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41817 发表于 2011-2-10 22:07

在德国丢失的东西找到后,感谢酬劳必须要给么?

本帖最后由 arc41817 于 2011-2-10 22:08 编辑

先说明一下,我个人认为如果东西丢了,有人拾金不昧交给警察,之后失主从警察哪里把东西寻回,感谢肯定是应该的,的确应该有酬金表示一下。但是最近碰到个事情感觉挺有意思的,想问问大家是不是这么回事儿。

前几天我把我的包给弄丢了,里面有些贵重的东西,值几千欧元。之后警察给我打电话说有人找到了,我当然感觉很庆幸。交接之后我主动问拾金不昧那位的联系电话,想主动表示感谢,而且心里也在盘算应该出多少感谢酬金比较合适。没想到的是,哪位警察叔叔说了一下几点,挺有意思的,给大家分享一下:
1. 他先表示不会给我拾金不昧哪位的联系电话,只告诉了我那人的姓名,说如果那人有资格领取感谢酬劳的话,那人会主动跟我联系,然后让我允许他把我的电话给那个人。估计是出于尊重个人隐私权吧。
2. 我的包是在超市地盘上捡到的,所以感谢酬金法律上应该归超市,除非超市放弃感谢酬金,然后才能归拾金不昧的那个人。
3. 在德国丢失的东西被找回之后,施主是有义务支付感谢酬金,还给我了一个算法。最低以500欧元起价,也就是说丢的东西价值500欧元之内都算500欧元。这个起价费是5%。然后还要给货物总价值的3%。具体来说,我丢的东西是5000欧元的话,那么我必须支付的感谢金是如下计算:
基础起价费 500欧元 x 5%=25欧元
总货物价值 5000欧元 x 3%=150欧元
我必须一共支付175欧元的感谢酬金

想问问了解德国的朋友们,在德国感谢酬金真的是必须的么?还有出感谢费我是心甘情愿的,毕竟那么值钱的东西都找回来的,但是如果给超市的话还挺郁闷的,毕竟是那个好心人帮我找回来的,而且送到了警察局。我怎么才能知道拾金不昧那人的联系方式啊,警察为什么不告诉我啊,我也不是坏人,就是想感谢一下。谢谢大家了。

diandianzjy 发表于 2011-2-10 22:33

反正日本好想是必须的 而且是百分之十

shasha0708 发表于 2011-2-10 23:14

我上次丢了个手机,国内买的400rmb。打电话那个人让我去他家拿,我去拿了说了谢谢就走了。如果真算起来,就几欧,拿不出手啊。{:5_339:}

echoxie2001 发表于 2011-2-11 01:18

捡过几次东西,就还人家了,一次酬劳也没给过啊。。。{:5_386:}

黑爷。 发表于 2011-2-11 01:31

拿了走就行了当事人要在场给50欧可以了

黑爷。 发表于 2011-2-11 01:31

没必要专门去找着送钱去送少了也没意思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011-2-11 02:17

应该给的,不是法律,但是规矩,一般捡到的时候自己就拿了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1-2-11 09:04

dem ehrlichen Finder einer verlorenen Sache auf Verlangen Zug um Zug zu zahlende Belohnung von maximal 5 Prozent (§ 971 BGB).

Kein Finderlohn beim Fund in Behördenräumen oder öffentlichen Verkehrsmitteln (§ 978 BGB)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1-2-11 09:06

这个人如果管你要,你必须给的。如果他不要,你也不用满世界找他。具体请看§ 971 BGB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2-11 09:13

如果找你要就必须给
不然他肯定想,早知道把钱全部拿了然后告诉你钱早没有了,只剩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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