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工作合同中3个月解除合约和Betriebsrat问题
本帖最后由 wawahai 于 2011-1-16 18:26 编辑请教前辈们,工作合同里有一个提前3个月双方可解除合同问题,想问问,是不是公司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解除合同吗?跟国内的朋友谈到这个问题,他们说他们签合同里面会写是员工违背了什么规章制度等等公司才能解除合同,就是说应该有个前提,不能说开除就开除员工。但在我拿到的工作合同里就只写了提前3个月双方可解除合同,请问前辈们,这正常么?
还想问问是不是每一个公司都有Betriebsrat呀? 回复 1# wawahai
如果公司要解雇员工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而且必须经过Betriebsrat通过才能执行。如果理由不充分,BR是不会同意的。工作合同里只注明双方解约期限3个月就可以了。不必写明在什么前提下。 本帖最后由 wawahai 于 2011-1-16 18:20 编辑
太感谢LS的同胞了.
突然想到个问题,是每个公司都有Betriebsrat吗?还是只有大公司才有啊?如果公司没有Betriebsrat,那公司是不是就随时可解除合同了?{:5_334:} 等前辈中…… 根据德国法律,有五个固定员工(含五个)以上的企业就可以通过选举成立Betriebsrat。可以不是必须。 回复 3# wawahai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自己的BR。即使没有雇主也应该遵守Arbeitsgesetze.劳动法中有明文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雇员工,什么时候不可以。如果被解雇原因是由于Arbeitsnehmer本身原因例如触犯法律或是违反公司保密协议等,那是允许的。反之如果由于企业原因被解雇,你认为不公平,可以上诉到劳动法庭。 回复 1# wawahai
如果真是因为违背了什么规章制度而被解雇的话,那么公司就不需要付任何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愿意承担违约的损失,那么还是可以违约的呀。 一般来说,不是做了和公司利益冲突的事情,不是做了比较过分的事情(例如 工作时间看不良内容网站)或重大事件(例如打架什么的)就不会被公司立即解雇的。
放心吧。好好干,别太冲动就没问题的。
teamarbeit 是很重要的. 明白,一定好好干{:6_40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