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zhe 发表于 2010-12-22 17:10

刚刚听说德国的驾照,在德申办了国际驾照就可以回国使用了,有人知道在哪儿办吗?

刚刚听国内某人说他的朋友就是这么搞的,但他也不清楚具体怎么操作,有哪位知道吗?

最爱星期五 发表于 2010-12-22 17:21

ordnungsamt

csugs 发表于 2010-12-22 17:21

看第二条。

驾照互相认可

根据联合国在1949年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规定。道路交通公约签署国之间,在本国的驾驶证原件和国际驾驶证同时出示的情况下,才会被认为属于合法驾驶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境外颁发的驾驶证,均不能直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使用。必须将其持有的原地区的驾驶证转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
中国,除中国大陆并未签署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港、澳均已加入此公约。
香港地区、比利时驾驶证均可以免试换领中国大陆地区驾驶证(限小汽车C1 C2、摩托车E、F)。
其他国家、中国澳门地区、中华民国颁发的驾驶证不可以免试换照,转换的前提是:必须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仅仅适用于大/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机等)。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未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但是,中国地区公民出国,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在逗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情况下,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驾驶证原证、以及经过公证的当地语言的翻译件或者经过领事认证的认证件,均可租赁、驾驶所在国的机动车辆。部分国家地区可直接使用含有英文信息的新版驾驶证。部分国家(如赤道几内亚)必须换领当地驾驶证才可以在所在国驾驶机动车辆。
2007年6月14日,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道路交通修正法案”,今后可持中华民国(台湾)政府核发的驾驶执照,并向监理所申请驾照日文译本后,在日本境内驾车。
2008年10月1日起,台湾与日本进一步开放驾驶执照换照措施,凡通过视力、听力等其他体适能检查及驾驶经历的确认并缴交规费后,只要持有驾照后在本国停留3个月以上,均可凭双方政府核可单位发给的译本与驾照原件,免试换发日本或台湾同等级驾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驾驶证须经公证处的公证及海基会的验证,且若是持旅行证或居留证者,还须连续住满三个月后方可报名笔试,合格后,才能换领中华民国颁发的驾驶证。
持有主要国家驾驶执照人士,均可在香港申请免试签发正式驾驶执照或者临时驾驶执照。

muzhe 发表于 2010-12-22 17:35

回复 3# csugs
好详细哦,谢谢

muzhe 发表于 2010-12-22 17:37

ordnungsamt
最爱星期五 发表于 2010-12-22 17: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刚刚去看了下,是不是应该去ordnungsamt的Fahrerlaubnisbehörde呀?

最爱星期五 发表于 2010-12-22 21:08

回复 5# muzhe

Führerscheinstelle

aboo 发表于 2010-12-22 21:20

去年带德国人回国,说国际驾照不能用,但是可以换成临时的中国驾照。北京机场里面就有办事处。

最爱星期五 发表于 2010-12-22 21:25

上次去办是为去美国开车用的,不知道国际驾照能不能在中国用。楼主要问清楚。

muzhe 发表于 2010-12-22 22:47

去年带德国人回国,说国际驾照不能用,但是可以换成临时的中国驾照。北京机场里面就有办事处。
aboo 发表于 2010-12-22 21: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到北京呀,请问那个办事处叫什么,是办什么的,谢谢。

aboo 发表于 2010-12-22 23:36

不到北京呀,请问那个办事处叫什么,是办什么的,谢谢。
muzhe 发表于 2010-12-22 22: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叫什么我不知道,就是专门办驾照的

还有配套的检查视力和测色盲的,很快的, 我们照相,办照大概15分钟就都弄好了。

反正我们当时要办国际驾照, 那的办事人说国际驾照不能在中国不能用,必须换成中国的临时驾照。有效期是根据外国人的签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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