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a 发表于 2011-4-6 18: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不是出生地法案, 所以你们的孩子出生后仍旧是中国国籍,除非你的孩子不是跟你LG生的,而是跟其他德国籍的人生的,因此不存在拿德国国籍的宝宝的问题。
而且,家庭团聚是根据配偶来的。 办事人员去年给我延签时主动给我们说过如果我们生孩子孩子自动是德国籍。因为他来德国已经超过八年,长居也超过3年。我也不想德国籍呢。这些都超过了我要问的范畴。我的问题只是三年五年的时限。既然大家都说不知道,那大概就没这个,我自己做哪里看花眼了。也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反正我也不在乎这一年两年,我们又不离开德国,也不可能离婚。回复 11# zqrichard 回复 12# studa
就算这里真有MM跟你一样的情况,但不同州不同市的外管局的做法不尽相同,所以最合适的是问你的外管局了。
其他MM的情况只能是作参巧了。 对,没错,呵呵,我就是比较懒嘛,签证还有一年多,大着肚子懒得再去一趟。有机会还是自己去问最好了。有消息我再来更新。结贴!谢谢各位。回复 13# wife20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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