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爱情启示录 副题:婚外情宣言
]看见题目先别骂,我一开始也觉得这个作者脑子是不是烧坏了,写这么个题目。读完以后发现人家那高度上升的另我哭笑不得。有些段落写的还颇让人思考一下。以下是正文。这篇文章紧接我的小说《不一样的情爱 下篇(奇情篇)一》。特意抽出来以便供更多的人欣赏,希望看过的人能有所收获。
以下,是我的《爱情启示录》,副题《婚外情宣言》,愿天下陷入感情漩涡的局中人共勉之:
人们常说爱情,总以为这两个字是二而一的含义,实际上爱与情是不同的两码事,爱和情是一对矛盾,但由于它们都是情感的流露,在普通人中又往往是共生共存的,故使人产生混淆。
简单来说,爱是得到,情是付出。
具体地说,爱是理性的、是功利的,是可以用物质、金钱、地位等来交换的;爱是有因果关系的,我爱你,因为你善良,我爱你,因为你美丽,我爱你,因为你有钱,我爱你,因为你有地位,“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话太对了。爱是互有需求,爱是互有责任,爱是有承诺有契约的,爱是世俗的,爱是可以每天每时每刻不断产生的,爱是可以捉摸的,爱是有价的,甚至可以用天平来称称斤两的。爱是相互对等的、是自私的,当爱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爱会转化成失望,转化成冷漠,转化成妒嫉,转换成仇恨。因此有人说,爱的反面就是恨。有人因此说,爱是罪恶。因此以爱为基础的婚姻,是陷阱,是围城。因此无论古今中外悲剧性的爱情小说,或是现实生活里遇上了麻烦的爱情,往往以暴力以死亡为终结,因为这些爱情故事里的主人公,寻求的只是爱,只是获取。有这么一段话:爱,就像金币上的浮雕花絮,离开金子本质,绝无价值可言。既然如此,爱完全不值得人们去向往去讴歌。
而情的流露就玄妙多了,用情必须要有殉道者大无畏的勇气,情是忘我的,情是一种奉献,情是一种信仰,情就是道,它是世间万事万物的原动力。情是神圣的,高尚的,难得的,所以我希望各位不要轻轻易易就说我对某某动了情。一个人一生难得有一次纯粹的真情,它捉不着摸不透,说来就来,它可以如江水滔滔不绝流向它的归宿,也可以埋在你心底里忧郁你一辈子;情是不可估量的,它藏于你心灵深处的一点,但即使把整个宇宙都装进去,也填补不了它带来的空虚,而情人的一个微笑,就能令人满怀豪情去面对人生的所有苦难;情是没有理智可言没有因果关系不求对等不求回报的,因此才有“一见钟情”、“情难自禁”,一个眼神,一个身影就可令你神魂颠倒刻骨铭心终身难忘;情是甜的,却又是咸的、苦的、辣的、酸的;情是魔鬼悬在人类头上的魔咒,中了咒的人会如痴如狂,会从恶徒刹那间变成圣人,也会从圣人转眼间变成卑鄙之徒,会让你从此浑浑噩噩,一辈子清醒不过来,也会让你徒然振作,做出奇迹般的大事。
情是没有契约的,或者说它的契约来自于天,因此没有什么婚内婚外的界限,一纸婚书只是俗世的契约,它只对爱有约束。情的约束则来自上天,它能使人奋不顾身,排除万难,一生无悔地去追寻。婚外爱应受指责,因为你确实没有遵守契约。婚外情却应该和婚内情一样地位,受到肯定,甚至受人颂赞,它的对错只有上天才有资格评论。如果我的女尊男卑理论能够通行世界,“妇贵园”社会能够出现,在那样的国度里,女性的婚外爱也无可非议,因为在那个国度,男人只是女人的附属品,女人无需和男人订立爱的契约,或者说,契约只对男方有约束力,对女方无效。
女人只能拥有一个丈夫的观念是不合理的。因为无数事实已证明,丈夫常常给不了妻子需要的安全感,在事业与家庭两者的关系中,男人已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更可恶的是,未能尽责的男人,还要在外面沾花惹草搞三搞四,让柔弱的女子欲哭无泪。贞操带是个好东西,应该重新使用,但这回的使用对象是男人,因为同样有无数的事实证明,男人永远掌握不了他的子孙根应有的指向。
通常爱是互动的,情是单向的。爱可以看作买卖,可以交易交换的,情却是无价的。我们可以求爱,却不可以求情。
由于爱是得到,也即是获取,合理的获取无可非议,它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合理的爱是人生的基本需求,但超出合理需求的爱就成了贪,而人的贪欲往往是无止境的,因而人在得到某种爱之后,很容易就会厌倦或者不满足,又会去寻求新的爱,新的刺激。因此爱往往是毒品,剂量必须越来越大,否则就满足不了渴求;因此广州人说:餐餐吃龙肉都会厌;因此即使有个美女做老婆,有人还要到外面去寻花问柳;因此才有“七年之痒。”因此爱一定是短暂的。不可能有永恒之爱。
但却有永恒的情。因此才有人为某种事业奋斗终生;因此才有人为某个神灵某种宗教无偿奉献;因此才有人为某种艺术忘我地追求;因此我心甘情愿为芹妹裙下之仆。
狭义的爱情存在于一对恋人之间,广义的爱情可延伸到各种事物的追求上。如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大体上属于情,但如果一心希望子女长大后要有回报,这份感情就只能称为爱了;同样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如果是因为父母曾经含辛茹苦地养育我或者分了一大笔财产给我,才值得我孝敬,这只称得上爱,离那个情字还差着十万八千里;朋友间的感情通常是爱,所以朋友之间相互利用是正常的,如果超越爱的标准升华到情同手足的地步,那确是一生无憾。友爱易得,友情难求。
爱国应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但当国家未能给与你应得的,甚至伤害到你时,有些平日标榜自己是爱国主义者的人就会立刻反脸,拂袖而去,这种人还是爱国的,但只配一个爱字;亦有感人泪下的痴情者,把国家比为母亲,宣称“不管母亲是否丑陋贫穷,她永远是我的母亲”。这种人对国家怀着深情,这种深情可以称为真爱。
人人都希望自己的伴侣是完美的。但世间大多数的夫妻,在渡过新婚的幸福之后,双方的缺点会陆续暴露出来,家庭矛盾也陆续出现。
越是重情的家庭,家庭矛盾就越少,因为不会介怀对方的缺点。同样地,对人生、对祖国、对世界怀着真情时,就不会有怨言、不会有厌倦。
当有人对我说“我爱你”时,我都会百分之百相信,为什么不呢?妓女对恩客说我爱你时,她确实爱着恩客的钱包;寻芳客对女孩说我爱你时,他确实爱着她的肉体或容貌;如花美女对糟老头说我爱你时,这个糟老头肯定有才气或者财气。他们都没有讲大话,只不过他们的爱是需要回报的。那仍然是爱,但不含有情,不是真爱,情或者说真爱是不求回报的。
现在的文学杂志歌坛影视对爱情的描述已超级泛滥庸俗无聊,把可以在市场三毛钱一斤买回来的廉价之爱包装之后变成了崇高的情再出售,人们买回来打开一看,噢,就这么简单啊!人人都恍然大悟,都自以为懂得了爱情是什么回事。
传统的中国文学文化历史书上爱字很少出现,但各种体裁的作品中对情的描述对情的讴歌浩如烟海,而且精彩绝伦,中华民族是一个懂情重情的民族。可惜近代西风东渐,西方人赤裸裸的功利主义思潮冲击了中国人的意识形态,连带我爱你这三个每天挂在西方人嘴里的廉价低俗的字也在中华大地上泛滥。而真情竟没落到被人哂笑被人怀疑的狼狈处境。
中国人并不知道,现在流行于全世界的人权民主自由口号不过是包装了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民粹主义,这些口号强调的是什么我都应该有份,表面上它给予人们某种平等的机会,实际上它正带领人类朝堕落的深渊走去。西方的哲学里没有忘我的概念,西方人着重的是理性、是逻辑,是强调自我意识的个人自由,所以西方人只能说爱,而没资格谈情。西方更有这么个格言:真爱都是畸形的。
中国人并不知道,西方人的爱字,起源于宗教,基督教就是百分之百的功利宗教。过去耶稣教在中国被称为‘吃教,’因为贫苦的人总能够在教会里得到吃的,教会办学校,开医院,在他们祖宗国对殖民地进行剥削掠夺的同时,给予殖民地的人民一些微不足道的慈善关怀,这些颇为实惠的措施广为大众所接受,但也突显了基督教着重于红尘的功利性,让人们臣服于天父恩威并施的手段下,所谓的信者得救,神爱世人,甚至假惺惺地将他的独生子放在人世间潇洒走一回,死后三天又施施然回到天父身边,所以你们要信我爱我归顺于我,否则就一把天火一场瘟疫把你们除去。
东方的佛教就高档得多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多么的大义凛然!而且不只是到地狱潇洒走一回,还要立下大誓愿:待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全登彼岸,我才自证园满,只要还有一个众生未脱苦海,我会一直在苦难的煎熬中游化!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大爱大情!
所以,从佛家的角度来看,菩萨为众生受苦,菩萨是大情大圣,普通人能为情人受苦,他就是小情小圣。
从我对爱和情的定义来看,我并不爱芹妹,我是钟情于她,是真爱她,所以我不求她的回报,或者说,在我侍候她的过程中,我的真情真爱也因此在畅快地发泄,那就是我唯一需要的回报。问题在于,那些为婚外情而烦恼的男女对爱和情混淆了,就如芹妹把我对她的情当作是爱,在我并不需要回报的时候她却在烦恼如何给与我对等的爱作回报,又因总是觉得回报不了而愧疚不已。因此有人说,爱太沉重。因此有人不敢去爱,因为他自卑地认为自己不配得到对方爱的回报;因此有人不敢接受爱,因为她自觉自己不能给予对方爱的回报。
芹妹以为她自己一生中唯一的珍贵的真情就是爱,妄图把它转移到我身上作为爱的回报。但真情是转移不了的,只有移爱别恋而不会有移情别恋。因贪图美色或金钱或地位而发生的移爱别恋应该受到谴责,而追求真情的人不需要内疚,你根本没有错,你的情不会被一纸婚书所规限。其实芹妹始终如一地爱着我而不自知,只不过她没有对我动情。印象中,我也从未对芹妹说过我爱你,我对我老婆是有情无爱,我老婆对我则是有爱无情。
当然,情和爱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爱会升华为情,情也会变质为爱;两者也往往是共生的,它们互缠互绕使人们分不清自己的情感所趋,我这样把它们划分开来,是想让人们认清爱和情的本质,在处理感情生活上的困扰时不至于太过盲目冲动。
对真情的执着必须无惧无悔于一厢情愿的结果。
真正的两情相悦是可遇不可求的天赐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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