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郁闷了, 用了Sparbuch和Elster算都都是一种结果: 算进这两个月的话,就是补交; 不算进去的话,就是可以退700。。。看来学生工时缴税标准是低吧。
pacino 发表于 2011-4-8 13: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你向Finanzamt申诉之前搜以下以前的帖子补补课。或者找个身边的朋友给你讲讲。你对税收和报税的错误概念太多,已经不可能单个纠正了,需要有人系统给你讲讲。
这里简单给你一点概念。
1,“因为公司扣税一般是将月收入放大12倍按这个总收入算出每月扣税额的。”
税收是以年为单位不是以月为单位。每个月所扣的税是预扣税,不是最终数字,所以要年终按照全年
收入报税。
每月的预扣税也只和当月收入有关,和其它月份收入无关。
2,“比如你工作Brutto 3000,公司按36000的年收入扣你每月的税,假设税率10%则扣你每月300共3000……”
德国的税根本不是按照线性税率走的,是查表查的……你的数学知识这里用不上
3,“我报税的时候其实没有主动报1月2月的,因为毕竟当时就扣过税了。 ”
你这算故意隐瞒收入。你其它月份的收入也扣过税了,是不是都可以不报收入呢?再重申一次,每个月扣的税只是预扣的。
4,“都说第一年工作一级税卡的人能退回不少税呢”
法律规定,比如一年7500欧元收入免税(和学生工还是正式工作无关,收税一视同仁)。你11月1日参加工作,那你两个月收入不到7500欧元,就意味着全年收入不到7500欧元。所以你这两个月预扣的税款会全部退还给你。如果你工作了3个月,收入超过7500欧元,也会退给你,但只是一部分。
你3月就参加工作的,这个效应就不大了。何况1,2月还有收入。
但是补税原因就不好说了,可能是向你说的,收入计算错了。或者你前两个月的收入有免税部分(比如奖学金)。年终计算收入,所有收入都要计算在内的,就连公司给你的住房补贴等福利都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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