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7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6 2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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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2:
还有就是,畅畅妈说,她的的确确、确确实实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渣男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事情,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法院传票,也没有法院联系过她。
在渣男第二次起诉到发邮件把判决书传给她的这段时间中,她曾经数次因为医药费的事情打电话给渣男,而渣男从来没有提过起诉离婚的事情,还说他出国了,在加拿大,然后就不接电话了,再后来干脆停机了一段时间。
所以畅畅妈只好打电话到他父母那里询问他的下落,然后是他爸说让她回来看邮件,她才收到缺席离婚判决书的。。。
还有就是,畅畅现在病情加重了,“肌酐110多,尿素氮已经超标”——额。。。我不懂神马意思,请懂的童鞋出来科普下。。。还有现在有神马办法吗???是不是争取帖子有人建议的去南京军区总医院呢???
畅畅妈又要忙了,她没有时间一一看帖,我把一些提供了建议和办法的帖子都整理好了,复制给她看了,她让我谢谢大家,很抱歉不能一一回复。。。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8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6 2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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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问我,这件事情到底打算怎么发展,免得大家打乱了,我就说下我的想法,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修改补充指教建议等等一切。。。
我觉得,这事儿还得两手准备,两条腿走路:一是法律,二是舆论。
走法律途径肯定是不能放弃的,因为我们本来就占理,我们怕什么???
法律方面,一个是离婚判决的事情。
那个离婚审判书上说“考虑到被告目前下落不明”,这是从何而来???畅畅妈明明就在长沙的家里照顾小孩,而且地址还就是判决书上开头印着的“被告户籍地址”(被我PS掉了的那一坨),她能下落不明到哪里去???——这是法院调查来的结果???还是渣男自己跟法院说的???
如果这是法院自己认定的,那法院就有责任;如果是渣男自己跟法院说的,那他就是做伪证(是不是这么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这意思,大家领会下精神。。。)
况且期间畅畅妈还打过电话给渣男,他绝口不提第二次上诉的事情,他又是神马居心???如果真是正常程序,又有什么可回避的???
所以这个判决书是有问题的。
另一个是抚养费的事情。
畅畅现在重病在身,渣男的收入是不是真如他所提供的每月只有3000元???法院有仔细调查过吗???虽说灰色收入的确不好查,但是不好查也不是不能查吧???我觉得法院不应该轻率地划出一个每月750块了事。
当然法律方面的东西我也不是很懂,但是我想抚养费这方面还是可以再争取的。
还有渣男明明知道他女儿的病情,还去炸保的事情,这也可以去举报的吧。
总之上述问题都是可以走法律途径来做的,我们不应该放弃。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8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6 2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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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是抚养费的事情。
畅畅现在重病在身,渣男的收入是不是真如他所提供的每月只有3000元???法院有仔细调查过吗???虽说灰色收入的确不好查,但是不好查也不是不能查吧???我觉得法院不应该轻率地划出一个每月750块了事。
当然法律方面的东西我也不是很懂,但是我想抚养费这方面还是可以再争取的。
还有渣男明明知道他女儿的病情,还去炸保的事情,这也可以去举报的吧。
总之上述问题都是可以走法律途径来做的,我们不应该放弃。
但是另一方面,有一点我们也要承认,走法律途径也是很慢的,一旦进入了程序了以后死拖活拖谁知道它拖到哪天???
而畅畅现在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病情哪里会等你走法律途径的漫长时间???谁耗得起呢???
所以说句不好听的,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渣男给钱治病!!!就这么简单!!!
对于尽快拿到钱来说,说实话,我觉得舆论压力也许会比法律程序更加方便快捷。
渣男现在明显已经顶不住了,已经慌了,前面找“黑社会”的时候他丫的就慌了,现在跟《上海新闻晨报》的记者扬言要告电视台就更是傻逼了,这典型心理防线就要崩溃了。
我们就是要给他施加压力,让他怂,让他怕,让他崩溃,让他吃不香睡不着走哪儿都觉得大家在指指点点他,让他惶惶不可终日,让他恨不得赶紧把钱吐出来好了结此事。
毕竟我们所做的一切,首先是为了孩子,其次才是讨伐那个没人性的垃圾!!!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8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6 2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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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我刚刚跟畅畅妈说,网上的朋友想给你捐钱,你看怎么样???
她说:“我到天涯不是为了捐款,只是想通过舆论让孩子的父亲站出来!!!很多人给我站短要给我钱,我都拒绝了,我就是这么回答的。我并不贪钱,我宁愿付出所有的劳动力也不想白拿别人的钱,这也是我的真实心理。就算我跟孩子的父亲要钱,那也是他应该给的,我也没有狮子大开口。”。。。(——我建议帖子里个别阴阳怪气的人好好看看这段话!!!)
说实话我听了很感动,非常感动。。。
很多人觉得畅畅妈有很多毛病,是的我也说她过于软弱和大条,但是她身上还是有很多质朴和美好的东西,这是不可否认的。
当一个单身母亲可以用4年时间,独自带着一个病重的女儿,要自己赚钱还要照顾女儿,从来没有放弃过治疗和希望,我觉得这也是另一种强悍!!!难道不是吗???
对此我表示无比敬意!!!
我知道,畅畅妈很忙,她每次跟我聊天,都要被打断去照顾孩子,晚上几乎不能睡觉,白天还要工作,我不能想象她还能分身出来,再亲自跑去渣男的单位闹。
没事,我们可以闹么。。。
我不懂法律不懂医学不懂保单。。。我还不懂闹么??!!!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8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7 0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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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既然畅畅妈也不要我们的钱,那我觉得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两点:
第一,制造强大舆论压力,让他崩溃,迫使渣男尽快拿钱出来,给小畅畅看病。至于他拿钱出来以后还要讨伐他其他问题,那也可以后面慢慢来。
第二,多提供关于畅畅治病的信息。现在根据帖子里大家的回复,还有我自己也去问了一些医疗界的朋友,大家普遍认为石家庄那个肾病医院不咋地,技术不行,就是能打广告,忽悠了不少病患者。所以还是要转到正规医院去,南京、北京、长沙和上海都有不错的选择,一年可能需要几万块。这些我都跟畅畅妈说了,她也正在考虑。
总之就是在不放弃法律途径的基础上,用舆论攻势来使小畅畅尽快拿到钱去看病!!!
这就是我一开始的打算,也是现在的打算,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如果觉得不好请发表意见建议。
再多说几句,经常有人跟我说,现在XXXXX的事情这么多,早麻木了,你管的过来吗???
没错,我管不过来,谁也管不过来,但是就是因为管不过来所以只要我见到一个我能做哪怕一点就要做一点!!!
我不是什么大人物,改变不了什么国情什么制度什么政府什么现实之类的高屋建瓴釜底抽薪的事情,我只能做到这一点,那我就做这一点。
再次感谢大家!!!
==============
师太你就是我的偶像啊!!!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9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7 0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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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yjcsxdl 2011-05-17 00:07:14
师太,奋战一天了,休息吧……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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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被你说中了,我昨晚就没睡,跟畅畅妈聊了一夜,又传照片又写帖子神马的,她也没睡,中间还要照顾小孩,她太辛苦了。今天发了一天帖子,又联系记者又去问医生神马的,真累死我了。。。我真撑不住了,我要去睡了。。。大家晚安。。。
临睡前祝小畅畅早日康复,祝母女两永远平安幸福!!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9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7 1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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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通报下情况:
现在小畅畅病情有点加重了,畅畅妈正在忙孩子的事儿,我把大家的意见都跟她说了,建议她转院去南京军区总院。或者在长沙本地的大医院看,不要再去石家庄那个医院了。畅畅妈在考虑,因为西医就是主张做手术,可能畅畅妈希望用中医保守治疗吧。
还有就是鼓励她起诉缺席判离的事情,她一开始觉得没什么必要,因为她本来也不想复婚,只想要医药费就好。但是我觉得这也是曲线救国,因为那个判决就是有猫腻的,如果是渣男的猫腻,你起诉了他他就会怕,这也是施压的一种方法,也许能更早拿到钱?
即便跟他没关系,完全是法院的责任,你那判决有问题,就能重新判,毕竟750块这很不合理,渣男的收入也有机会得到重新调查。如果能重新判的话也许你能争取更多的权益。
还有就是我们建了个群用来帮助小畅畅,群号是:152503460,如果想进群讨论的话可以加。
额。。。还要说一点,有些时候做事情是不会像我们想象中一样顺利的,有的童鞋很热血,可能就比较心急点,恨不得今天发帖明天就上电视后天渣男就倒台大后天畅畅就康复。。。实际做起来也许会觉得慢啊,无奈啊,可能会有点消极神马的。。。
其实现实中要做点什么就是会有各种阻力的,也许媒体会观望啊,也许渣男会很强硬啊,也许校方会很冷漠啊。。。我觉得遇到这些不顺利都是很正常的。
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社会中,不是在三本书就能写40年的快意恩仇的武侠世界里。
再说现在也才是发帖第二天嘛。。。
不管怎么样,一切为了小畅畅。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9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7 11: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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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3:
现在畅畅妈已经坚定了要告那个渣男的决心,她说了:“我一定要告他!!!”
——啊,要感谢帖子里有些人,要不是你们冷嘲热讽含沙射影出来扮演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理帝、真相帝,难说人家畅畅妈还又软弱了,谢谢啊你们真是功德无量!!!我代表畅畅妈对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现在畅畅妈在长沙,我们想如果要找律师的话,就尽量找长沙和南京的。如果帖子里有人认识这方面的律师,请介绍一下,谢谢。
还有,我觉得,如果这件事情闹太大的话,有的律师也会主动出来帮忙的——不管他是出于道义,还是想借热点事件的东风,总之会有。。。
还有嘛,有的部门,大家也清楚,都是欺软怕硬,你没什么影响力看着很好欺负的样子,它就不搭理你,敷衍你;你闹大了它就正经了,它就当回事儿了——到时候就算渣男有钱有关系,人家还要掂量下要不要冒这风险把自己拉下水捏!!!
所以我们可以继续宣传渣男的光辉事迹!!!争取更多主流媒体关注。
我现在每天给南工大打20个电话,上午10个下午10个,有时候和颜悦色跟他们谈心,讲讲网络暴民的光辉事迹,然后说这帮人太激进了简直就是恐怖分子!!!你们要小心啊一定要小心!!!他们打起人来经常拔出萝卜带出泥,比如一查论文造假,就整个课题组一起查;一查裙带关系,就整个办公室一起查。。。所以你们要保护好自己哦哦哦。
有时候痛哭流涕,说我们受不了了,我们要死了,兔子急了还咬人捏,况且现在孩子是等钱看病啊,这他妈要把我们逼上绝路我们就撞个鱼死网破,到时候你们一定要躲远点免得溅一身血啊啊啊啊啊。。。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09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7 1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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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通报下:
刚打了新华保险的举报电话,他们已经去调查了,说要连那个做保单的人一起查,肿么都没调查清楚就签了。。。然后说调查结果出来了联系我。。。
想继续举报的筒子可以打电话:025-52277717 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
保单号:881126096918
投保人:褚浩
被保人:褚畅
然后还打了南工大纪委的举报电话,那边的人说,现在社会上对此事的关注很大,他们上午刚刚跟褚浩谈话过,褚浩说他正在跟律师协商,要提高抚养费,提高到900元每月,医疗费的事情也在调解中。。。(我擦,150块钱都要找律师调解。。。无语。。。)
我说:那你们打算怎么处理这个人啊?
他们说:家务事么我们也不好指手画脚,还是以法院宣判为主。。。
我说:你们太奥特曼了吧,谁告诉你们这只是家务事啊???你们不看电视啊???你们大学的老师在电视上公然撒谎,说自己没结婚没女儿,还找学生装成自己去见记者。。。
他们:啊?什么节目???(然后我就说了下节目名字,让他们上网去搜,我说你们丢死人了,要让那个学生的家长知道自己小孩被老师搞去装渣男对付记者肯定来你们学校闹事。。。)
然后我说:还有他诈保的事情,他女儿。。。(以下省略1000字)
他们:啊啊啊?还有这种事情???我们不知道啊!!!
我说:我已经去举报了,等调查结果出来你们看有没有这种事情吧。。。
然后我说:你们学校请这种禽兽人渣来当老师,会引起公愤的啊,对学校形象不利啊!!!
他们:我们在调查啊,昨天他们学院的书记还找他谈话的,但是有的事情要确凿的证据啊,如果确定他诈保,那肯定要处理的。
我说:怎么处理啊?
他们:如果保险公司告他的话,如果法院判他诈骗之类的话,那我们学校就会警告啊甚至开除啊。
我说:你们这样不行,你们是学校,法院的依据是法律,法律只是对一个人的最低要求,你们作为大学这样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不能用最低标准要求自己的教师。
他们:我们没说最低标准啊,但是我们要先等有了明确结论啊!对于家庭问题,我们尽量以调解为主,毕竟他们已经离婚了,我们只能劝他多给钱;对于你说得其他的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有部门在调查,如果是真的我们一定会处分的。
我说:你们什么部门在调查啊???调查到哪一步啊???介绍下谢谢。
他们:你是谁啊你跟他什么关系啊?
我:我是谁重要吗??我说了你们认识吗??我是XX,怎么样?不认识吧???我跟他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关系??你们举报必须有关系才能举报吗?没关系不能举报吗??
他们:没有关系也可以举报啊!我只是问问,怕你不了解情况,被网上的信息煽动。。。
我:你这么说话就不对了,煽动这种词是有倾向性的,是含贬义的,你不是说你们还没调查清楚么?没调查清楚你都没结论你凭什么用这种有贬义的词啊?你怎么知道是煽动不是据实报道啊?。。算了你就说你们什么部门在调查?调查到哪一步吧?
他们:。。。。。。。。。。
然后换了个女的来接电话,我就跟她八卦了一下出轨啊小三啊诈保啊“黑社会”啊,那女的——毕竟是女人,听得津津有味。。。然后说“肿么能这样呢???我记下来去反映一下吧,说实话最近社会上对此反响太大,我们也在积极处理,你放心,我们学校绝不会。。。绝不会。。我们一定会。。。一定会。。。”(以下省略1000字)
我说:好吧,反正现在事情闹这么大,大家在网上怎么道德审判,也都是虚的,最后大家肯定是要关心这个人受到什么实际的处罚。法院归法院,你们学校归你们学校,法院的处理代替不了你们学校的态度和立场,你们肯定是被大家关注的,处理不好肯定是你们学校颜面无存。。。我明天再打电话问你们哈谢谢。对了,你们是不是要校庆了?
她:恩。。。。。。啊?。。。。。。。
然后又互相客气了几句就挂了。
南工大纪委举报电话:025-58139069,想打的继续。。。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0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8 10: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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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4:
感谢天涯城市 长沙版版主和南京版版主 的帮忙,已在这两版发帖,谢谢版主飘红加黑推荐!!!
地址:XXXXX
另:现在《上海新闻晨报》已经对此事作出报道,里面用了化名,渣男百般抵赖,还说什么:“事实并非如此,对那些指责,我觉得没有必要争辩,清者自清。”;“离婚无关外遇”“没说过‘少奋斗10年’这些话,‘那个人’和我就是一般朋友。至于那张客房订单,与我完全无关。 ”“那些所谓的暧昧邮件不是他本人发出,自己也从未在电话里否认已有家室。”!!!!!!!!
——大家请观摩下一个人肿么厚颜无耻当面撒谎的!!!
地址:XXXXXX GOOGLE去
还有:刚刚新华保险的人打电话给我,我已经把畅畅的病例和诊断书传给他们了,他们说将撤销保单,并且不退还保费。
我说:你们不去起诉这男的诈保吗?
他们:主要是因为他还没有到我们这里来兑现保险,如果他已经拿了10万走的话那我就要起诉了。
我:我跟你们说吧,现在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报纸和电视都跟进了,他作为孩子父亲诈保的事情是最丧尽天良的,也是最受大家关注的焦点,而你们公司已经屡屡被提及。我不客气地说一句,你们公司在这件事情里反映出来的就是三个字——“不专业”!!!你们做保险都不调查清楚客户信息,就这样匆忙落单,就像只是为了搞业绩一样,这样对你们公司的形象是很不利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关心这件事情,你们公司也要被越来越多的提到。况且现在那个男的为了淡化自己在道德上的负面影响,一口咬定是你们公司跑到他们学校去劝他的,他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巴拉巴拉,搞得好像你们公司都没有跟客户介绍清楚就连骗带哄签了保单一样,这样下去对你们公司在大众中的形象有什么好处??!!!我建议你们还是借这件事情,好好挽回一下自己的品牌形象。尤其是,如果能给予畅畅适当救助的话,那将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不仅扭转了现在这种“不专业”的形象,还能留下好的口碑,这才是最好的广告!!!现在你们保险业也是竞争激烈,你们考虑下我说的话吧!!!
他们:嗯嗯嗯,我们会上报你说的这些,你说的办法我们一定会请上级考虑,谢谢你,酱紫吧,你的QQ是???。。。你说的帖子和节目在哪里???。。。你的电话???。。。你的名字???。。。您是干神马的。。。???
然后我就留了下个人信息,客气了一下,挂了。。。
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打电话去质疑下新华保险的专业性,肿么酱紫给人做保单安安安之类的,让他们更重视这件事情,谢谢!!!
电话:025-52277717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1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8 1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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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6:
我晕死。。。猛料。。。
群里来了一个MM,认识渣男,爆了一些料,原来渣男要去美国了,我擦。。。他在美国也有收入,几十万绝对有。。。还有,渣男的小三小四小五。。。(详见后面 @ fatkidlovescake 童鞋的修订版)
然后这个MM被群里的内奸挖出来去告密了!!!
然后小四就打电话给这个MM骂她(她们两是同事),说要在同事圈子里搞她。。。然后来了一群人围攻这个MM,软硬兼施、威逼利诱。。。
渣男还打电话给这个MM,哭得哇哇的,委屈死了,口口声声说他当年是被逼结婚,还说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是出于道义才给750块钱。。。
还收买这个MM说:“我们关系不错,以后可以一起发表论文。。。”
我真的。。。无语问苍天啊啊啊 啊啊 啊啊啊啊啊。。。。。。。。。。。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1
作者:fatkidlovescake 回复日期:2011-05-18 14: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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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脸撑在小胸上 2011-05-18 14:04:53
最新情况6:
我晕死。。。猛料。。。
群里来了一个MM,认识渣男,爆了一些料,原来渣男要去美国了,我擦。。。他在美国也有收入,几十万绝对有。。。
还有,渣男有个小四徐鑫,此女也是同济的,后来跑到美国去跟个70岁的老头结婚了,拿到绿卡以后果断离婚,在斯坦福读博士(——我晕,也是小四师太啊啊啊啊啊。。。渣男我们两有缘啊。。。猿粪啊。。。),现在在美国。。。......
-----------------------------
我求大家看这里
看这里
看这里!!!!!!!!!!!!!!!!!!!!!!!!!!!
以下是师太爆料的修正版,请大家看这里!!!!!!!!!!!!!!!!
修正版!!!!!!!!!!!!!!!!!!!!!!!!!
徐鑫人不在美国!也不是斯坦福的博士
再声明一次,徐鑫不在美国,也不是斯坦福的博士!!! --这份情报是有误的,不是爆料MM说的,请大家自重!
在美国的女人,中文名字的拼写也是hao ying,现在的确实在斯坦福大学!
她本人极度厌恶大陆,在国内的资料基本上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唯一目前查得到是她也在同济大学上过学!!!!是1995-1998的,
助理教授,胃肠科主治医师 Union Hospital, Tongji Medical University 协和医院,同济医科大学
Higher Education industry高等教育产业
1995 – 1998 1995 - 1998 (3 years) (3年)
同济医学院 MD/PhD , Gastric cancer/ Helicobacter pylori infection 医师/博士 , 胃癌/幽门螺杆菌感染
ECFMG Board Certified ECFMG委员会认证
因为她的名字只能查得到拼音,查不到中文写法,所以查起来很困难!
如果国内有在同济医学院的可以去试试看,有没有人记得她!!
现在大家攻击的那个郝颖,和这个hao ying比起来,背景差太多了!!
这个Hao Ying才是嫁给老头,混到绿卡就离婚,骂我们爆料MM被洗脑的B人!!
白人老5老太太是个Dean,也在同期骚扰进行时,
希望爆料的同学们不要随便乱说!!!
要保护我们的爆料MM!!!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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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很怀疑。因为三基本已经定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同名的很奇怪。现在各种水黑。大家自己斟酌。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1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8 16: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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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7:
额。。。刚刚不好意思,因为找我私聊的人太多,我还要打电话还要传资料还要联系熟人还要发帖。。。我没有时间看群里的消息,我好累。。。然后负责整理信息那位童鞋来跟我说的时候说错了,导致我发错了贴。。。
后来已经跟版主说了,做了修改,请大家以修订版为准,骚瑞,以后我们会注意核实~~~
另外请爆料的童鞋保护好自己,如果没有把握在群里爆料的话就找群主或者管理员或者我私聊。
因为一天之内加满了两个群,所以一时有点管理混乱,也请大家谅解,如果有被误踢的童鞋,我在这里代表群主向你道个歉,大家都是为了畅畅,互相多体谅一下。
对于渣男妄图威胁和拉拢爆料MM的事情,还说畅畅不是他亲生的,这种行径简直SB到极致,没文化到令我不敢相信是个博士后干出来的——小孩儿是不是你的完全可以去做鉴定,你还要混淆视听到什么时候???
如果我能搞到这个电话的录音的话,会立刻上传到天涯来。
还有就是,其实小三小四小五什么的,在现在来看并不是最重要的,当然我也不反对大家RR这些,毕竟他道德败坏,就是应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该批判就得批判。。。
问题在于,渣男现在要出国——我说他那么淡定呢,都闹到这份儿上了还死不松口,150块钱还要找律师调解——调解你妹啊,况且都不知道他在跟谁调解,因为他们根本没联系畅畅妈,是在跟空气调解吗???
我现在算是想明白了,他就是要拖嘛,一边满嘴谎言跟媒体和公众打太极,一边拖,拖到一定时候,大家热情散去,他拍屁股出国,然后不了了之。。。
至于南工大的工作怎样他恐怕也不是特别在乎,毕竟他在那边公司据说年薪80万,还要这边3000多月薪干嘛。。。
所以我觉得现在当务之急是立刻起诉,着眼点就在抚养费上,第一是他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明显隐瞒了真实的收入状况,要求法院去查;第二是他孩子有重病在身,急需用钱,情况很特殊。第三是在离婚时他明明是过错方,原判决的财产分割有问题,要求重新判。
可以以畅畅的名义起诉他抚养费的医疗费的问题——不管怎么样,先拖住丫的不让出国。
已经有上海和长沙的律师联系我们,可以先赶紧起诉,其他的可以慢慢补充,到时候要再换律师也可以。畅畅妈也很积极,在准备材料和证据。
舆论这方面我们也不会放弃,我前面说了,新华最终告不告他诈保还不知道,这种事情可大可小,我们不会放弃努力。
我们今天还联系了一些媒体,有朋友认识朝廷台法制的,已经上报选题,还在等结果。
南京零距离和南京法制节目我们也联系了,但是我的手机号是外地的,他们不能回复外地号码,请南京本地的童鞋们再跟进一下,因为他们节目据说一天几百个电话举报的,他们也要从中筛选出有爆点的来做节目。
另外,我们正在跟畅畅妈商量,如果能把小畅畅转院到南京军区总院的话,那一方面在肾病方面更加权威,怎么都比石家庄那个医院好;另一方面也方便找渣男,上当地媒体和去找渣男的单位领导以及起诉什么的可能也会更方便。这些还在商议中。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此事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也希望小畅畅早日拿到钱,得以治疗康复!!!
再次感谢~~~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2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8 1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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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淡定的一笑
回复日期:2011-05-18 17:15:45 回复 ↑↓ 59楼
师太,现在的工作重点让渣男拿钱给孩子病呀!
剩下的都不重要的!
————————————————
是啊是啊,问题是他要跑啊,要先拖住他让他去不了美国啊,要起诉他,舆论压力再跟上,他木有退路了才会掏钱啊,不然他肿么可能给钱啊??我去给他做做思想工作他可能给钱吗???我们搞这么多不就是为了逼他不得不给钱吗??!!!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2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9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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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痛苦很痛苦的最新情况8:
要说的有两点:
第一.
渣男在南京某公司里负责技术开发,尽管排名是第4位,但是年薪却是第2位——据说是技术骨干。
他在进入公司之后,迅速招了一个助理,这名助理在诸多面试者中表现属于下乘,然后依然神奇地被录用了,大家都可以猜出来,她就是徐鑫——也就是前面大家说的小四。
渣男在公司里,声称自己在上海的老婆不同意自己留在南京工作,跟他闹离婚,以此为借口向公司提了很多要求,公司碍于他技术骨干的优势,不得不做了一些妥协。
该公司老总还很热心地跑到上海去,企图劝说他老婆理解万岁——然后灰头土脸气得半死地回来了,声称此事太复杂,发誓以后自己再也不会管他的事情。
——矮油,大家很奇怪吧,我们那个包子到家的畅畅妈,居然还有这气魄这本事,把一个老总搞到惹不起躲得起的地步???
可惜,畅畅妈根本不知道此事,听都没听说过!!!
而该老总所见的“老婆”,其实。。。就是。。。当当当当。。。郝颖!!!——也就是大家前面说的小三。
也就是说,那时候,渣男已然果断地甩掉了可以让他“少奋斗10年”的助教小三,去跟也许能让他再少奋斗10年的助理小四生活在一起了。。。
——这是第二个10年计划???
这位徐鑫小四还非常嚣张地打电话威胁我们群里的MM。——群里MM有渣男的电话录音,他上次痛哭流涕在电话里声称畅畅不是他亲生的、他每个月给750已经算是天大的道义巴拉巴拉。。。
本来,我很想把这段惊悚之极的录音放到天涯上来,给大家欣赏一下,但是徐鑫小四打电话威胁说,根据美国11个州的法律,未经别人允许擅自录音是违法行为,要告那个MM。——出于对那位MM的保护,我就不放了。
不过,要我说,这个徐鑫小四这么替渣男卖命也是自作多情,渣男都在美国找好小五了,是个白人老太太!!!渣男对小五可谓鞠躬尽瘁。。。曾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弯下身子给那个白人老太太系鞋带!!!
顺便说一句,渣男在国外都很乖巧的,给国外同行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以至于现在有人写信去说他这些鸟事儿的时候,国外大部分人都不信!!!
(——所以写信的童鞋们,一定要附上充足的证据!!!措辞不要太感情用事,不要让人家国外的人觉得“中国人又开始搞文革那一套了”!!!)
——大家想不到吧,想想渣男在国内多么嚣张跋扈,居然对着摄像机镜头,还一副天王老子的嘴脸,叫畅畅妈“你去找郝颖啊!你去找她闹啊!!!”,身后还站着一脸暗笑的徐鑫。。。
——这TM是领着小四找前妻吵小三啊!!!
你们见过这么狗血的剧情么???
——不过这倒也可以解释他为毛那么气壮如牛,因为他那时已经跟郝颖小三分手了,就连徐鑫小四都快成为过去式了,只是徐鑫那个SB不知道小五而已——她以为自己已经打败第一个10年计划,成为第二个10年计划,就好得意,殊不知人家渣男第三个10年计划都启动了。。。
大哥真是好胆识!!!
政府也不过5年5年定计划而已。。。我们的渣男一订就是10年的。。。
政府5年计划好歹真要5年。。。我们的渣男每个10年计划只要两三年就能圆满完成。。。
——拜倒。。。难怪您的人生信条是“人生能有几回搏”。。。
下面还有第二点,这才是关键。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2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9 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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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现在的问题是,事情恐怕远远比我们想象中的更为复杂。。。大家请做好心理准备。。。
渣男在那个“智能交通信息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当院长——其实那只是叫作研究中心而已,本质上是一个公司,而不是什么研究机构。
有些童鞋认为,可以从公司税收入手去查他收入的,恐怕实际做起来很难,因为。。。大家都懂的。。。公司账目做得天衣无缝,而且上下早已经统一口径,况且昨天上午已经宣布他离职了。
渣男在那个公司,光是基本月薪就有1.5万,还有其他补助,并且他在该公司还拥有股份,另外每做一个项目还有额外提成。——前面西祠有疑似同事的人爆料他年薪80万,还有人觉得不可能这么多,其实算算也差不多。
也就是说,南工大那3000每月的月薪对他来说只是收入的零零零零头而已。
——我已经不想再做什么道德审判了,尽管我真的是万分想不通一个年薪80万的人,为毛每个月只肯拿出750块钱来给自己身患绝症的亲生女儿???连再多加150块都要找律师调解个没完??!!! 我理解无能。。。无能。。。
但是我想通了一件事情,就是他为什么能酱紫嚣张酱紫有恃无恐地死硬到底???
——因为他已经无所谓南工大那每月3000的工资,就算闹到再大,南工大把他开除了又怎样???对于他来说只是损失个小小的零头而已,他还可以跑去法院说:看吧,以前我每月还有3000,现在我不幸失业了!!!
——甚至他也已经不需要该公司的职务。——事实上,昨天上午,他已经被那个公司宣布离职了!!!!!!!!!!!!!!!!!
不好意思,我真的认为,他要带着其他的钱跑到美国去了。。。。。。
而更加令人沮丧地是,我们昨天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即便我们起诉他,这也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不能阻止一个人出国的。。。
还有,前面还有一些善良滴童鞋们,寄希望于渣男的导师杨晓光教授,我不得不跟你们说:
没用。。。真滴没用。。。杨晓光跟那个公司的关系非常之深,利益纠缠盘根错节,事实上渣男就是杨晓光推荐去的,而且渣男现在要跑到美国去的四个学校和导师,也都是杨晓光推荐的。所以大家不要对争取和打动杨晓光抱什么希望了。。。
下面我说下下一步打算: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2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9 13: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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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我觉得已经没有其他办法,唯一的出路就是马上起诉,起诉的立足点有两个:
第一是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那份缺席离婚判决书的合法性,以及这份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和抚养费数额的问题;
第二是以畅畅的名义起诉自己父亲的抚养费和医疗费的问题。
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立刻冻结他的财产,防止他转移财产,然后对他的收入进行调查,搞清楚他到底有多少钱——尽管我预感他已经在转移了。。。
并且同时申请法院限制他出境——我上午打电话咨询过了,尽管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不能阻止个人出国,只有刑事诉讼才可以,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申请,特殊情况下法院是会支持的。
另外,理论上来,上诉之后,法院立案要7天,开庭可能在一个月以后,而审理还需要6个月,那时候渣男早就跑到美国安度中年去了。。。。。。
我也问了不少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他们普遍认为,只走普通程序已然是不现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去闹,尤其是找个注重治安和影响的大型城市去闹,比如上海和南京。如果你能闹到媒体来拍照留念、网上转发成片、政府派人来找你谈话的话,那搞不好两天后法院就会迅速处理。
说实话,在两天前,我还不主张畅畅妈亲自去闹,一来她要照顾病重的孩子,分身乏术;二来我觉得抱着孩子去闹可能对孩子留下什么心理阴影;三来么,这件事情本来属于民愤,如果畅畅妈也来的话,好像是她煽动大家闹一样,也许会造成一些围观群众情绪上的反感。所以我还是不大支持畅畅妈去闹。
但是我觉得现在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大家。。。一起闹吧。。。
另外,给美领馆写信也不用放弃,如果签证下不来的话,渣男也出不去。如果写信的话,我觉得还是要按照国外人的思路,有两点要强调一下,第一是此人诚信一贯有问题,大学就代考被处分,现在还诈保;第二是渣男对于自己亲生女儿的无情态度和恶劣行径,可以争取一下国外现在对妇女儿童这种弱势群体的同情。至于什么感情问题啊三啊四啊的八卦消息最好少说为妙。
舆论也不要放弃,我前面也说了,现在很多机构都是欺软怕硬,没人关心的事情它就敷衍了事,闹大了的事情它压力大了自然就要多花点心思,就算它想弄虚作假也要掂量下值得不值得为此冒这么大的风险。
PS:我们起诉书已经写好了,还有律师愿意帮忙,马上就会去起诉,感谢热心律师朋友们的支持,也谢谢大家。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3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9 14: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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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还有就是在抚养费的问题上,我们会要求,鉴于渣男一贯的没有诚信,我们需要他一笔付清,免得他以后有找借口玩消失什么的。
不过这也很有难度,我估计渣男肯定不会答应,因为他一直认为孩子活不了多久,一笔付清他会觉得自己亏大发了。
——但是我们也不会放弃,我们会跟律师商量,怎么争取法院的支持。
PS2:最近总是有人来问我畅畅到底是不是渣男亲生的???不然他不至于对亲生女儿如此这般巴拉巴拉。。。我今天在帖子里集中回复一下,以后再问这个问题的我就不答复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废话我怎么可能知道??!!!
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吧???如果渣男敢到法院去质疑这个的话,那直接去做亲子鉴定好了;如果不敢去法院说只敢在电话里唧唧歪歪哭天抹泪的话,那我觉得大家也不用相信他那些说辞了。
PS3:刚刚帖子里有人说我的信息有误,让我核实。。。
大哥大姐,我很真诚地跟你们说句掏心窝的话:请问我怎么核实???
我有什么途径核实???我有什么资本去核实???我有吗???
不好意思我没有办法核实,但是问题是,请问我又应该怎么办???我有什么别的办法吗???你能不能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去核实或者做点别的什么吗???
有人叫我把爆料人的QQ一起发到帖子里来,当做引用,以后也好给自己留个退路。
——对不起我不能这样,我不能爆料找我爆料的人的信息。
我觉得我也不是SB,什么东西从我的ID里发出来,我会有什么风险,这个我很清楚。但是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没有时间去来等待大家吵出一个八卦真相,(——你来跟我说师太渣男真的要出国还联系了4个大学他来跟我说师太据我所知渣男没有要出国的意思。。。我能坐在这里看你们双方辩论吗???等你们辩论完了渣男已经在国外了怎么办???)我个人也没有能力拍着胸脯跟帖子里的人保证谁说的一定是真的谁说的一定是假的。
谁愿意相信我那就相信,不愿意相信那就质疑,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有能力做的就是这些,真的很惭愧,就只有这些而已。我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如果未来我个人因此受到什么现实中的损失,那我自认倒霉,我愿意承担。就这么简单。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4
列了一下这个七寸的一些论文目录,有懂这个专业的好心人能否查查有没有抄袭英文论文的地方?找他的学术问题。
1. Traffic Delay Model of Left-turn Flow on Signalized Intersection with Straight-going Priority. Yang Xiang-guang. JOURNAL OF TONGJI UNIVERSITY 1998-3.
网址:T T
2. Incident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Rescue System for Freeway. Journal of Highway and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1998-04.
网址:T T
3. Criterion of Setting Exclusive Pedestrian Phases at Two-phase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Journal of Highway and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2005-01.
网址:T T
4. Evaluation Indexes of the Impact of Vehicle Bumping at Bridge-Head on Driving Safety. 《Journal of Tongji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2006-05.
网址:T T
5. A new traffic-signal control for modern roundabouts: method and application.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2004, 5(4) 282 – 287.
网址:T T
6. Study of Integrated Control of Urban Expressway Traffic Systems and Traffic Signal Control.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2005-05.
网址:T T
7. Optimal Location of Exclusive Bus Lane and Bus Stops. Journal of Tongji University;2004-07.
网址:T T
8. Study of dispatching at minimum waiting time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transfer under the condition of ITS. China Journal of Highway and Transport; 2004-02.
网址:T T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6
网友爆料:
爆料1:
看起来就知道我是马甲 发表于:11-05-16 22:23
看到天涯上很火的帖子 主人公居然就是以前的同事
网上已经人肉了不少了 我就简单八几句
1、此男身高很矮 不超过165cm
2、此男身兼数职,所谓大学讲师的名号估计只是挂靠,所以他说学校这个工作有没有也无所谓
3、据我所知,此男仅我原公司一职位月薪就达5位数,为了1200的抚养费争来吵去,实为无耻
4、此男还有一小四,在其他帖子中均未出场,有没有小五小六我就不知道了
5、此男的工作态度可以用2个词概括:一、夹生 二、自私 平时就拽的跟二五八万样的
6、但是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一些手段的,从上到下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7、坦白说在看到帖子之前只觉得此男平时有点小家子气,对婚姻不负责,孩子很小就离婚了,但木有想到行径竟恶劣至此,我也很期待看到后续的进展。
暂时只想到这么多,想到什么再八
不过他已经被人肉的差不多了,离身败名裂也就一步之遥了
爆料2:
作者:恋恋风尘不是错 回复日期:2011-05-17 19:42:45
找到个同济大学奖金的,还有那个贱男。08年的,30000元。不知道截图能上来不。就是这样还要老婆给钱念书。真不是个男人。真不是个人。
20080430088 杜瑛珣 环境科学与工程 50000
20080430680 陈永贵 土木工程 30000
20080430681 储浩 交通运输与工程 30000
20080430682 丁援 建筑学 30000
20080430683 高群 临床医学 30000
20080430684 韩志强 管理科学与工程 30000
20080430685 李学艳 土木工程 30000
20080430686 刘杨 建筑学 30000
20080430687 刘广军 机械工程 30000
20080430688 刘好德 交通运输与工程 30000
20080430689 刘章军 土木工程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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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说。。。这样尼玛还不给女儿治病!!!!!!!!!!!!!!!)
爆料3:
作者:紫玉摩羯 2011-05-18 23:53:00
惊悚,在猫扑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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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新进展:储浩要出国留学了,有热心网友给他美国的导师(未来的)打电话说明情况,结果美国叫兽说储浩给他打过电话了,哭着说那个女孩不是他的,还说他前妻找B社会要挟说不给钱打死他。美国叫兽很同情他,说储浩很gentleman(我吐,这词用他身上),还让网友不要被蒙蔽。哇呀呀,果然是个黑白颠倒的世界呀
by --- 万朵朵7458574
爆料四:
作者:lsn2696 回复日期:2011-05-18 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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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ku6的评论里看到的,不知道真假,转过来给参考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7
网友爆料:
爆料一:
作者:小傻瓜爱小笨蛋 回复日期:2011-05-17 22:30:59
转载最新爆料,人渣利用完老三后也像利用完前妻一样抛弃了,现在小四也暴露了:
其实大家都被误导了。。。目前褚浩凤凰男的小三百分百不是郝颖 这个女的是被炮口轰的,据我所知,现在他的小三是个叫徐鑫的,是他现在所在公司的助理,那个女的也因为这男的离婚了,目前两人同居中,徐鑫这视频中出现过,就是褚浩跟记者以及前妻谈判时候在褚浩后面双手抱着还笑的女的,不是很清楚,但是我们认识她的人一眼就看出了。而且这两人在10年之前,甚至更早就已经同居了,另外,他的月收入在我们这一块的灰色收入上绝对是在一万以上。。。。。
也就是说,贱男先利用妻子养他十年,又利用小三的关系少奋斗十年,现在轮到小四…他要是长得漂亮点,肯定去哪个夜总会挂头牌求包养了,都不用奋斗的。
(从西祠转过来的)
爆料二:
无耻男和记者见面时,居然还带两“女保镖”,可笑至极,有钱养这么多人,居然对女儿治病的钱去不肯出,去shi吧!!!那站后面两女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和这种无耻男同流合污,恶心!
现在什么三的门槛真的低到只要生理上符合就行!!真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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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后面那两保镖 ,那个双手抱着,或者托腮的就是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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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下,就是跟褚浩一直线的那女人就是小四,姓徐。徐鑫。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7
爆料三:
作者:cece8306 回复日期:2011-05-17 16:59:09
小四其实是跟这两年跟他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我认识他们时候就在一起了 大概是2010年之前了,至于小三,我们之前是从来没有听过的,原来博士后就是可以如此的丢脸没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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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愚蠢的地球人!尼玛你们想不到吧!那个尼玛贱人居然有小四!!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8
以下为贱男洗白记者CYMETRIK与正义的记者妖十妖:
作者:妖十妖 回复日期:2011-05-19 14:29:46
@CYMETRIK 2011-05-19 14:16:56
事情也不要太一边倒了,我把我所知道的几件事列出来;
一、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十万元全部给到了颜女士。
二、储浩的父母常常几千几千的打款给颜女士。
三、储浩多次说过要是孩子没法抚养,他可以扶养,不要颜女士出一分钱医药费,并且颜女士随时可以探访小孩,颜女士不同意。......
四、母亲舍不得女儿可以理解,但储浩有说过医药费可以凭票报销一半,事实上也是这样做的。
-----------------------------
我是当时前去采访的记者
第一,证据,这不是储浩最喜欢的一点吗?他当时拿不出颜女士拿走夫妻财产的证据,其次,这样夫妻财产的划分,为何不在离婚判决书里体现?
第二,储浩声称,他所支付的抚养费,从离婚判决书下来后的所有钱,都是由他转账给他父母,再转给颜女士的,这几千几千的,数目上来说是符合抚养费的,因此不是额外支付的什么钱。
第三,储浩有时间照顾孩子吗?当时他给出的回答是父母帮忙照顾,在安徽乡下,孩子有亲生父母,为什么要爷爷奶奶照顾呢?加上这个孩子身体又不好。
第四,储浩目前为止并未支付医药费,任何医药费,理由是说自己一直不确定孩子是否有病,随后是说要颜女士将医院原始单据发票给他,他报销后,或者保险索赔后再支付,请问是否不能报销,不能保险,他就不支付了?再加上以现在夫妻两人的关系以及颜女士对其的不信任,怎么可能把原始发票给他?作为孩子的父亲,难道不能先行垫付,非要等什么报销吗??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8
以下为师太对洗白记者的回复。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9 15:16:18
回复
@CYMETRIK 2011-05-19 14:16:56
事情也不要太一边倒了,我把我所知道的几件事列出来;
一、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十万元全部给到了颜女士。
二、储浩的父母常常几千几千的打款给颜女士。
三、储浩多次说过要是孩子没法抚养,他可以扶养,不要颜女士出一分钱医药费,并且颜女士随时可以探访小孩,颜女士不同意。
四、母亲舍不得女儿可以理解,但储浩有说过医药费可以凭票报销一半,事实上也是这样做的。
——————————————————————————————
这位童鞋,我知道你是某记者。我来回答下你这几件事。
1.离婚判决书上有说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吗?判决书上都没说,储浩自己变成活雷锋白白给了畅畅妈10万??你们谁信???
——信不信也没关系,给10万是汇款么??是汇款总有个凭证吧??发上来看看??难道给的现金么??就算他真的给了10万现金,从哪儿提出来的?总也有个证据吧?也上上来看看吧??——你别跟我说他在床底下攒了10万然后默默地交给了畅畅妈所以来无影去无踪啊!!!
2.“几千几千地打款”
10年1月左右畅畅当时生病住院,储浩父亲给了1980元。今年过年时,储浩父亲给了600元红包。
去年12月份畅畅生病没钱,畅畅妈打电话给储浩父亲求助,他给了3000元——但是你不要忘了,这后来已经被储浩算成10年9~10年12月的4个月的抚养费了,并不是储浩父亲私人的赠与。
今年2月10号他爸又给了3千元,但是这后来也算成11年1~4月的抚养费了。你看到没???这些都是储浩给的每月750的抚养费,跟他爹有什么关系???
3.是的,储浩的确当着记者——还不止你一个记者的面——说过他可以独立抚养孩子,但是你知道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么???
——那是他给畅畅买了人保以后的事儿!!!
畅畅妈怎么可能敢把孩子给他???他对这个孩子什么态度什么目的还用我说么???他会好好照顾她吗???会领她去看病吗???他一直都还在等着孩子死了好拿10万呢!!!你把孩子给他养不就是让孩子送命吗??!!!这帖子哪个母亲敢把自己的孩子交给这种人???
4.没错,储浩不是一分钱没给过,我给你算算他给过多少钱:
09年4月份由于畅畅妈去找了同济大学党委书记,他迫于学校压力,给了3千元。
后来储浩自己又给了3000元,是11年5~8月的抚养费。还有就是经他爹手的那几千抚养费。
至于医药费,他说报就报了???——他到现在为止医药费一共给了3500!!!而畅畅一年的医药费就近几万块——这是“对半分”???。
我相信帖子里有很多母亲,也养过孩子,这年头一个城市里的孩子长到4岁,请问上面这些钱加起来占多少???更不要说还是个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
——当然如果你实在没钱那也就算了,问题你年薪几十万!!!
这位记者童鞋,作为记者,我觉得你应该比我们更讲究证据,如果你能证明我上面说的不完整,储浩还打过其他钱,请上个汇款单图。。。谢谢。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8
以下为热心网友整理情况,但有些许错误:
作者:圣殿骑士13 回复日期:2011-05-17 05: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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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9日登记结婚;
2004年3月,猪到TJ读博士;(根据博士三年学制推测)
2006年下半年,感情出现裂痕,开始不断吵架;
2007年3月18日,猪博士答辩;
2007年3月26日,畅宝宝出生;
2008年2月,开始分居;
2008年3月,畅宝宝被雁妈妈带至长沙;
2008年5月6日,雁妈妈通过邮件告知猪博士,畅宝宝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多囊肾疾病;
2008年5月22日,猪博士给畅宝宝买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猪博士自己;
2009年4月,猪博士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支持离婚;
2010年6月,猪博士第二次起诉离婚(这是根据公告送达起诉书需60日推测的,我自己严重怀疑猪博士是2010年4月第二次起诉离婚的)
2010年8月5日,判决离婚;
2010年9月4日,南京成立了个新学院;(猪博士找到了工作)
2010年10月5日,离婚判决生效;(这是根据公告送达判决书需60日推测的)
2011年2月17日,猪博士将离婚判决书用邮件传递给雁妈妈。
以上时序表,是根据雁妈妈单方面陈述,以及杨浦区人民法院 杨民一(2010)民初字1149号判决书的内容整理的。
仔细查阅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离婚诉讼的法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和离婚诉讼的相关司法解释,很悲哀地发现,猪博士和雁妈妈的婚姻关系,已经判决生效,就无法申请再审了。
“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发展成这样的,我个人推测如下:
猪博士04年到同济读博,此时他没有多少经济收入,还需要妻子的支持,因此维持了和雁妈妈的良好关系。
到了06年6月左右,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也就是畅宝宝。此后,猪博士的内心可能开始有了别的想法,无论是否存在第三者插足,猪博士在雁妈妈怀孕期间,和雁妈妈关系感情破裂,多次争吵(这是判决书中所说的),证明猪博士实在不够爷们,老婆怀孕,自己不精心呵护,还有心思和老婆玩感情破裂?再说了,女性在怀孕期间,由于激素水平影响,情绪可能出现波动,这是一个博士应该有的常识,此时感情破裂,责任完全在猪博士,没有任何可以辩解的理由。
07年3月,猪博士答辩通过,获得博士学位,同月女儿出生,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是双喜临门,多么令人羡慕的幸福啊。不知道这一年,猪博士和雁妈妈破裂的感情有没有一点恢复。如果稍有人性,看到娇妻弱女,铁石心肠也应化作绕指柔了。
然而,仅仅过了一年,猪博士雁妈妈就闹到了分居的程度,雁妈妈只好带着畅宝宝回娘家去了。不幸的是,畅宝宝不久就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多囊肾病,这个病我百度了一下,需要长期调养,很难根治,有可能会发展成肾坏死和尿毒症,危及生命。雁妈妈向猪博士求助,猪博士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我查看了这个保险单,我个人觉得,猪博士可能并不是真的泯灭人性,想等畅宝宝死了得保险费,因为这个保单中有医疗费的项目,我想猪博士大概此时还是真心想着女儿的健康,以及将来可能的医疗费用,所以买了一份保险。不过猪博士私心很重,获益人只写了自己的名字。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9
网友整理情况2:
作者:圣殿骑士13 回复日期:2011-05-17 05: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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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畅宝宝刚刚满2岁,猪博士就第一次起诉离婚。这次诉讼的详情不了解,不过依照后面一次诉讼的判决书,我推测这次诉讼猪博士和雁妈妈都参加了,而且法院肯定依法进行了调解,最终判决不支持离婚。猪博士可能就是从这时起,得到了高人的指点,或者自己查阅了法律资料,制订了一套达到离婚目的的计划。猪博士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其实是给第二次起诉离婚成功,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因为这次是双方当事人都参加了,走了完整的调解-审理-判决程序。这样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就会考虑第一次已经调解过了,而且双方感情确实存在裂痕。
又过了一年,猪博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次猪博士是有备而来了,因为根据最高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更见鬼的是,虽然猪博士和雁妈妈一直保持着电子邮件的联系,但猪博士愣是让法院相信自己的老婆“下落不明”了,失踪了,而且是带着女儿一起失踪了。我不知道杨浦区人民法院是怎么认定这一点的,也不知道他们采取了什么措施,又经过了哪些途径,来寻找失踪的母女二人。总之,这次杨浦区人民法院采用了最极端的诉讼文件送达方式,公告送达。然后又采取了离婚诉讼中非常罕见的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方式,而判决书,肯定也是采用极端的方式,公告送达的。
公告送达,我感觉基本上就是没想送达的代名词。比如在人民法院报上登个公告,这报纸会有人订吗?会有人每天去关注自己是不是榜上有名吗?或者在自己法院的公告栏上贴个公告,等着雁妈妈带着生病的畅宝宝,梦游来看见。有人没事儿去法院看公告玩儿吗?比较有良心一点的是,到雁妈妈所在地的法院去贴个公告,或者在当地报纸登个公告,我个人感觉法院没那么多钱做这事情。诉讼费才100元,不够油钱。
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因为猪博士只想解除婚姻关系,又主动申报了自己的收入,提出每月给女儿抚养费。法院大概觉得这猪挺博士的,而且老婆女儿丢了也很可怜,干脆就让他如愿了吧。其实猪博士这时候马上就可以出博士后流动站了,而且肯定已经找到了下一个圈。所以他现在离婚,主动申报收入,是代价最小的,因为是按博士后流动站的收入来算抚养费的。法院肯定想不到,猪博士失踪的女儿,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也想不到等判决生效的时候,猪博士已经成了“南京工业大学交通学院教师,南京城际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智能交通信息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长”,已经不吃博士后流动站的猪饲料,改喝瘦肉精了。
猪博士更绝的一招是,等判决公告送达时间过了,上诉期限过了,猪博士失踪的前妻和女儿就找到了。我国悲催的法律规定是这样的,“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也就是说,等雁妈妈发现自己“被离婚”了,这就变成了板上钉钉了,连申请再审都不可能了。猪博士达到了最重要的目标,解除和雁妈妈的婚姻关系。至于抚养费,是按照他猪饲料的价格算的,不按瘦肉精算,对于他现在的收入来说,九牛一毛。
目前雁妈妈只能根据女儿的病情,重新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因为离婚判决书中没有任何关于畅宝宝病情的证据,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所以这种新证据和新诉求的提出,法院应该能受理。但教育单位灰色收入,不透明的课题费,最后能增加多少,我个人很悲观。
通过这个事情,可以总结几条教训,第一,不会宰猪的女人,不能养猪;第二,猪上了法院,法院就会变猪圈;第三,甭管戴什么帽子,猪头下面总是猪。
希望畅宝宝像麦兜,将来孝顺雁妈妈,快乐健康地成长。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19
以下为师太对热心网友的回答:
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回复日期:2011-05-17 09:35:07
回复
作者:圣殿骑士13
回复日期:2011-05-17 05:34:42 回复 ↑↓ 61楼
然而,仅仅过了一年,猪博士雁妈妈就闹到了分居的程度,雁妈妈只好带着畅宝宝回娘家去了。不幸的是,畅宝宝不久就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多囊肾病,这个病我百度了一下,需要长期调养,很难根治,有可能会发展成肾坏死和尿毒症,危及生命。雁妈妈向猪博士求助,猪博士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我查看了这个保险单,我个人觉得,猪博士可能并不是真的泯灭人性,想等畅宝宝死了得保险费,因为这个保单中有医疗费的项目,我想猪博士大概此时还是真心想着女儿的健康,以及将来可能的医疗费用,所以买了一份保险。不过猪博士私心很重,获益人只写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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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童鞋,感谢你一直关注此贴,也给出一些宝贵的意见,但是。。。我想补充一点,你说“我想猪博士大概此时还是真心想着女儿的健康,以及将来可能的医疗费用,所以买了一份保险。”。。。你又看帖不仔细了,前面我都说了:
“而且,这份保险中有一项“住院保险”,他居然还给停掉!!了!!!!!!!!”
——这像是真心想着女儿的健康么????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20
以下为网友的举报信件:
作者:救命呀稻草 回复日期:2011-05-17 15: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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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院长
你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网民,我在网上和电视里得知贵院的讲师储浩博士现有一四岁的女儿,身患重病,需要大笔医药费。正由储浩的前妻颜女士独自抚养。据颜女士透露,储浩博士自称当前月收入只有3000元人民币,每个月只能支出750元生活费给女儿,拒绝了颜女士提出的每月1200元抚养费的要求。
目前有众多网友提出要给颜女士捐款,为身患重病的孩子看病。但是颜女士拒绝了网友们的要求。颜女士认为贵院的讲师储浩博士有经济能力负担他女儿的医药费。
尊敬的院长先生,现在有一个四岁的小姑娘身患重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后果非常严重。为了一个有效的生命,为了消除一位无助的母亲的偏执想法,贵院作为储浩博士的单位,是否有必要出来证明一下储浩博士的收入确实无力支出几十万的医药费。消除她的偏执想法,另寻出路筹集资金拯救孩子。
谢谢!!
以上是我写给南京工业大学交通学院院长的电子邮件。不许抄袭我的!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20
举报信件2:
作者:最后一夜的烟花 回复日期:2011-05-20 12: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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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他们的邮件和,我起草了一份邮件,并由群里的朋友帮忙审核是否有错别字或语病,或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在下午四点五十分的时候发出去了,内容如下:
尊敬的女士/先生: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也许我有些冲动,但储浩博士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却毫无人性和诚信可言,即将逃离这个国家来逃避他作为父亲的责任,并且恣意诋毁和侮辱孩子的母亲,使我压抑不住我的愤怒,所以发了这封邮件,如果带给你们困扰,希望能求得你们的原谅。另外我要申明,我从未曾用过别的邮箱发过同样内容的邮件,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并不是所谓的“网络暴民”,只是希望在这件事得到公平的解决之前,贵领事馆能暂缓储先生护照的发放,毕竟,这事关一个孩子的命运,我认为无论怎样的慎重都是不过分的,相信你们对生命有着与我一样的尊重和敬畏。
虽然他和前妻离婚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但这桩离婚事件的背景是一方在申请离婚的时候不告知对方的前提下,采用伪造证据等手段骗取离婚证书,他的妻子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很久才得知这件事情,而在此之前,他已经与另一位女士婚外同居并且拒绝抚养孩子,直到他的妻子向他索要孩子的医疗费用,他才用将法院的判决书以电邮形式发送给对方。
另外关于给已经得了重病的孩子买了价值十万人民币的保险的事,这是很明显的保险欺诈行为,更严重的是,他为了节约每年300元的保费,将孩子住院费用的保险(全称为:附加提前给付重大残病保险 (A款))取消了,值得一提的是,他一方面声称这个孩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一方面私下买了这份合同——受益人是他本人——我想我们有理由怀疑他购买保险的动机。
最后,关于他诚信的另一项指控是关于他的收入,在他申请所谓的“离婚”时,为了减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他报出的月收入为三千元,——他给孩子的抚养费用为750元每月,理由是收入不高,他在法院审判关于孩子的案件时聘请了两个律师,而孩子的母亲则一个都请不起。而事实上,这在申请离婚时申报的收入只是他作为一个大学讲师的工资,他的另一重身份是某企业的高管,奖金和各种补贴使他的年收入达到了80万人民币——这是一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当然,我相信他在申请护照的时候会写得更清楚,如果有所偏差,那我表示歉意并愿意修改我的言论。
以上,我以我的生命起誓,我和当事各方都没有利害关系,并且所说的话都是事实,如果当事人认为我存在诽谤行为,我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义责任。
此致!
Stella
在此感谢和谐群的各位朋友。
坑爹的不要
发表于 2011-5-20 16:22
渣男貌似已经得到offer了。他同时申请了4个大学。但是大学名字还没有RR出来。。。我们只能用人海战术了。再怎么都要阻止他出国啊!!!时间不多了!!!我这么心急的转这帖子!!!就是因为时间不多了!!!渣男要是出国了!!!那想要他拿钱治畅畅的病。。。希望真的是很渺茫了!!!所以我们要加油啊!!!没有别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