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交的材料 好象又改了
本帖最后由 recycling 于 2011-5-16 14:10 编辑二、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护照及在德合法居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信息页、延期页及有效居留页);;
2、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尚须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公证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且离婚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属缺席判决或判决时离婚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须提供我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丧偶者须出示经公证的配偶死亡证明;
3、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未婚声明书》;
申请人新近的居住证明(Aufenthaltsbescheinigung,包括婚姻状态,由Rathaus、Buergeramt或Meldebehoerde出具);
4.结婚当事人二寸(5cm*3.5cm)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5张;
红色字的那条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兰字部分, 是不是说, 不用特意去Rathaus办单身证明了? 学习的来帮顶 同问?? 怎么没人知道么{:5_354:} 我们09年办的时候就不需要单身证明了,在未婚声明书上面签个字就可以了。 未婚声明书是神马……{:5_389:} 对的
上个月我们是拿了护照和照片就去了
然后就是领证的时候交钱
其他什么都没要
那个就是你要签一份未婚声明而已 我们打算下星期去,真不用去Rathaus办单身证明了?
谢谢 你好,请问下面的资料链接好吗?
二、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护照及在德合法居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信息页、延期页及有效 ...
recycling 发表于 2011-5-16 14: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许各使馆不同。汉堡使馆还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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