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xmas
发表于 2011-3-2 10:12
按德国法律,商店必须按贴价牌上的价售货。商家将价贴错了就是自找倒霉。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举证。
Sky23 发表于 2011-3-1 14: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条法律? 想参考参考,谢谢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3-2 10:15
那这么说的话,商业法上面也允许商家进行有目的的欺骗了?
如果有些人买了,付完钱了,走出了Kasse一米 ...
jacky_zou 发表于 2011-3-1 2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你没有学过BWL或者法律,你并不清楚德国法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能把一个特例按照惯例的方式解决。首先,必须讨论的是标牌的意义,这个是买卖法的事情。我已经说了,标牌是要约邀请,否则会导致强买强卖。如果你同意这个观点,则我们有继续讨论的基础。接着的问题是,我是消费者,我又没深入的学习法律,哪知道那么多呢?那好,消费者保护法给你权利,撤销这个合同。
事情就这么简单,而且并不能该案例得出商家进行有目的的欺骗的结论。如果得出了这个结论,则说明整个推理有问题,或者证据不足(比如不清楚有其他的法条足以解决),或者逻辑存在问题(没有考虑全面,以偏概全)。因为显然如果这个成立的话,它首先违反公序良俗,没有任何的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