时又有人旧话重提,认为天下初定,国库犹虚,讨伐突厥尚不是时候。一旦失利,后果不堪设想,倒不如以子女玉帛求得暂时和平。如此这般的陈词令皇帝龙颜震怒,他一生功业戎马中来,对于战机的把握最有心得,突厥兄弟内讧,在他看来正是最好机会。于是一番怒斥之后,主和之议再也无人敢于提起。此刻,十万大军正昼夜兼程,向京师汇集,唐朝立国以来,与突厥最大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一场战役即将打响。

  就形势而言,天时地利人和都倾向于李唐一边,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挡年轻帝王清扫北方障碍的勃勃雄心。然而世事多变,却总在无意中幻化出新的涟漪。

  “暂缓出兵?”

  随意楼的阁楼之上,李淳风眉头皱起,在他对面坐着的是马周——中郎将常何①舍人。

  “正是。今日一早,已将虎符敕令快马传递到各军。”

  “朝令夕改,可不像我们这位天子的作风啊。”

  “李兄智慧过人,何妨猜一猜缘故?”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5

  “哈,不必捧我,我也无需猜测。你来找我,又将这不相干的机密军情相告,自然是有所求的。”

  “还是原先脾气,一点亏也不肯吃。”摇了摇头,马周压低声音道,“昨夜长安城外粮草营被天雷击毁,焚烧殆尽。”

  “哦?”听到这句话,方才无精打采的男子此刻抬起了头,“损失惨重?”

  “倒也不是。粮草营中只是部分给养,多数已散发各军。雷击之时正值深夜,看守军卒二十余人,全都在帐中被火焚烧而死,其状惨不忍睹。这些还在其次,但兵马尚未出征,粮草已被天雷击烧,正是不祥之兆。太史令傅仁钧等紧急入宫,劝说皇上顺应天命,打消攻打突厥的念头。”

  “那位制定戊寅历的傅太史吗?”酒肆主人不感兴趣地剥着桌上花生,“按照他的历法,月末晦日只怕要到早上才出月亮。不去精研学问,倒来胡说什么天命,当真无聊之极。”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5

  “但朝中对于出兵突厥,本来就莫衷一是。只是碍于圣意坚决,才无人敢说。这么一来,这些主张和亲的人便又上下活动,剀切陈词,弄得皇帝也将信将疑起来。”

  “这些朝廷事务,自然是在其位者谋之,要李某何用?”

  “我与常相公商议,觉得此事或许可疑,因此才想到拜托你暗中勘查。”说到此处,马周望着他一笑,“听常相公说,前日朝堂上,还有人提起李兄,说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是个世外高人……”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已按了一下机括。壁上悄然弹出两只木手,清澈酒液不偏不倚注入了杯中。

  “没银子的世外高人,不做也罢。宾王(马周表字宾王)识得我,也不是第一日。”

  “上次你为淑妃之父续命,可是传得沸沸扬扬,连圣上也有耳闻。”

  “世上哪有续命的法术?那人命不该绝而已。”

  “锥处囊中,其锋必显。李兄胸罗之广,确是我平生仅见。倘若不能为朝廷所用,埋没草莽,岂不可惜?”

  这句话说得甚是恳切,看了一眼马周,酒肆主人嘴角露出笑意:“可惜与否,要看各人抱负。宾王志在匡扶社稷,至于在下,有人买酒无人赊账便是万事大吉。朝廷之事非我所能,亦非我所愿。”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6

  他语气虽轻松,话中之意却斩钉截铁。马周叹了口气,道:“既然李兄一意韬晦,我也不能勉强。只是此事我已在相公处力荐,空手而回,未免有负所托啊。”

  “抱歉抱歉,李某才疏学浅,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说你不过。——对了,常相公下月大寿,要二十坛桃花酿,这个忙你总肯帮吧?”

  “当然,”酒肆主人此刻才展颜一笑:“二百两现银,老客八折,一百六十两足色,折金二十四两七钱。若要送货上门,另赏脚夫十文。”

  一连串报出来如行云流水,马周不禁摇头苦笑,道:“李兄倒真是个卖酒的行家。”举杯正要饮酒,扶梯上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却是马周的长随。他神色凝重,于马周耳语数句。马周神色一变,拱手道:“有事先行,银两明日送到店中。”

  “请便。”

  目送马周背影,榻边铜耳中突然传来摇光惊慌的声音。

  “先生快来,那人情形有些不对……”

  李淳风立刻起身,向楼下走去。穿过小院,是一间耳房,那日暴雨中闯入店中的人就躺在那里。此人脸色惨白如纸,似乎只有进气,没了出气。摇光在一旁,脸色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酒肆主人微微蹙眉,随即展颜,拍了拍摇光的脑袋。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6

  “不用怕,有你家先生在,死不了的。”

  少年立刻松了口气,连忙争辩:“我可不是怕,只是……”

  “只是胆子小了些,见到死尸便会两腿发抖,是吗?”一边调侃,手中却丝毫不慢,挽起衣袖,从腰囊中取出针筒:“生死是平常之事,人鬼之间也不过一口生气,没什么可怕啊。”

  银针插入眉心,缓缓捻动,另一根则插在人中处。过不多久,那人凹陷的眼皮一动,呼吸也粗重了起来。将针起出,李淳风舒了口气,视线停留在他的衣里,突然怔了怔。

  “李兄!”得到通报,从常中郎府中奔出,一眼见到槐树下负手而立的青衫人,马周面上露出喜色,“你肯应允此事了?”

  李淳风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淡淡问道:“被焚毁的粮草营在什么地方?”

  “在城西,我带李兄前去。”

  马车辚辚,一路向西,一出城外,空气中就能闻到焦糊气味。原先堆放草垛的地方此刻已经变成一片狼藉,满地皆是烧毁的木料、草灰、谷物之类,混合在泥水之中,灰屑则随风扬起,连眼前景色都变得雾气蒙蒙。一队兵士正在废墟中翻捡整顿,残破的帐篷边上,整整齐齐躺着数十具尸体,俱以草席覆盖。翻开一角,便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颜色焦黑,不辨面目,缩成短短一截。

  “什么人?”喝声响起,回头看去,是一名满脸须髯的中年军官,见了李淳风,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咦,李先生,你怎么会到这里?”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6

  中年军官名叫于怀,《傀儡术》一卷中曾有提及,是尉迟方的同僚。此人性格粗鲁,喜好作些小威福,内里却是胆量甚小,军中起了外号叫“场外将军”。折冲都尉谢应龙中术假死,是李淳风令其起死回生,从此之后,这位于校尉便将酒肆主人看作神人,甚是敬畏。

  不等他回答,于怀恍然大悟一拍脑门:“对了,先生能掐算,一定算到昨夜雷击之事了。嗨,大军还没出发,便出了这等蹊跷,我看,这一回凶多吉少啊!”

  “莫急。于大人在这里,是奉命善后了?”

  “是啊,还以为这次用不着我老于,结果又分到张总管那里去了,要我负责粮草接应。”于怀左右望了望,凑到李淳风耳边:“听说突厥那些恶鬼,捉了俘虏来便要烤着吃……这把骨头,难不成要扔在柴火堆里?”

  他口中的张总管是此次征伐突厥的副总管张公谨,也是主战最得力的一位。见他情绪不佳,李淳风一笑:“不必担心,于大人是吉人,此去非但无忧,还有荣升的好处。”

  “真的?”精神一振,于怀咧开了嘴,“先生可要给我算好了,不要骗我。”

  “生死运道,怎能欺瞒,当然是真的。”青衫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眼前这事,能否详细告知?”

  “能有什么详细?您瞧,就这么回事,哐当一个天雷劈下来,粮草都烧光了,人也烧死了。”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6

  “是烧死的?”

  “是啊,这粮草营本来有二十多人看守,住在帐篷之中,周围都是草垛。雷火正劈着帐篷顶,一下子就全着了,躲也没处躲去。”

  “嗯。尸首是在帐篷之内发现的,还是帐篷之外?”

  “这……”于怀迟疑了一下,招手叫来一名亲兵,询问了一遍。那亲兵点了点头,态度很是肯定。

  “没错,所有尸体都在帐篷底下,是小人带人抬出来的。”

  “帐篷有多高?”

  “军中常制,七尺半。”

  “那么粮草垛的高度呢?”

  “大约九尺以内。”

  微微颔首,李淳风道:“带我去发现尸首的地方。”

  亲兵领着三人来到废墟中心,地面还残留着一个深坑,可见当时一震之威。中间部分已经被清理出来,有一小片空地。

  “就是这里。”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7

  李淳风俯身下去,仔细察看地面,伸出手指捻了一小撮泥土,放在鼻边嗅了嗅,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突然看到泥土之中散落有一些黑色的粉末,他连忙捏了起来,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放入怀中,转头问道:“有酒吗?”

  这个不相干的问题一出口,另两人都愣了愣,倒是于怀哈哈大笑起来:“李先生连这个也算到了?老于向来是酒不离身的。”边说边从腰间解下一个酒葫芦,递了过去。李淳风摇晃了一下,里面果然有酒,拔开瓶塞,拂去地上杂物灰尘,将酒水缓缓倾倒在焦黑色的地面。片刻之后,旁观众人顿时惊叫起来——那地面正逐渐显出鲜红颜色,看起来恰如鲜血。

  “这……怎会这样?”

  虽是艳阳高照,于怀只觉得心中发冷。李淳风直起身来,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冤魂厉鬼之事,于大人没听说过吗?”

  “先生是说……”

  “这些兵士并非烧死,而是被杀。横死之人,血为阴煞,酒性刚阳。阴阳相遇,必现其形。这血痕,明明便是屈死之魂前来诉冤啊。”

  “这、这……”于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脸色也变得煞白,“老于只是奉命善后,可与此事无关哪!”

  “放心,岂不闻冤有头债有主?有我在此,必不致找上于大人。”

  他微笑着将酒葫芦还给愣怔怔张大了嘴的于怀,后者擦擦额上冷汗,如释重负:“那就好,那就好。”

  “可曾点过尸首数字?”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7

  “这个……点……呃……点过了。”回过神来,于怀连忙转向亲兵:“是多少?”

  “一共二十六具尸首,全部清理出来了。但……”

  “但什么但,给老子说话痛快点!”

  “但是,和在册人数相比少了一人……”

  “哦?”双眼发光,李淳风抢先问道,“是谁?”

  “不知道。”回话的兵士向地上尸首努了努嘴,心有余悸:“都烧成这个样子了,谁还能认出面目。”

  李淳风似乎有些失望,想了想,神色突然一动:“若我记得不错,李尚书军中向来有飞骑点兵的制度。”

  初唐大将李靖治军甚严,每逢傍晚,便差亲兵到各营点算人数,称为飞骑点兵。雷击发生在夜间,应是点兵之后,人数若有差讹,比对便知。于怀闻言一拍大腿,兴冲冲道:“没错,我这就去查!”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7

  “真有阴煞之血,厉鬼鸣冤?”

  “哈哈,宾王兄这般聪明的人也被瞒过了?其实只是个障眼法,如系刀剑所伤,必然有血渗入泥土,血迹遇酒而显,则是常理。再说,人对于烈火有本能恐惧,哪怕睡梦之中来不及逃离,也会凭借求生渴望向外冲出,岂有数十人均滞留在火场中的道理。”

  “如此说来,守军之死另有蹊跷?”

  “非但守军之死,连这场天雷也是蹊跷之极。暴雷下击,首当其冲的是高处,如宝塔、大树之类。而那里地处山坳之中,帐篷高度尚不及粮垛,说是雷击,不可情理。”

  语声从疾驰而过的马车中传出,说话的两人正是李淳风和马周。

  “可看那地面,确实有个巨坑。若不是雷,单单火焚,怎会变成那般形状?此外,倘若不是天雷,是人有意纵火,为何会选在雨天?”

  “选在雨天,也许便是为了制造雷击的假相。世人皆知水火相克,殊不知凡事皆因地因时而异。有些引火之物便是不惧水的,例如《水经注》中所载石脂水,状如墨汁,却比木炭还易引着。大军开拔在即,粮草保管自是精心,顶上皆以油布遮挡防潮,如果从内部燃烧,只要成了势,便不惧雨水。至于那巨坑……”停了一停,李淳风略微迟疑了一下,“此事倒要斟酌。”

  此刻两人所乘马车正从西门进入长安城。落日熔金,将整个都城照得一片灿烂。刚过西市,便见围了一群人,全都仰着头,站在一棵大树下张望。不经意望去,便见到高达数丈的枝叶间隐约有个雪白的影子,纷杂的议论声随之传入耳中。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7

  “是猴子成了精?”

  “别胡说,那可是个好模样的女孩儿。”

  “肯定是猴子,人哪有这样本事——”

  “嘘,快看!”

  白影从树上轻盈落下,离地面还有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一松手。旁观众人齐齐啊了一声,却见那人身体灵巧地打了个回旋,仿佛雪花坠地无声,稳稳落在地面。那是一名少女,白衣白发,赤着一双白玉一样的纤足,手中举着一只五彩球。顿时,人群中掌声、喝彩不断,更有好事者怪叫连连。少女双眸流转,将手中球递给一名少年:“还你。”

  那少年与她年纪仿佛,锦衣华服,似乎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此刻他早已看呆了,慌忙伸手接过,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少女睁着一双明澈的大眼望了望少年,不等他开口,转身翩然离去。

  “小猴儿。”这一声不大,却让少女停住了脚。掀起的车帘后,是青衫男子熟悉的笑容。

  “她来做什么?”瞪着白发少女,摇光满脸都是警惕戒备的神色,身体则死死挡在柜台前,不让她入内。少女认认真真看着他,不知在盘算什么,突然伸出一根手指,在摇光还来不及躲闪的时候点上了他的眉心。

  “喂喂喂,你!”

  摇光连忙晃着脑袋闪躲,却还是快不过少女的手,顿时一张脸涨得通红。少女却像发现了什么新奇之物,拍手道:“真好玩,木头的脸上为什么会有这道竖纹?”或许是总喜欢皱着眉头,一脸正经的缘故,少年眉心确实有一道深纹,看起来与年纪不相称。

  “你总叫他木头,叫来叫去,便生出这些木纹来了。”酒肆主人熟知二人性情,生怕再起争执,向摇光说道:“小猴儿是女儿家,让着她些。从小到大见面便吵,太不成话。”

  “哪个女儿家像她这么野蛮,见面便摸汉子的脸?”少年愤愤不平地揉着自己眉心。少女却从李淳风身后探出头来:“你又不是汉子,是小孩儿。”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8

  “胡说,我当然是!”摇光挺了挺胸膛,竭力摆出男子汉的模样,“哪像你,每次一来,不是吓跑客人便是打碎酒坛,上回还把先生做的铜机括折断了,根本就是个野猴子!”

  “你才是呆木头!”

  “野猴子!”

  “呆木头!”

  “咳……”处于两人之间,酒肆主人微觉头痛。他虽然足智多谋,却想不出什么法子制止两个半大孩子的斗嘴。少女是种桃道人收养的孤女,生而白发,从小被抛弃于山林,由白猿喂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她野性未驯,不谙世事,却有一身飘忽奇异的武功,《游侠令》一节中曾有出场。

  “莫吵莫吵,猴儿,你在集市上做什么?”

  “那只花雀儿把球踢上了树,碰巧见到了,就帮他取下来。”

  “花雀儿?”李淳风起先不明所以,后来才想到是先前所见华服少年,不禁失笑,“你家老道士不是说过,不许你出门惹事的吗?”

  “嗯。不过这次是他叫我来找木头先生的。”少女兴高采烈从袖中取出一张信笺递过去,“喏,他给你的。”

  李淳风伸手接过,打开看时,上面只有七个遒劲有力的字:“相待新桃携酒来”。

  “真慢!”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8

  “没法子,我可没猴儿那般能耐,可以纵跃如飞。”

  李淳风将酒坛提在手上,慢条斯理地晃悠着,身旁白发少女一面咬着手中糖糕,一面抱怨。她形貌奇特,路人不免纷纷侧目,二人却浑不在意。

  “木头先生……”

  “叫先生。”

  “你是木头的先生,当然是木头先生。天底下先生多的是,木头先生就只有一个。”

  “不对,木头是木头,先生是先生。照这么说,你师父难道要叫猴儿道士?”

  少女一时语塞,侧过头来认真想。见她当了真,酒肆主人忍俊不禁,拍了拍少女的头:“没关系,称呼而已,怎样都可啊。”

  “嗯。问你……”

  “说吧,”见少女神色忸怩,李淳风微微觉得诧异,“咦,猴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吞吞吐吐了。”

  “木头真的……很讨厌我吗?”

  “当然不是。”

  “那他为什么总那么凶?”

  “这个……”为难地看着少女充满疑问的眼神,“小猴儿,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不喜欢都会老实说出来。少年男子性情萌动之时往往不自知,却又急于掩饰。越是在意之人,越不知如何相待。”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8

  “什么意思?”

  “哈。便是说,摇光心中对你,其实甚为看重啊。”

  “真的?”双目闪了闪,少女似乎颇为高兴,随即又想起什么似的追问道:“那木头先生呢?你也是这样吗?你要是心里对人好,会不会也不肯说出来?”

  “我?”不提防这一问,酒肆主人顿时失笑,道:“我是大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小孩儿赌气的事情。”

  “可你说话也不老实,还喜欢骗人……说不定比木头还要别扭……”

  “哎呀哎呀,糖糕都买给你吃了,还要说我坏话……”

  一路行过街市,来到玄妙观外桃林。桃花已落尽,茂盛的桃林一片浓绿。新桃初熟,多半羞涩地藏在叶底,四周却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桃林尽处,“种桃”道士已悠然相候。桌上一盘红桃,正是刚刚采摘下来的,枝上桃叶仍然青翠欲滴。将酒放入新汲的井水中去除暑气,而后倾入樽中。少女早已和往常一样坐在桃枝上,一面啃着桃子,一面竖起耳朵似懂非懂地听两人说话。天色渐晚,明月东升,照得四下皆白。微凉的风在桃林中嬉戏穿梭,令叶片不时发出沙沙声响。

  “上一次来还是桃花盛开,转眼已果实累累,这一春当真去如朝露。”

  “岂但一春。可知你我相识有多久?”

  扳着指头数了数,李淳风恍然道:“六年了?当真不知不觉。”

  “不错。记得初见你那时,你正在祭……”说到这里道人突然停住,不露痕迹地转口说道,“山中不记时日,在我看来,便是桃花开谢了六次。”

  “如此说来,花期虽短,尚可年年相待;人寿虽长,却难岁岁再期啊。”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38

  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樽中酒倒在桃花根下,神色中有平日少见的狷狂之气。

  “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来来来,今日李某难得做东,敬这满山的花魂。”

  道人摇了摇头:“你醉了,道之。”

  “是吗?”信手将酒盏抛去,青衫男子斜倚在桃树下,袖手望向天上明月。微风拂过鬓发,意态潇洒,却略带怅然:“随意楼的酒只醉客人,不醉主人。”

  “为何?”

  李淳风一本正经答道:“醉了客人,还可多收些酒钱;醉了主人,却没处要银子。”

  “哈哈,能说出这句话,果然还清醒着。不过,你当真要在随意楼卖上一世的酒?”

  “随意逍遥,有何不好?便是帝王将相,也不过与草木同朽。至于天下事——”索性靠着树坐了下来,目光惺忪,语气也有些含糊不清,“杨子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只怕口不应心,这些年来,随意楼管闲事的名声,连我这山野之人也屡有所闻。”

  “咳,不过是无聊人世的小小消遣,权当趣味。话说回来,观主剑术之高,天下罕见,不也在这桃林中避世深居吗?”

  “我是修道人,与你不同。”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0

  这理由含糊其辞,但李淳风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下去。看他一眼,道人淡淡一笑:“相识六年,不问我姓名来历,你是唯一一人。”

  “那只因我结交的是你,不是你的姓名身份。”扬起双眉,酒肆主人笑道:“人皆有权以自己方式行事,无须向他人解释。”

  “好一个无须解释,”道人将手中酒一饮而尽,“我果然没有看错。”

  “世间眼光锐利过观主的人,只怕极少。”

  “这一句是奉承,还是自夸?”

  “哈,均无不可。对了,有件事:你可精通炼丹术?”

  唐时道家普遍相信炼丹术,将铅汞之类矿石投入炉中烧炼,谓能制出长生不老的丹药。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对此深信不疑,将之看作一门秘术。

  “略有所知。”

  “好极。”醉意全消,酒肆主人一跃而起,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包,打开看时,正是从粮草营废墟中取来的黑色粉末:“可知这是何物?”

  道人接过,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边嗅了嗅,用手捻碎其中的粗粒,放在舌尖上,立刻有一种苦辛气味传来。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0

  “硝石?”

  “不错。我曾听说道家炼丹使用此物,却不知药性如何?”

  “硝石是佐使之才,但药性甚烈。孙真人的硫磺伏火法中有备细。”

  “是那位号称药王的孙思邈孙真人?久闻其名,不得一见。”

  “这位真人我也不曾见过,但机缘巧合,读过他的《太清丹经要诀》。”

  “嗯。能否详述?”

  “硫磺、硝石、皂角,三者混合,置于罐中点火灼烧,可去除硫磺中的烈性,但这种法子务须谨慎。”

  “什么意思?”

  “硫磺至烈,硝石则是大寒,一旦过量失去控制,将有惊人之事。”

  闻言李淳风双目亮光更甚:“何事?”

  “曾有一位道人隐居终南山中,按照孙真人之方炼制丹药。因为急于求成,以致炸毁丹炉,伤残双臂。”

  “也就是说,这种药可能引致爆裂?”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0

  “岂但如此,倘若大量使用,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停了停,道人有些奇怪地望他一眼:“莫非道之也想修那长生不老术?”

  “非也,”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将硝石收起,重新放入袖中。“左右无事,一时兴起,便想为那些无辜而死的人讨个公道。”

  夜色迷蒙,长安城中一片寂静。更鼓之声刚过,街角却传来两声鸟鸣。不一会儿,又是两声,这一次响在一所民宅之内。一个黑影从墙边探出头来,敲了敲墙壁,很快便有一个包裹从里面扔了出来,紧接着有人翻墙而出。

  “怎样?”

  “嘘!”

  两个人影悄悄溜出小巷,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僻静角落。月光下看,却是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真沉!是什么?”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1

  “反正是好东西,”先前从墙头爬出的人得意洋洋地说,“长安第一红歌姬收在床边的首饰箱子,你说会有什么?”

  咽了口口水,望风的少年嗫嚅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话音未落,就被稍大点的那个截住了:“不是说好偷来的东西一起分?”

  “嗨,悄悄藏一些起来,老大也不会知道……况且我们只拿一些碎银子……”

  这句话说出,另一个也有些动心了。两人犹豫地对望了一眼,稍大的少年终于下定决心似的点点头:“好,不过,你可不能说出去!”

  “放心吧,主意是我出的,怎会去泄自己的底。”

  两人兴冲冲地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一只雕刻精美的红木箱子。箱上并没有上锁,只松松地横着插销。将插销取下,小心翼翼开启,月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颗蓬松的女人头颅,惨白面孔上一双无神的眼正死死瞪着二人。

  一骑飞驰,沿天街直行而来,经朱雀门,入承天门,直进皇城,停在含元殿前。马上人一跃而下,将缰绳随手扔给一旁的侍卫,沉声喝道:“圣上在不在?”

  “在……”刚吐出一个字,来者已做了个喝止的手势,不让他再说下去。那人四十余岁年纪,身高比常人要高出一头,模样威武雄壮,肤色黝黑,下颌浓密散乱全是卷曲的须髯。双眼则如有电光隐现,炯炯有神,非同寻常——正是吴国公尉迟恭,唐初第一勇者。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1

  他大步向殿上行去,与此同时,另一人正带着几名侍从从殿内出来,稍显年轻,面貌白皙斯文,细眉长目,恰恰和来者形成鲜明对比。四目相触,那人似乎略微愣了愣,而尉迟恭则扬起了头,面上毫无表情地哼了一声。

  “尉迟大人。”来人若无其事地招呼着。此人正是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大唐开国功臣之一。尉迟恭大大咧咧不以为礼,劈头问道:“决定了吗?”

  “尚未。裴司空带了僧人法雅面圣,目前正在殿中……”

  “去他娘的,”双目一瞪,赫然威武,令长孙无忌不自觉地缩了缩,“我就不信,满朝文武,还要个秃驴来决定出兵的事?”不耐烦多说,几步便跨上玉阶,直入大殿。

  “怪不得都叫他黑蛮子,好生无礼!”

  “嗯?”

  见父亲瞪视着自己,长孙冲低下了头,脸上却仍是愤愤不平之色。见他如此,长孙无忌神色反而和缓下来:“既然知道他是蛮人,还计较什么。如今之事,我们与他方向一致,由他在前冲撞,你我自可见机行事。”

  锦袍玉带的身影匆匆隐没在夜色之中,身后大殿灯火辉煌,亮如白昼。

  “法雅?是上皇亲封的那位神通法师?”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1

 “正是。”抹了抹唇边酒渍,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向对面坐着的李淳风如此解释,“据这位法师所言,粮草营被焚是天雷示警,但并非不可禳解。只要在城西筑一高台,由圣上亲临祭祀,就可以镇压邪祟,保大军出征凯旋。”

  “也就是说,出兵之事仍然不变?”

  “只是稍延了时日。裴大人代法雅上疏,圣上立刻准奏,今日便动工筑台,三日之后即可完工。不过……”

  “嗯?”

  听出校尉话中迟疑之意,酒肆主人抬起头来。

  “不过,李兄不觉得此事甚是奇怪?”

  “怪在何处?”

  “是说圣上,”尉迟方不解地说道,“上皇笃信神道,宫中离不了道士和尚,但圣上对这些人却并无特殊宠爱。出兵突厥是军国大事,为何会采纳了一个和尚的建议?”

  “不是圣上采纳了法雅的建议,而是法雅善于审时度势,顺水推舟。”

  “什么意思?”

  “朝中主战主和两派势力争斗颇烈。皇帝本人必然是主战的,但这一次粮草营之事谣言四起,主和派借天命占了上风,劝阻出兵,此事相当棘手。不出兵,违背圣上本意;出兵,则未战而军心不稳,必非吉兆。”

  “所以……”

  “所以,便要假托神怪。”酒肆主人笑吟吟地剥开了手中花生,“既然说是天命阻兵,那就以神力解之。”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2

  “明白了!”尉迟方恍然大悟,一拍桌子:“法雅正是看穿了圣上心思,便谋划出这法子,一来借禳解安定军心,二来也堵了那些一心要苟且偷安的文官们的嘴。”

  “嗯。这便是三十六计中的无中生有,今上熟知兵法,使出这一招应在意料之中啊。”

  话音方落,一名大汉匆匆走入楼中,抬眼看见尉迟方,顿时咧开嘴笑起来。“尉迟兄弟!”声音洪亮,腮髯浓重,却是于怀。他伸出手掌猛拍尉迟方的肩头。两人份属同僚,平日也常在一起喝酒赌钱,是相当熟识、不拘小节的朋友。

  “于大哥,今天怎么有空闲来这里?听说你到了李元帅的麾下?”

  “所以说,老天爷便是不公平,”于怀刚一坐定便倒苦水。“粮草营的事还没料理完,后日又要跟元帅去见什么沙陀特使,忙了个脚朝天。尉迟兄弟你呢,年纪轻轻正要建功的时候,却不得出头。上头这调派差事的,真他娘不长眼——嗨,不说这个,李先生,你料得丝毫不错,飞骑点兵的时候,粮草营中正好缺了一人。”

  “哦,是谁?”

  “就是督粮官宋琪。前日奉命点兵的是元帅府亲卫营两名弟兄,据他们回忆,当时点卯各营中唯独差了此人。”

  李淳风眼中光芒闪动:“可知道他是什么缘故离开?”

  “这我怎知道?不过,”于怀眼前一亮,一拍脑门,“对了,我怎把这人忘了。”伸长脖子向外望了望,扯开喉咙大叫道:“严虎!”一名亲兵应声而入,身材瘦小,看上去倒颇为机灵。

  “这是上月刚从粮草营调到我身边的亲随,跟宋琪相熟,有事问他就成。”洋洋自得,于怀向那人说道:“怎样?老爷我将你要过来,算是救了你一命。否则的话,你怕不早就变了焦尸。听着小子,这位李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问什么你便答什么,答错了一句,小心老爷的鞭子!”

  不理会于怀的话,李淳风直接询问那名叫严虎的士兵:“你原先在粮草营?”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2

  带着敬畏神色看了看被自家官长说得神乎其神的人,瘦小士兵点头不迭:“是。”

  “宋琪是你长官?”

  “没错,小人以前是他的亲随。”

  “那你可知道他平日有什么习惯,又有什么亲人家眷在城中?”

  “回先生,宋长官是从山东过来的,只身一人,城中没有亲人家眷,不过……”

  于怀见他犹豫,踢了他一脚,骂骂咧咧道:“什么不过,有话快说!”

  “他有个相好在城里。”

  “哦?”听到这句话,酒肆主人扬起了眉:“是什么人?”

  “就是那金巧儿。”

  亲兵回答得理所当然,似乎这三个字之外,其余都不必说了。的确,金巧儿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相貌出众,歌艺上佳,又极会抬高身份,倘若不是达官贵人、王孙公子,不要说入幕之宾了,就连远远听一曲也不可得。这样一位红歌姬和身份低微的下级军官相好的确大出意料。仿佛是看出几人的疑惑,严虎续道:“去年元帅府设宴,金巧儿被请去歌舞,哪知道宋爷见了她一眼就被勾了魂,此后成天往她那跑。这些年来的俸禄积蓄统统拿去垫了那小娘们的无底洞,却连她一个衣裳角也没碰到。我们都说,这女人就是个狐狸精,迟早要把宋爷家当全骗进去,可他就像是中了魔,只知道心甘情愿孝敬姓金的小娘们,什么也不听。”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2

  “嗯。后来呢?”

  “就在一个月前,宋爷突然请我们几个兄弟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他喜气洋洋跟我们说,金巧儿答应脱籍跟他成婚。您说,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艳福吗?”

  “有这样的事?”尉迟方不禁脱口而出。

  “是啊,我们私下议论,都觉得这事蹊跷。金巧儿如此势利,怎会看上宋爷?她想脱籍,那些公子哥儿怕不要排着队争抢,哪里轮得到我们这些在军营中的粗汉子。”

  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不知去向?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3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少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吗?”

  “当然。”

  “好。”酒肆主人长身而起,向坐在那里的二人道:“随我来。”

  “到哪里去?”

  望了一眼满脸疑问的校尉,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将手中两粒花生扔进了口中,拍了拍双手。

  “自然是去见这位宋督粮官。”

  厢房中,大汉依旧躺卧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这……这是……是宋爷!”什么也顾不得,严虎大叫起来,指着床上大汉:“可……可他怎会在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果然如此。”李淳风仿佛早已料到,神色平静地走到大汉身边,为他号了号脉,脸上露出满意神情:“还好,过不多久便会清醒了。”

  “你是说,这人就是宋琪?他怎会在你这里?!”刚从震惊中恢复,尉迟方立刻将疑问抛了出来。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3

  “说来话长。此人是在雷雨那日闯进随意楼的,那时已经是这般模样。”

  “但你怎知他就是……”

  李淳风翻开大汉衣领,露出内衣领口绣着的“乙”字。

  “虽然未着号衣,内里的衣裳却还是军中所制,且是全新。能在此时得到新军服补给的,必是这一次征突厥的部队。”他又伸手拎起床下的靴子,道“此外,他的靴底还粘有干草和麦粒。这种麦粒不同于长安近郊的出产,形状略小且圆,应是从河北一带征集的军粮,和粮草营中谷物如出一辙。”

  “嘿,真是神了!”于怀翘起拇指:“他怎样了?”

  看了一眼于怀,李淳风淡淡道:“也没怎样,只不过被人挖去了舌头。”

  于怀倒抽一口凉气,脸色铁青,不由自主闭紧了嘴,像是生怕自己的舌头也凭空飞了去。酒肆主人微笑道:“走吧,堂上说话。”

  连灌了三杯酒,于怀面色才平复下来。尉迟方知他胆小,也不理会,径自问道:“如此说来,粮草营被焚是人为,不是天意?”

  “天意只是行恶的借口,至于雷火,”李淳风取出袖中硝石,“这是现场发现的。丹方中记载,将此物与他物混合,点燃之后生出巨力,可崩山裂石。”

  带着些敬畏,尉迟方望向眼前之人:“李兄果然无所不知。”

  “哈,是我运气好,碰巧认得知道的人。如今看来,此事决不简单。要制造雷火焚营的假相,须预知天文,计划详细,还要能在瞬息间杀死营中守军,决非一人之力。”

  “布置如此周密,一定有深远图谋。难道要阻止朝廷对突厥用兵?若是如此,将人直接杀了灭口便是,为何独独留下宋琪一人?”

und 发表于 2010-12-17 19:43

  “也许这位宋琪身上另有奥秘。莫忘了,他是如何到这里的。”

  “没错,”经他提醒,尉迟方也觉得奇怪,“即使误打误撞,找到随意楼的巧合也是极小,何况那么重的伤势。”

  “巧合之外还有一个解释,”青衫男子笑容可掬地望向尉迟方,“有人故意将他扔在我门前。”

  一听此言,校尉愣住了:“你的意思是,那人想将你卷入此事?”

  酒肆主人修长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容或有之,未必无之。”

  回答虽然是一贯的闲散悠游,尉迟方却顿时恍然:“难怪你会答应马周……”

  “嗯。”李淳风目中光华隐隐,如星耀夜空,映得清俊双眉也带出一抹剑意。“朝廷之事原本与我无关,但若有意邀战,那就另当别论。李某向来不喜是非,却也不惧是非。”

  相识以来,常见酒肆主人漫不经心,置身事外,此刻这般宛如利剑出鞘的神情倒是头一次见到。校尉心头一热,慨然道:“放心!无论何事,只要能帮得上忙的,只管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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