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1-6-29 21:34

蹭住六星期之后有这个权利。在这之前没有。但是房客的蹭住友应该交点水电费等等。
Sky23 发表于 2011-5-30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Uebernacht的极限是6个星期?

我只是假设啊,住房合同规定不允许两个人Wohnen,就是说两个人可以一起住6个星期,然后分开一段时间,然后再住6个星期?

ol4u 发表于 2011-6-29 21:43

回复 11# 月牙丨突
哈哈。。。累积6周吧~也是假设。。。。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1-6-29 21:44

回复月牙丨突
哈哈。。。累积6周吧~也是假设。。。。
ol4u 发表于 2011-6-29 22: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累计?是一年累计,还是整个住房合同的期限内累计呢?

Sky23 发表于 2011-6-30 08:23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1-6-30 09:24 编辑

原来Uebernacht的极限是6个星期?

我只是假设啊,住房合同规定不允许两个人Wohnen,就是说两个人可以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1-6-29 22: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看具体情况。例如,两地恋爱时,女朋友1月来住6星期,8月来再住6星期是可以的。再例如,女友一年四季都在这里住,但她有自己的租房(有租约,缴租和注册的证明)也可以。房东犯傻,就动律师。其实,如果水,电和暖气是单独有表的,房东更没有理由了。这个不光是uebernachtung,是bes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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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紧急求助!!房东不让我进门,该报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