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水月月 发表于 2011-4-5 10:02

握的很紧的沙总是流失的最快,建议LZ放手一搏,放下,自己悠然自得,看她作何反应。

aidashaw 发表于 2011-4-14 22:27

其实爱与不爱可以有一万条理由,也可以没有理由。

~白菜~ 发表于 2011-4-16 02:12

{:7_428:}

Piggy-poo 发表于 2011-4-16 14:15

这种人你要来做什么?

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1-4-16 15:20

lz 不至于吧
感情就要讲个你情我愿
哪有强迫别人喜欢你的
你不接受也要接受哦

再啰嗦一下,感情根本不是你对人家好,人家就一定会喜欢你的...

如果你接受不了感情中的这种不平等,就还是别谈感情了吧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1-4-16 20:38

强扭的瓜不甜

dschou 发表于 2011-4-20 21:28

永远也别指望感情会得到同等的回报,不是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反而越是怕失去就会失去的越快。爱你的时候的确是爱你的,不爱你的时候也的确是不爱了。什么理由其实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已经不爱了。

jiela 发表于 2011-4-22 18:34

既然心不在你身上 你又何必苦苦哀求,如果铁了心要和你在一起雷都打不动。
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我支持你在这里发发牢骚,泄愤!

jennyhh 发表于 2011-6-6 21:46

过一阵子就好了

alexleefk 发表于 2011-8-2 15:40

挺住呀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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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样的分手理由我不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