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Rasch的讹诈信问题,在这里答疑
本帖最后由 小米小岩 于 2011-4-8 09:11 编辑因为上次法帖求助未果,很多同学收到信给我发了短信息,所以在此针对这些疑问做一个总结性的回答。
首先说一下我的处理过程,因为没有经验,在男朋友的撺掇下当晚就转了帐,然后又与周末的时差(注意,网上银行周末时系统自动工作的,所以转帐之类的尽量少在周末转,特别是跨行转帐,最好采用termin转帐,隔一道两个工作日再自动转出,其间可以自己修改),钱无法追回,所以我是属于比较倒霉地交了1200欧。后来在坛子里找同类案件并且求助,很遗憾没有呼唤到有才老师,也没有找到那封传说中的抗议IP查询的神信。
我去ASTAR咨询获得的有效信息是,那份文件不可以签字,因为Rasch起草的Unterlassungserklaerung有很大的猫腻,而且中间空行大,签了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很多权利,并且这个文件是捆绑30年的;介于我已经汇了钱,所以我只好承认,所以签了vergleichung,但是要找一封Modifizierte Unterlassungserklaerung,然后自己打印出来签字。
同时坛子里有人说找一个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写一份寄过去也可以,律师费大概150欧。
这种事情是能赖掉最好赖掉,但是要吸取教训。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1、我不是撺掇大家犯法,问题是这种案件是捆绑的,30年,再怎么说也是留了个黑底
2、这种案件一般是律师事事务所想讹钱了就集中查一下,(以前重点查德国人,现在转战外国人了)然后以大公司的名义说要起诉你,比如Rasch为了说明事件的合理性,还附了一封慕尼黑法院的案例,说是他们有被授权
3、赖掉的技术问题,赖掉是可能的,而且它们本身就有错查的案例。为什么呢,因为现在的加密方式通过网络抓包就可以破解,所以谁也不好说会不会是被盗用了帐算到你头上了;通常,他们也不会细查,因为成本耗费太大,并且大的唱片或者电影公司不太可能起诉个人。
所以找个律师,交点钱,说明是错查的,需要一封规范的回信,基本就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我们做合法公民,确实下载了,又不想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情,那还是找律师,写过失说明,但是金额可以降下来很多。通常一首歌是150欧左右,那么一张专辑是不是就要交很多钱了呢?不是!因为他们的网络抓包只能证明你分享了专辑中的一首歌,所以罚金不会过300欧,找律师写信可以大大减少罚金。
最后,阅览了一份关于在德国文件分享的文件,比较重要的几点如下:
1、采用p2p的软件进行分享是不合法的;大家不要以为只有电驴、迅雷有问题,PPStream也会大量上传,当然你用它看国内的电影或者电视没关系,没人有闲心拿那个告你。
2、如果被查到了一般的罚金为多少?150欧一首歌,我上面已经说了一般专辑的话无法证明是整张专辑,所以等同一到两首歌处理。
3、如果协定了罚款,可以使用modifizierte Unterlassungserklaerung么?可以!并且一般都会被接受!
4、如果使用聊天软件或者email分享专辑合法么?合法!
5、如果上升到诉讼环节,警察有权利拿走我的电脑么?有!(所以不能单纯地逃这个钱,如果你看到罚金合理、不是讹诈的,请认真对待!)
5、如果过失说明不被接受怎么办?一般不会发生,如果发生了继续找律师吧。
最后希望大家顺利!
其实我在查用pplive看欧冠合不合法。不过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也受益匪浅。很感谢这么清楚地解答! 文件好像有点问题,请lz检查一下 大家有能力还是买个法律险,出状况也能马上有地方问 第4点,从法律上看,是不合法的,除非自己有版权。 我上上周看电视节目,忘记是哪个台了,上面的律师提供的意见是:
绝对不要付钱和签字,也不要被一封又一封的Mahnung吓到,不要去理睬它。除非你收到法院寄来的起诉通知书,这时候再找律师去处理此事也不迟,花费大概就是150-400之间。而那些公司一般讹到钱也就算了,通常情况下不会真的告到法院,因为有可能他们要自己出诉讼费,这点钱能省他们就省了。 回复 1# 小米小岩
上升到诉讼环节警察有权利来取走我的电脑? echt? 第4点,从法律上看,是不合法的,除非自己有版权。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1-4-7 23: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四条是这样解释的,如果你有正版的合法的专辑,那么通过个人手段分享给朋友是合法的;就像掏钱买了专辑借给朋友听一样,对方有没有权利把它翻录下来这一点很模糊也不好控制,所以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回复小米小岩
上升到诉讼环节警察有权利来取走我的电脑? echt?
inorhome 发表于 2011-4-8 00: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法院认为情况严重、需要取证的话,警察有权利来拿走你的电脑 我上上周看电视节目,忘记是哪个台了,上面的律师提供的意见是:
绝对不要付钱和签字,也不要被一封又一封 ...
chain1983 发表于 2011-4-7 2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人现在一般不上当了,所以这些律师事务所才开始讹诈外国人么;不过信是得回一下,像这个Rasch,在版权维护方面据说还是很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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