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528
发表于 2011-5-31 15:27
是商业行为有以下特征
1. 购买商品用于销售
2. 销售的商品可以被转售
3. 长期的不断的销售有量的商品
4. 经常性地销售新商品,且不是自用性质的新商品
5. EBAY的销售代理
6. 为企业进行购买商品的行为
有以下的条款的情况的可以被 EBAY认为是商家。
1. 被 EBAY选 为POWSELLER.
2. 注册有EBAY的店
3. 每月收到的货物评价有100个以上,且持续一断时间
4. 长期不断地销售的商品
5. 销售的是新货, 同类的商品不断重新上架。
ly528
发表于 2011-5-31 15:31
另外,最好不要主动跟EBAY联系。本来EBAY要注意上你可能还需要一断时间。你主动问,回答一定是肯定的,至少省了EBAY找到你的时间了。
EBAY发信给你了,你再转商家不迟。当然,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商品不侵权,不造成不正当竞争。否则,EBAY不管你,也会有人告 你的。
祝好运
guohang
发表于 2011-5-31 19:05
谢谢以上朋友的回复,我卖的东西不是A货也不侵犯版权。纯粹的买卖而已。
我倒是可以用我朋友的工作许可开一个商家账号,一个商家账号在一定的交易额内也是免营业税的吧,我听说?
fw.design
发表于 2011-5-31 23:28
楼上的大家说的其实都挺清楚了,楼主现在需要停止买卖,找好解决办法后再继续卖。
就你说的找朋友开商家账号,所有的销售金额和你朋友自己工作挣的为总共收入核算。第一年好像是不超过17900,按你这样的营业额貌似几个月就破了。
fw.design
发表于 2011-5-31 23:30
看楼主的操作还是挺有能力的,再试试找工作,找不到就自己开个公司正式做,也是条路。
guohang
发表于 2011-6-1 07:40
恩 肯定还是找工作为第一位的,毕竟花了好几年时间猜得到学位,网卖只是个副业而已。
上面有好几个朋友的回复都非常赞,钱不够发了。。。这样吧,一个人发100聚元吧,别嫌少啊呵呵
如果还有好回复,继续发钱!
guohang
发表于 2011-6-1 07:46
mimiihoppps, 酱油打手, irvine, 多事之秋, ly528, fw.design,
感谢以上朋友的回复,聚元已转!
闪人路过
发表于 2011-6-1 10:02
回复guohang
als privatverkaeufer muss man kein umsatzsteuer zahlen, aberdann darf man auch b ...
mimiihoppps 发表于 2011-5-31 11: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顶你,学德语就是这样的过程,从频繁出错到不出错。德国人都没笑,有些人却笑了。你直接无视就好。
guohang
发表于 2011-6-1 14:21
有个疑问,看到不少ebay上的privat卖家,已经卖了好几个月的同一样东西,3个月Bewertung已经几百了,价格倒是不高,100欧左右。 这不是很危险?
ly528
发表于 2011-6-1 16:24
回复 29# guohang
首先谢谢聚元!
EBAY不是100%地及时能查到所有的类似商业行为的。有些卖家为了不让EBAY查, 采取做一段,歇一段的方式,或者是严格控制好每月的销售额度 ,或者是把新货说成是旧货,或者是把商品的照片照得十分外行,让人一看就是新手或者是私人的样子。
这些方法都是可行的,只要你不伤害其他商家的利益,又没有收到EBAY让你转成商业卖家的信,你大可以销售的。
就算是要转,做小商家,也不很麻烦。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