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牛
发表于 2011-1-18 11:12
如果你拿起法律的武器,记得来更新,大家都祝愿你有个好结果,我们也好学习一下。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1-18 11: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结果如何,不能让德国人觉得中国人是软弱的,谢谢祝愿,也祝你新年一切顺利:)
100
发表于 2011-1-18 12:05
肯定不是欣然同意....被逼无奈,当时傻了,所以我说脑子空不要紧,千万别进水,我就是脑子进水了
笨笨牛 发表于 2011-1-18 11: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很多同胞为了能有一份工作 就被人家明摆着的剥削。。。看了很心痛。。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1-1-18 12:16
德国人说话和我们一样,喜欢瞎咧咧, 不清楚地,也喜欢胡说八道的人非常多,所以不要是德国人说的,你就 ...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1-18 10: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我看着他没上班的,是个大公司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1-18 12:22
本帖最后由 并非如此 于 2011-1-18 12:25 编辑
错,我看着他没上班的,是个大公司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1-1-18 12: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能证明他没胡说吗?关于保险付款的条例,那是法定的,不是你朋友定的,至于你朋友又没有去上班,开不开假条和这有关系吗?你倒是说说什么大公司,这么好,三天不上班,都不用假条,想不去就不去,我见过最好的,也就一天可以不要假条(大多数公司,只要生病就必要交假条,不过这些事公司自己的规定),但是还是要打招呼的。
如果你只是随便听听,无所谓真假,但是如果你想给别人提供信息,最好自己到官方网站求证一下,不要误导别人,雇主只付6周的工资,后面就该是保险付的,这些信息很容易从网络获得。
polo
发表于 2011-1-18 12:31
他不能提前kun你,除非你们达成协议,你不提前kun,他也没办法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1-17 17: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是可以的,就是以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名义
当然你也可以打官司,不过人家本身就是律师。
美国好像是这样,德国不知道是不是也是这样
crazybiene
发表于 2011-1-18 12:39
病假咯!而且要去精神科检查!不是和LZ开玩笑,把事情全盘告诉医生然后说你很抑郁想自杀......拿到证明先病 ...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1-1-17 17: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crazybiene
发表于 2011-1-18 12:43
我做知识产权的,劳动法也略知一二,只是现在心很累不想跟老板有什么纠结了,只想委托个放心的律师 ...
笨笨牛 发表于 2011-1-17 2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直以为做法律的比较好赚钱,做知识产权这块的更牛叉,但是听了LZ的工资描述跟别人做个PR差不多。
安慰下,忍了真的挺久的。
你不想发现你自己是块宝吗,怎么这样被使唤。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1-1-18 14:47
Man kann hier lesen:
http://anwaltverein.de/leistungen/Anwaltsblatt/Archiv
2008 Heft 2, Seite 126
2010 Heft 6, Seite 439
笨笨牛
发表于 2011-1-18 15:28
Man kann hier lesen:
2008 Heft 2, Seite 126
2010 Heft 6, Seite 439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1-1-18 14: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有才大哥,可是我在德国不是职业律师啊...
campari
发表于 2011-1-18 16:08
mm在哪个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