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妹妹
发表于 2011-3-3 10:41
婚版特色啊~以后要写“懂的入”
freeman 发表于 2011-3-3 09: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懂的乱入
后果全自负
liuer3
发表于 2011-3-3 10:52
会
哈哈哈哈
好好说话会死啊
牛奶咖啡 发表于 2011-3-2 2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0:53
该老师好~
牛奶咖啡
发表于 2011-3-3 10:53
会
哈哈哈哈
liuer3 发表于 2011-3-3 09: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1:}嫩也来这儿逛啦。。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0:54
哈哈,终于承认自己是该老师了?我记得你以前还不承认繁体该是以前那个该老师啊。。。
liuer3
发表于 2011-3-3 10:55
嗯哪
kiss
嫩也来这儿逛啦。。
牛奶咖啡 发表于 2011-3-3 09: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indypipa
发表于 2011-3-3 11:06
{:4_291:}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1:07
该老师好~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09: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美女,逮到你了{:5_322:}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1:08
cindypipa 发表于 2011-3-3 10: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哟,这回你装路人呀,也拉过来亲一下先!{:5_347:}{:5_322:}
cindypipa
发表于 2011-3-3 11:10
哎哟,这回你装路人呀,也拉过来亲一下先!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0:}
天气蛮好的, 待会要出去晒太阳
不是要装路人,因为小丸子所有的贴 我都没仔细看过,所以只能当路人了{:5_360:}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1:19
天气蛮好的, 待会要出去晒太阳
不是要装路人,因为小丸子所有的贴 我都没仔细看 ...
cindypipa 发表于 2011-3-3 10: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哦,天气很好,但好像风也很大,吹得有点寒,你最好戴上顶帽子,别吹着脑袋了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1-3-3 11:20
感觉像玩过家家。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1:22
论坛上的矛盾不是天天都有吗?又不只限于新人范畴,老的ID照样打架,意见不合或者互瞧不顺眼的总会有爆发的一天。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06: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啊,为啥一定要上升到什么新人新人的角度?其实谁不是从新人到老人的呢?
新ID一被拍就倍加呵护,老ID被拍那就是咎由自取呢?
而且谁也没规定,新ID一定要养熟养大养老了再拍吧?
谁不是在旭日阳光及暴风雨交加中成长的?但最终,只有在烈火中永生的,才能在婚版毕业。
我还曾经看不惯水精,拍过她呢,现在越来越了解她以后,不也开始把她当真正的朋友一样的欣赏与相处么?当然,我最喜欢她的地方除了她的直率,豁达,更是她的坚强,既不怕拍人,更不怕被拍。
婚版更象一个野生大自然,而不是绝对温室,这也正是婚版一直吸引人的地方吧。
小蓝说过,日久见人心。
新人总得给人家一个日子久了见你心的机会吧?动不动就说要走,如何让人继续了解你?
我在婚版,即使被拍也从不说走,顶多说休息几天。。。毕竟,我走,舍不得那些喜欢我我也喜欢的人,也对不起喜欢我的那些人,而为了一个或多个不喜欢我的人而放弃那么多喜欢我的人,实在不值得,这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么?这样的行为,我觉得是在意自己更多,不是那么在意喜欢我的人,是相对自私自恋的行为。所以我要克服这一点,不让自己这么去做。。。另外除了自己真正能做到再不回来,否则,都是成年人,话不要说太满,否则看论坛上大家继续玩得很热闹,抓心挠肝的最后还是自己。我自认做不到,所以也从来不赌这口气。当然,这只是我的理解,我不强求所有人要去认同。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3-3 11:23
{:2_231:}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1:24
对啊,为啥一定要上升到什么新人新人的角度?其实谁不是从新人到老人的呢?
新ID一被拍就倍加呵护,老ID被拍那就是咎由自取呢?
而且谁也没规定,新ID一定要养熟养大养老了再拍吧?
谁不是在旭日阳光及暴风雨交加中成长的?但最终,只有在烈火中永生的,才能在婚版毕业。
我还曾经看不惯水精,拍过她呢,现在越来越了解她以后,不也开始把她当真正的朋友一样的欣赏与相处么?当然,我最喜欢她的地方除了她的直率,豁达,更是她的坚强,既不怕拍人,更不怕被拍。
婚版更象一个野生大自然,而不是绝对温室,这也正是婚版一直吸引人的地方吧。
小蓝说过,日久见人心。
新人总得给人家一个日子久了见你心的机会吧?动不动就说要走,如何让人继续了解你?
我在婚版,即使被拍也从不说走,顶多说休息几天。。。毕竟,我走,舍不得那些喜欢我我也喜欢的人,也对不起喜欢我的那些人,而为了一个或多个不喜欢我的人而放弃那么多喜欢我的人,实在不值得,这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么?这样的行为,我觉得是在意自己更多,不是那么在意喜欢我的人,是相对自私自恋的行为。所以我要克服这一点,不让自己这么去做。。。另外除了自己真正能做到再不回来,否则,都是成年人,话不要说太满,否则看论坛上大家继续玩得很热闹,抓心挠肝的最后还是自己。我自认做不到,所以也从来不赌这口气。当然,这只是我的理解,我不强求所有人要去认同。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0: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句话让我立刻想到养猪!{:5_319:}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1:26
美女,逮到你了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美女,被你逮到不容易,其实额刚才正逮你的帖子一气儿猛回呢,看我对你多那啥啊?{:4_301:}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1:27
哎哟,这回你装路人呀,也拉过来亲一下先!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咋觉得嫩跟内强抢民女的恶霸似的{:4_281:}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1:28
哈哈,美女,被你逮到不容易,其实额刚才正逮你的帖子一气儿猛回呢,看我对你多那啥啊?{:4_301: ...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0: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很对你那啥呀!!!!{:5_310:}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1:28
你这句话让我立刻想到养猪!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0: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D,额打这么多字,敢情嫩就看到这一句啊{:4_305:}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3-3 11:28
回复該用戶名不存在
还有,新人如果想炫,一定要做个无助的有钱人,要发求助帖。穷人虽然多,但都很乐 ...
eknad 发表于 2011-3-3 09: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这个高。
牛奶咖啡
发表于 2011-3-3 11:28
为什么要回复才能看?
frankfurthmk 发表于 2011-3-2 21: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需要人气。。
雪在心
发表于 2011-3-3 11:28
我也很对你那啥呀!!!!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3-3 10: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啥那啥{:4_308:}
ruth
发表于 2011-3-3 11:31
高楼不用爬都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除了拼命灌水的,只可能有两种声音:
一,证据?什么证据?如果是真的 ...
該用戶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1-3-2 20: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坐下来虚心学习,婚版真是龙潭虎穴阿!
ruth
发表于 2011-3-3 11:35
阿该你的个性, 太较真了。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在江湖里面, 谁能不挨刀?
小丸子本性温柔可爱 ...
DLIII 发表于 2011-3-2 21: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孕妇最大,可以........的.哼
laoshi
发表于 2011-3-3 12:01
有什么嘛,这么多人说话口气像法官, 人家做一次校长又怎样? 难道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不要说坛子里日久见人心,写个有质量的博客我还佩服你,在坛子里混得太久的多半是个loser了, 网络虽然能够排遣你一时的寂寞,给你一时的帮助。但是日久天长不占用你的宝贵时间?不影响你的生活?不考验你的自控能力?
trollt
发表于 2011-3-3 12:18
校长文笔不错,欢迎常来讲课。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3-3 12:25
有什么嘛,这么多人说话口气像法官, 人家做一次校长又怎样? 难道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不要说坛 ...
laoshi 发表于 2011-3-3 11: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这里就是双重标准得厉害。
大概就是校长所说的,对人不对事吧。
eknad
发表于 2011-3-3 13:06
这个高。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3-3 10: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6:}
循环回多蒙
发表于 2011-3-3 13:34
拍人须谨慎, 对象, 话题, 都要选好, 拍对, 引得众人一起拾柴抬火, 拍错,引火烧身!被拍对象得选择上, 切忌凶狠之人, 彪悍甚于己, 此非虐人, 而是被虐。 太新者不拍, 无人关注, 太老者不拍, 羽翼已丰, 恐寡不敌众。 嫉恶如仇, 揉不得沙子, 皆浮云, 所求者, 被关注尔!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3-3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