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ube0711 发表于 2011-1-22 19:02

当然去,同时就这个机会联合其它邻居向你房东提出,要这个邻居马上搬走。你去作证时可以向警察要份证明给你房东。这种邻居太危险了,可不是什么“远亲不如近邻”的事

kanhai 发表于 2011-1-23 16:31

你必须得去, 如果不去, 可能你会被捕。 所以别问了,勇敢点吧。没有退路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1-1-23 17:34

必须呢到也不一定, 即使去了也有权保持沉默, 拒绝作证词, 这个是宪法给每个人的权利. 但是, 实话实说, 也有利于查明情况, 尽快解决, 如果不伤害自己的利益, 也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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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收到警察局传票,为一个纵火案作证,咨询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