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gy-poo 发表于 2011-1-2 14:07

以前有个中学同学,她要离开一个男的,为什么记不清了
那男的把啤酒瓶子摔得粉碎,一地都是玻璃碴子, ...
鱼之乐 发表于 2011-1-2 1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82:}贱人真多阿

鱼之乐 发表于 2011-1-2 14:27

都死了,

还接受啥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6:}那他打你你也不采取法律措施,这不是让他更加猖狂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 14:38

之前我只认识这么一个金牛男 现在听你说了一个

JP命中率100%
苏犹怜 发表于 2011-1-2 12: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干脆变成金牛男讨伐贴,哈哈

菡萏 发表于 2011-1-2 14:47

跟你有关系吗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11-1-2 14:49

顺代看了另一个讨伐贴, 狗血的在第二页我觉得.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261853&extra=page%3D1&page=2

Sonic_Germany 发表于 2011-1-2 14:57

才刚分手3天,他就去n夜情,已经走了5天了。难道就如此的忍不住寂寞?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 00: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分手了,他去N夜情给你也无关了,你选择了理智。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 15:22

恩,我想了想,就这样吧,也懒得用什么法律了,这种人不值得我为他费心,我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了

fische 发表于 2011-1-2 15:28

{:5_387:}有点意思~

唐家大小姐 发表于 2011-1-2 15:30

恩,我想了想,就这样吧,也懒得用什么法律了,这种人不值得我为他费心,我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 15: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把它彻底忘记吧,千万别再有瓜葛

万一他来纠缠你,你就拿当时的人证物证去警察局备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 15:37

回复 129# 唐家大小姐
是的,在努力的忘记,努力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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