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是公务员,申请签证有点烦
如题,父母都是公务员,第一次申请,有几个地方不是很清楚,搜索了一下也没找到类似的经验,只好专门发一贴求教,希望对有类似情况的同学有帮助。具体问题如果下:
1. 他们的个人所得税由银行代扣,但是银行没有开具完税证明的权力。不知道是不是得自己去税务局问?如果税务局没有记录怎么办?
2. 他们不交社会保险,工资对账单上显示此项为零。如果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的话,那么公务员退休是有退休工资的,这样的话在他们还没退休的情况下如何来证明呢?
3. 公务员正确的德语和英语翻译是什么?Beamter 和 civil servant 可以吗?
在此先谢谢热心的同学们,祝大家邀请父母一切顺利! 本帖最后由 hannoverscheET 于 2011-5-17 14:55 编辑
1. 为毛要开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不是必须材料。不太理解lz目的。
2. 同1,社会保险不是必须材料,保险只需要交入德国以后的医疗保险
3. 可以 领事馆签证须知上的说明:
3.旅费证明
该证明可为根据居留法第68 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务请注意本馆网站德文版“经济担保书
(Verpflichtungserkl ärung)”须知。
也可自己承担旅费,提供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工资卡对帐单等收入证明佐证。注意:新存
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6. 入境后医疗保险证明原件 回复 2# hannoverscheET
汗,难道是我阅读理解太差?
(比如由银行出具的最近3至6个月的工资对账单或工资存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
会保险个人缴费对帐单)这句话里的三项难道是随便选一项就行了吗?我一直以为是所有都要交齐{:5_392:}
那如果递材料时要求不止一项不就麻烦了 不是有个"或"字么 回复 5# hannoverscheET
我以为那个或字是用来区别工资对账单和工资存折的。。。
突然想起来,好像语文老师教过顿号是用来指示同类并列的。。。 我看的是北京大使馆的申根签证须知,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的经济担保书和申请人经济情况证明是并列地列在所需材料里的,坑爹啊! 再问一句,是不是工作单位名称写拼音就行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