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jetzt 发表于 2011-3-7 11:33

请教,报税时搬家费用:是否需要就省一小时作特别说明呢?

本帖最后由 bisjetzt 于 2011-3-7 11:35 编辑

看了很多帖子对搬家费用的介绍, 得知不带Rechnung时, 可以报628欧 (Pauschal)。 判定标准就是来回要省一小时以上。但是还有以下小问题:

情况概要: 因为去年10月公司搬了地址,我就跟着搬了家, 路上来回比我自己搬家之前省了1个小时多。(坐公交车)。

1. 税务局如何判定不是省了1个小时呢?是单看google maps的距离比较吗?还是会参考RMV的 FahrPlan以加上倒车的因素? 加上倒车的时间,还是可以省一小时以上的。 这个需要另外附上RMV的乘车Plan作为节省时间的证据吗?

2.关于搬家时间的认定。我们的Lohnsteuerbescheinigung上都有我们的家庭地址。FA是看这个上面地址的更改时间来判定还是我ummelden的时间来判定呢?
我搬家时就ummelden过,但是忘记通知公司了, 因此我的Lohnsteuerbescheinigung还是旧地址。 我现在通知公司我的新地址, 还来得及吗? FA看我搬家日期是根据我的ummelden记录呢?还是公司把我的新地址给它的时间呢?

问题比较琐碎,情况稍微有点蹊跷, 请各位大侠指点迷津啊!   {:4_298:}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3-7 11:36

一般是一距离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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