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1-1-23 15:21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1-1-23 14:24 编辑
回复 29# 枫枫
这些律所的目的都是求财,以最小投入得到最大回报,所以他们的第一选择不是自找麻烦去上庭。但是这并不等于你简单的不回复或驳回,他们就不会上庭。那样上庭的话,收律师信的那位多半得不了好。当然可以辩解说电脑没开人不在blabla:但真的想花几千几万的打到最高法吗?他们是想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收益;你难道不也是要以最小代价最小损失吗?
证据一般都是在Abmahnung里或后面简单列出的,很多人没仔细看;你也可以写信索取。但是那样就可以超过警告期限。
最高法确实规定警告费用不能超过100欧元。但还可以加律师费,还可以加赔偿金啊,这些都不在警告费用之内的。
这样的恶心行为是类似于勒索骗钱,但真当作勒索骗钱对待也是不行的。
kiro
发表于 2011-1-23 15:26
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胡说八道呀?你从哪里听说的他们是骗钱?骗钱不是犯罪的嘛,怎么害怕的不是他们反而是 ...
hh2 发表于 2011-1-23 13: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國會發Abmahnung騙錢的正規律師事務所又不只一家,從前不是那個些個靠網站騙錢出名的SAT1都去追蹤採訪的不都是正牌律師嗎?會用google有很了不起嗎?不懂的專業人士建議還是旁觀,或者乾脆回新聞板塊繼續你平時一貫做的事情,這裡不適合你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3 15:26
枫枫
发表于 2011-1-23 15:34
楼上这个说法我还是很赞同的:类似于勒索骗钱,但真当作勒索骗钱对待也是不行的。
警告期限这一条,我朋友是绝对的超了,超了两月,他邮寄了一封,价钱涨上去了,然后我们才回的信,我们找internetprovider问了,她没法提供IP地址,物理地址,什么都提供不了,daten已经删了,其实U C如果能提供物理地址的话,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事,问题是他的信上也没提过物理地址啊,还有流量什么的,十分让人怀疑
hh2
发表于 2011-1-23 15:35
回复 33# venuszhao
WG是小问题,WIFI本身才是大问题。网吧酒店咖啡馆大学企业……,他们怎么办啊?你见过Abmahnung发给他们的嘛。
Abmahnung推动行业发展,所以不管是发Abmahnung的还是对抗Abmahnung的律所,都不会真心希望最高法弄清楚这事,否则大家没饭吃。
hh2
发表于 2011-1-23 15:41
回复 34# 枫枫
至少对几个臭名昭著的律所来讲,这个警告期限也就是说说的,别超过太长就行,但不能不反应。每周几千封信的发出去,谁记得什么警告期限。收到钱自然不管了;如果收到靠谱的Mod.Unterlassungserklaerung,知道没戏也就不管了。
但是绝大多数对抗Abmahnung的那些律所也很少提这点,因为有紧迫的期限压力在,委托人就更容易把委托交给他们。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3 15:53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3 15:55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3 16:05
pinkx
发表于 2011-1-23 16:27
如果你们仔细看,里面给了个数据,大概是2008年,共发200,000份警告函,其中ca.300份收到起诉,几率为0.15%,大家可以赌一下这个几率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枫枫
发表于 2011-1-23 16:48
回复 38# venuszhao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在第2,3页的回复,就是按照我的方法回的信,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UC的回复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4 13:27
liuer3
发表于 2011-1-24 13:46
请教个
用酷我音乐盒听歌算下载歌曲么?
U加C这个德国论坛上都分析了,就是骗钱的,就抓你害怕的心态,你想想,现在谁家不下载,不上传,他为什么就抓这块闹呢,因为现在网络上的这个法律上是块灰色地带,法律上尚没有健全的法律去约束,说白了就是u加c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是法律为了约束这些律师中的垃圾人,就规定了,这种案件都是最多只允许罚 100欧,楼主想呀,他为了100欧,自己得搭时间,金钱,精力最后上庭就赚你100欧,这种赔本的买卖他能干吗?他的最终目的是经济利益最大化,就是通过寄封0,55欧的信给你,如果碰到个胆小的就付600欧,那他多划算啊,55cent换600欧,这买卖好啊,再说如果你付钱了,就意味着你承认了,那么之后他还会给你寄信敲诈你。 另外大家下载千万别下欧美的,亚洲的他管不着的。尤其是歌曲千万别乱下
枫枫 发表于 2011-1-23 13: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枫枫
发表于 2011-1-24 15:09
据我所知哈,在线的听的,看的都没关系,比如youtube看video都没关系的,在线听歌,就是在其歌曲网页上自己挂的音乐播放器听歌没问题,但下载就不行,尤其是欧美的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5 02:27
liuer3
发表于 2011-1-25 12:29
谢谢同学耐心解答~~~
回复liuer3
如果是在线听歌, 应该没问题
酷我音乐盒 也是属于 典型的p2p软件,就是下载的同时也会上传,就属于我们这个案例里的违法侵权, 如果不幸你下载到 这些律师事务所的列表中的某一首, 被他检测到的话, 就会收到我们这里提到的Abmahnung
不过国内有些歌曲的源 并不是在国外, 也有很大可能监测不到,个人认为, 如果非要下载, 就中文歌曲, 欧美的尽量避免
包括迅雷和KUGOO也有这个毛病。你可以用PING测试,找开和不找开这些软件PING的速度不一样
所以有才兄一直建议, 如果不幸收到这些律师信, 第一件事情 切断无线网络, 卸掉一切关于 P2P 或者 BT的下载软件, 至少避免再把文件上传给别人, 进一步犯法
venuszhao 发表于 2011-1-25 01: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drenalin
发表于 2011-1-25 19:32
据我所知哈,在线的听的,看的都没关系,比如youtube看video都没关系的,在线听歌,就是在其歌曲网页上自己 ...
枫枫 发表于 2011-1-24 14: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网页上挂的歌曲你听一遍不就download到本地了么?在internet 临时文件夹里都有,不是跟下载一个性质吗?
关键问题是你有没有上传吧~
bb8310
发表于 2011-1-27 00:36
遇到同样的问题,感谢有才兄这样的热心人,希望有相同经历的能与我email交流一下结果
honeybabyselina
发表于 2011-7-18 15:24
回复 7# 枫枫
你好 我也收到信了 我也想问我的运营商IP 地址的事 但不知如何措辞寻求帮助
枫枫
发表于 2011-7-19 09:34
回复 49# honeybabyselina
Sehr geehrte Damen und Herren,
wie telefonisch unter Ihre Anrufnummer 07219600 gesprochen mit Ihrem Kollegen von technischer Abteilung am 12.11.2010 um etwa 14:30 Uhr schicke ich Ihnen eine schriftliche Aufforderung.
Es geht um meine perönliche Daten.
1.Ich brauche die Daten von network flow, IP-Adresse und physikalische IP-Adresse, nämlich MAC-Adresse, am 13.08.2010 von 6:00 Uhr morgens bis 8:00 Uhr morgens, wieviel Volumen, nämlich Stromgröße von meinem Internet am 13.08.2010 um 7:04:07 beträgt. Bitte schicken Sie mir eine Datenlist.
2.Nach den Angabe von U+C Rechtsanwälte Regensburg haben Sie meine persönliche Daten, wie z.B. meinen Namen, meine Anschrift, an Dritter verraten. Der Beweis sehen Sie bitte die mit angekreuzter Stelle der beigefügten Anlagen.
Wenn Sie meine persönliche Daten an Dritter nicht verraten haben, dann schicken Sie mir eine schriftliche Erklärung und Bestätigung.
Wenn Sie meine persönliche Daten an Dritter verraten haben, möchte ich auch gerne wissen, ob Sie das auf legal Weise durchgeführt haben, wenn ja, danngeben Sie mir bitte schriftlich Ihren legalen Beweis.
Mit freundlichen Grüßen,
honeybabyselina
发表于 2011-7-19 11:21
谢谢我这就发
honeybabyselina
发表于 2011-7-19 11:47
回复 50# 枫枫
你好谢谢你 但是 有些nämlich nämlich Stromgröße beträgt. Bestätigung.
möchte 这些 看不懂 可以重新写下这些词吗?
非常感谢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7-19 13:09
回复 16# venuszhao
为什么不直接把系统全部卸载了再重装?
宜怡奕
发表于 2011-8-10 08:41
Ding!
sonicyouthd
发表于 2011-9-14 18:44
记号下,防患于未然,囧
lumang
发表于 2011-10-6 17:58
我去年底也遇到这个问题, 我是和一个德国女孩住的, 网是我的, 我是没有下, 她说也没有下, 但是到底她是否下了, 不知道, 当时找了专业律师, 律师当时给写了回信, 查了IP是我的, 那个流氓所来了两封催款信, 最后我专业律师和我商量, 要么继续回复反驳, 反驳后又要等对方反映, 看看说不定又要个半年时间才有消息, 要么建议和协, 事情彻底解决. 我后来决定还是图个安定, 花了几百. 看了这个贴, 记忆又新, 烦死人了. 因为反驳了, 死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又来信了. 这可能永远没有消息, 要么过半年又来了, 这不要命吗, 没完没了. 对方TMD是靠这吃饭的, 他们有时间跟我们搞, 我可纠结了很长时间.
money_job
发表于 2011-10-6 18:11
其实也怨您自己,在网上签这些网络合同,买东西等,为何要给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出生日期?
中国人的名字,类似的太多了,例如
Yun Gao 还是Yan Gun
Liang Lang还是Lan Lang,德国人看来都差不多的
而且在德国,很多信箱上只是写个姓,非全名,如Herr Lang
这不是已经有足够的排列组合机会了吗?至于出生日期就更简单了
只要对方没有您的真实姓名,就是真的收到法院付款要求,也可以不理的,因为姓名+出生日期与您不符,直接扔掉!
kv2004
发表于 2011-10-6 19:57
关于这个事件里具体法律的东西我懂的不多,但是这里我有一个小技巧可以帮大家预防被记录取证。
一般这种取证是看你的IP地址和网卡的mac地址,所以应该尽量避免自己的ip和mac被记录。
1.如何避免ip被记录
1种方法是通过代理服务器下载,网上能找到免费得,这些代理一般只会存在一段时间,基本上是不可能能通过这个来取证的。最好找一个国外的代理,德国的警察通过代理再查到你的可能性很低。另一种方法是避免直接下载,比如之前有人发帖推荐的迅雷离线下载等方式,只要你不是直接用自己的ip下载那个文件就行。
2.如何避免mac被记录
Mac地址是可以被修改的,因为网卡的Mac虽然唯一,但是只有操作系统软件(Windows)能读取真实的Mac地址然后记录在注册表里面,其他的方式记录的Mac地址都是读取你注册表里面的Mac地址而不是你真实的网卡Mac地址。所以你只要先修改你注册表里的Mac地址,然后下完了之后再改回来就行了。
有线网卡一般90%的都是用集成在主板上的Realtek 81xx系列的网卡。这个网卡直接去系统的设备管理器里面打开网卡属性,然后在网络地址这一项,里面默认是“不存在”也就是采用真实的Mac地址。你可以自己改成“值”那项,然后填一个12位的数字即可。
无线网卡和其他的有线网卡则需要自己进注册表regedit里面找到相关的值然后更改,具体方法有些麻烦,需要的童鞋自己去google搜索。
lumang
发表于 2011-10-6 21:35
kv2004 发表于 2011-10-6 1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这个事件里具体法律的东西我懂的不多,但是这里我有一个小技巧可以帮大家预防被记录取证。
一般这种取 ...
哎, 对电脑不懂啊, 不过谢谢了.
5011fudan
发表于 2011-10-6 22:59
感觉挺有用的,以防万一,mark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