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房东告 --求问不来梅律师
本帖最后由 minoo 于 2011-5-17 03:48 编辑2008年时刚到德国, 因为与房东有异议且房东违背诺言在先,在没有签约的情况下住了两天后搬出。 房东要我1000欧,我不给。 今年房东把我告到法院。 今天收到发院的判决书。 我现在不在德国且不会德语,求各位帮忙看看( 附件),给个建议。下午用烂苹果弄不上附件,抱歉。 已删除附件。 test failure 附件看不到 悲催的楼主,连续fail两次。。。 已经判决啦? 悲催的楼主,连续fail两次。。。
irvine 发表于 2011-5-11 1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 楼主在日本大阪住过? 目前在大阪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1-5-11 16:22 编辑
第一页:
缺席判决 (帅哥,你是不是完全没有回应对你的诉讼???)
1. 付款,并5%利息(08年11月6日开始计息)
2. 你承担诉讼费用(因为你败诉)
3. 字面意思是“本判决仅临时可执行”(请专业人士翻译成专业术语。。。)
第二张大意
你有两周时间决定是否接受判决。不服的话需要在两周之内提出。申诉信需要提出证据,比如证人,证书等。
第三页和第四页如果我没看错是一样的
法庭认定,被告被符合法定程序且准时邀请(出庭)。没有合理理由缺席。
被告9点15分被再次传唤,但是仍未出席
(因此),原告09年6月1日申请缺席判决。 多谢irvine.
我本来没有与房东签下任何协议。原来是和房东说好租一个小的公寓,但房东把小的租给别人却给我一个大的,条件也不好。 态度很恶劣。 暴怒之下, 拎着东西就走。房东一直让我付两个月房租。 我一直不理。 我仗着有理,让法院给我给我寄英文件,但法院坚持给我寄德文件。最后连法院也不理。 于是就有了,这判决。看来我得雇个律师。如果不管判决,今后也不去德国,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