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mary_2002
发表于 2011-2-22 10:17
两个极品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1-2-22 07: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die ausstehende Gebuehren sind, nach meiner Meinung, alle absichtlich.
jetzt die Freundin von LZ will wieder nach Deutschland einreisen? dann zahlen bitte!
xuer
发表于 2011-2-22 10:25
贪小便宜的结果......
mandymiao
发表于 2011-2-22 10:29
是不是签了合同,拿了手机就跑路了。。
我只能说一句,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新多科 发表于 2011-2-22 0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kiwiviwik
发表于 2011-2-22 11:44
付钱必须的,否则就再也别来了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2-22 11:58
不付没签证的,o2,telecom的合同都是带schufa记录的
阿木林
发表于 2011-2-22 12:47
常常听到有中国人干这样的事情,还真有上德国热线的.
楼主很简单的阿,可以继续赖账女朋友就永远不要来欧盟了
或者交了这钱,那说不定还有机会来.
不过我知道楼主肯定选第一个吧,真不明白你这样签手机有没有想过其他同胞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2-22 18:09
我看各位不必说的如此吧,放过LZ吧。不过LZ估计是把这里当成中国了。这里再怎么说,也是“法治国家”,尽管有可能你不当它一回事,尽管你可以举出无数例子,证明天下乌鸦一般黑,甚至可以说这回也是德国人歧视你,明着摆你一刀。咳,随便吧。不过破财是肯定的了。
zimmer28
发表于 2011-2-22 19:23
{:4_297:}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2-22 21:38
请论坛里老大门帮忙,
我女朋友去年8月底彻底回国了,回国的时候由于走的太匆忙,没有abmeldung,也没有领 ...
kittkat_y 发表于 2011-2-21 2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描述下,怎么个匆忙程度? 有人要追杀她?, 她要保命跑路啊?
当时签了合同懒帐, 现在想再德国,,, 估计是难了点. 要不先咨询下律师,也许能帮到你.
祝你好运吧.
ludwig14th
发表于 2011-2-22 22:40
ihr habt unsere reputation geschädigt{:5_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