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前四个月困掉自己住的房子去老公那里,还要去ummelden么
我打算8月份回国, 我目前的签证到7月中旬,是那种三个月延一次的找工作签证。现在我这边因为是学生宿舍,所以不想再租了,想说要不要直接去老公的城市蹭房子住,主要是到处旅游去,中间去他那里!这样的话,如果我kun掉这里的房子,Buergeramt还有外管局会自动知道么,这样会影响我下次去延签么?
如果我要ummelden的话,就三四个月,麻烦太多了,要让老公换三个月的合同,要把我换到别的城市,然后就7月的那次延签还要再别的城市周旋,等等。。所以大家给想个折吧~~ 法律达人们快来帮忙解答,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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