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xuduoduo29 发表于 2011-4-22 13:58

关于邮寄回国的问题

帮朋友买WMF的高压锅,但是不知道现在邮寄回国的话,国内会收税吗?

happy1983 发表于 2011-4-22 14:41

借帖子问一下, 帮朋友买kindersitz回国可以么?要收税么?

天鹅大街 发表于 2013-2-27 12:34

居然希望大家不要吃类似的亏。锅可以买,但是千万别选双立人的直接邮寄服务。

事由:一位同胞在法兰克福双立人免税店买了一套锅,并选择了店里的直接邮寄服务,50欧元寄到中国家里。应该说这个服务是非常方便的,但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海关的关于个人邮寄物品的规定变了。超过海关估值1000人民币的东西,就只能以货物来报关了。提货时基本不可能,如果可以也要按货物清关,费用非常高,比在国内买都贵了。一套锅又不能按规定的特例来申报(特例: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经审核确属个人自用,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所以一定提醒同胞,千万别选择直接邮寄服务。特别是导游,一定提醒您的团友注意。
说我的级别不够,没法发帖,这么重要的消息只好跟帖了。

天鹅大街 发表于 2013-2-27 12:35

当时海关给这位同胞的答复是,要么退运,要么以货物报关,没有几千块钱搞不定。最后又大费周章找人,才解决的。后悔的肠子都绿了。

下面是中国海关的规定:
从国外邮寄物品回国,海关收关税的规定
自2010年9月1日起,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规定:邮递进入中国境内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物品,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天鹅大街 发表于 2013-2-27 12:36


邮递进入中国境内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免征额度从现在的400到500元统一下调至50元。
中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需要照章纳税。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经审核确属个人自用,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对旅客自用物品,中国海关总署规定,居民旅客携带电器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非居民旅客携带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邮寄入境化妆品的税率高达50%,而香水、眼霜、乳液等每支的完税价格都定在100元,也就是说过去500元的免税额可以邮寄10支香水,现在变成了1支。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如果超出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如果在境外购买的单件商品超过5000元的,将全额征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烟草制品、酒精制品、手机、电脑、照相机、摄像机、餐料(奶粉)等20种商品不予免税。
邮寄物品出入境,税额计算方法
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税额计算方法: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以服装为例,如果要从国外邮寄入境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一件上衣的完税价格是300元,而一条裤子的完税价格是200元。那么税额就为:(300+200)×20%=100元。刨除免征额度,实际要交50元的税。如果,仅单独从境外寄一件上衣回国,根据算法,税额为60元,刨去免征额度,实际要交10元的税。如果,仅单独寄条裤子,税额为40元,不需要交税。按照9月1日之前的规定,两者都不需要交税。
从国内邮寄物品出境的缴费办法: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而此前,免征的额度是港澳台地区400元,其它国家和地区500元。
限值1000元,指的是经海关审定的物品完税价格,具体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完税价格是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预估价”,比如就衣服而言,一件上衣的完税价格是300元,而一条裤子的完税价格是200元。而衣着类的税率是20%。不过要特别提醒的是,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发票是重要参考资料,寄件人最好能提供。
提示
关税调整的原因:现在,大部分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交易性质的商品为主转变。近年来,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将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逃避监管。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逃避了国家对进口货物的管制,使相关商品在缺乏安全、卫生和质量把关的情况下流入国内市场,消费者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完税价格分为两种: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海关总署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zjjushangshang 发表于 2013-2-27 14:34

天鹅大街 发表于 2013-2-27 1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居然希望大家不要吃类似的亏。锅可以买,但是千万别选双立人的直接邮寄服务。

事由:一位同胞在法兰克福 ...

请问,我定了rimowa的箱子直邮中国,现在包裹显示已经在中国后,已经10天没有动静了,我该怎么做?

木瓜珍珠奶茶 发表于 2013-2-27 15:08

zjjushangshang 发表于 2013-2-27 14: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我定了rimowa的箱子直邮中国,现在包裹显示已经在中国后,已经10天没有动静了,我该怎么做?

等!

zjjushangshang 发表于 2013-2-27 22:19

木瓜珍珠奶茶 发表于 2013-2-27 15: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等!

这。。。得等多久啊?到时候会自动给联系我?{:2_225:}

天鹅大街 发表于 2013-2-28 00:48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估计也就用这条可以补税了,反正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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