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犯了个错误啊,大家看看,将来也留个心眼(关于kun房子的信件)
我是5月30号去邮局寄的信,kun的是8月31号的房子。本来想着,30号寄,31号同城肯定到了吧。但在邮局一时发昏,人家问“想寄Einschreiben Einwurf还是mit Unterschrift的”,我想mit Unterschrift更保险吧。
结果出了门,灵光一现,如果31号那天房东不在家的话,那不是就收不到信?如果他Urlaub了几天才回来,这时间怎么算?是不是只能按他收到信的那天为准啊?{:5_362:}因为我们的合同只能kun月底,假设以他6月1号才回来算,那我岂不是得多住一个月,kun9月30号的房子?
当时头脑发昏了,真应该只寄Einschreiben Einwurf啊!!!
然后31白天查Sendungsverfolgung,果然还没zugestellt,(直到今天6月1号也没有zugestellt{:5_382:})。于是当晚就给房东发了封Email,并把签了名的kun书扫描件也一并发了过去,这样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应,还是只以纸质的信件为准?
大家将来也留个心眼吧,为防万一,寄kun信赶时间的话,千万别寄Einschreiben mit Unterschrift的! 回复 1# 多事之秋 同情楼主,要是早几天寄就没这么多麻烦了。。。 我觉得极少有那么极品的房东会跟你斤斤计较吧。 不是到1号截止的。我记得截止到每个月初的第2个还是第3个工作日。 还有我记得是要签名的才行,但是这个时间怎么算不太清楚。
要是房东正好出去旅游了,一个月后回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conny_sun 于 2011-6-1 15:44 编辑
应该是纸质带签名的才算数的吧。时间上是按收信人收到信的时间为准。如果因为收信人的问题耽误收信比如Urlaub,时间按照信件到达收信人的日期算。 希望地板楼的同学说的消息可靠,你的Kuendigung就没有问题。 § 573 c Abs. 1 Satz 1 BGB sagt: „Die Kündigung ist spätestens am dritten Werktag eines Kalendermonats zum Ablauf des übernächsten Monats zulässig.“
下面是汉堡州的
http://www.mieterverein-hamburg.de/kuendigungskalender.html 不知道Kun房的规矩到底怎样,不过学校交论文,按照邮戳为准,就是如果你论文必须31日交,只要你在31日投递到邮箱,并且盖上有邮戳就ok, 我有个朋友,因为31日下午办公人员不在,1日早上去交,就算论文白做了,不及格,非要再做一个。 那你有没有最后来一句说,收到后请笔头回复? 无语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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