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puppy 发表于 2011-4-9 08:09

hard模式嘛,难免...

菡萏 发表于 2011-4-9 10:12

{:5_329:}

蓝枕头 发表于 2011-4-9 13:16

我姐们儿的双胞胎姐姐在潞河上班,说有次是出了大车祸,很多医生都要跟救护车出车,那些医生都是在现场抢着拉轻伤者,因为没那么麻烦,重伤的大家都不愿意拦,她当时说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怎么能这样。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4-9 14:51

干嘛总是把医生退到风口浪尖,一个医生的成长容易嘛。小医生一个月拿多少钱,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值个夜班才15块钱,连洗头妹都不如,你相信嘛?这就是现实,我说的一点都不虚假!
看病难,药物贵,这都不是医生能决定的;药钱,检查费这是国家卫生部门订的价格;为啥医保只能报销这么点钱,问医生是没有用的。在德国风险大的手术,医生都会确认病人有没有买保险,没买的话是不会给你做手术的。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是社会保障系统不完善造成的,不能怪医生~~~~~~~

qingqushenghuo 发表于 2011-4-9 16:00

这次回国,俺也见识到了。。。
国内医生大多数没医德,都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哪。。

蓝枕头 发表于 2011-4-10 09:20

月7日下午,在东莞市凤岗镇广济医院大门前,肖海国站在医院门口讨公道

据新华社电 “因胆结石住院一月花费45万元”“一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病人死后仍在计费”……近日,“广东东莞一病人死后欠‘天价’医疗费”一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讨论。记者6日赴东莞卫生局和广济医院调查核实。

经记者核实:今年2月21日,49岁的湖北籍外来工吴喜英因胆管结石入住东莞市凤岗镇广济医院,经过先后两次手术、共28天的治疗,终未能痊愈,于3月21日死亡,留给丈夫肖国海一张45万的欠费单。在肖国海家人租住的出租屋,记者看到广济医院出具的长达9页的“住院费用表”,列出320多项收费项目。费用统计栏显示,总费用为450205.42元。

广济医院副院长高树生确认,病人确实产生约45万元的医疗费用,但病人总共只缴纳了1300元,医院是垫付费用进行抢救和治疗。肖国海确认:“住院后,的确先后两次共交了1300元押金。”

东莞市卫生局已就高价医疗费展开调查。该局规划财务科科长戴莉红称,判断医药费用是否过高主要是依据医嘱和护嘱以及相应的治疗单据。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医院开出的费用暂不存在太大问题。但收费只是一个结果,更关键的问题是看治疗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而这需要等待第三方尸检结果。

45万元医疗费

●药品费约24万元

●手术及治疗费约3.5万元

●检查费近3万元

●输血输氧费9万多元

●护理及材料费约3.7万元

●其他费用

质疑

1 输血输液剂量是否超乎常理?

“月输液330公斤”属实

针对“(死者生前)一个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相当于把人体血换了四遍”等问题。

高树生承认费用单上“输液330公斤”情况属实,但他从“专业”的角度解释说,静脉输液为101.45升,以住院28天计,每天输液约4000毫升。其余200多升液体主要用于“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与透析类似,这需要使用大量的液体,这部分不是输入病人体内但计算在“输液单”内。

“输血1万多毫升也是同样的误解。”高树生说,“病人在ICU抢救过程中用血量1万多毫升,而静脉输血为8050毫升,其余6400毫升是用在CRRT中的血浆置换。”

2 病人死后是否仍在计费?

“计费在病人死后已停止”

针对网民“病人死后仍在计费”的质疑,记者调查了解到,吴喜英于3月21日死亡,而肖国海23日拿到的“住院费用表”显示,病人的住院时间是2月21日至3月23日。

肖国海说:“人都死了两天,怎么还在住院、还能产生费用?”

广济医院医务部副主任李国华说,家属拿的住院费用表上所列住院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23日,“系医院计算机系统记录设置的缘故”,自动生成与打印日期一致,实际计费在病人死亡时已经停止。

3 院方是否存在专业欺骗?

“不征家属同意可先抢救”

清单显示,超过43万元的医疗费是在病人转入ICU后产生的。“后面费用比较高,是病人进入ICU后,抢救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产生的。”高树生说。

“为什么用那么多的血和液体?也没先征得我们同意。”肖国海说。网民反映,医院以“先进技术”为名采取高费用的治疗方式,实际是一种“专业欺骗”。对此,广济医院副院长黄俊河说,根据规定,为抢救患者,医生可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依据救治的需要先采取抢救措施。

“我们始终是根据病情的变化和救治病人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的,院方也曾口头告知家属,家属当时并没反对。”黄俊河说。记者了解到,广济医院所采用的连续肾脏替代治疗设备并非必需设备。

追问

院方究竟有无责任?

“第三方已介入尸检”

令家属不满的还有医院并未及时告知治疗费用,直到病人死亡出院时才知欠下45万元医疗费。李国华承认:“这是医院医疗服务的不足”。

高树生说,医院之所以允许病人缴纳1300元就接受治疗,是由于病人是以社保“参保人”登记住院治疗,而根据东莞市有关规定,病人吴喜英的可报销额度最高为5万元。因此在累计医药费用低于5万元时,医院不视其为欠费,也不会催交费用。

“后来我们ICU的值班医生和护士长都曾向患者家属口头告知过费用,并提醒需要交费了。”高树生说,“医院不可能追着要钱,也不能停止治疗。”

针对“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问题,戴莉红表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这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不能靠猜测。

目前,在东莞市卫生局的介入下,医患双方已于3月30日签署协议由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遗体进行尸检,以验证是否存在患者家属所提出的“医疗事故”质疑,预计4月底得出鉴定结果。

FRAGEN??? 发表于 2011-4-10 15:27

我表哥奔四了,三甲医院外科主任,混得很好,他手艺好,找他开刀要排队,病人给红包已经是常规了,他不收红包,病人家属就觉得他不上心,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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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就是现实,这就是国内的某些医生,冷酷而毫无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