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fy 发表于 2005-4-19 15:40

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看到诸事不宜和皮姐自己说的话,想起张楚不久以前说的一句话,说魔岩解散后到现在这段时间,何勇失踪了,张楚自己疯了,窦唯成仙了。呵呵,没有别的意思,千万别误会!

水色 发表于 2005-4-19 16:10

我知道~~~~

大家开玩笑嘛~~~

呵呵~~~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呀~~~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4-19 18:13

觉得怎么好象有的帖子给删了,qingqingyong的,怎么不见了?

goldpen22 发表于 2005-4-20 02:17

好热闹呀!!!

好热闹呀!!!这个坛子里这里恐怕是最热闹的了。
感谢诸事兄的指教!这里多谢了。我的情况是,家里在那边是开了公司,先解决了我老婆的身份,我再以团聚过去。不知道这样对签证是不是容易一点儿。我一直觉得咱们是给德国政府送钱去的,也没偷税漏税,他们不应该会把我拒之门外吧!
老婆说那边开支太大,每天就看见钱从帐上“嗖,嗖,嗖”就出去了!!!好害怕呀。盼我过去把业务开展起来。看来要早点过去,责任重大呀!!!

PS:“一石激起千层浪”我相信这个坛子里绝对还有很多难兄难弟,都说说点子,支支招儿吧!

goldpen22 发表于 2005-4-20 02:29

最担心的一件事儿!

另外,现在公司刚建,租的房子面积不大。想我过去以后还找个大点儿的房子。所以现在的住房合同的面积应该不够,
因为LP要回来两个月现在租完要空两个月,太浪费了。不知道这么说使馆能不能行呀?

qinqinyong 发表于 2005-4-20 07:59

Originally posted by 诸事不宜 at 2005-4-19 19:13
觉得怎么好象有的帖子给删了,qingqingyong的,怎么不见了?

我把一些不重要的删掉了。觉得不能灌太多水。

qinqinyong 发表于 2005-4-20 08:08

Originally posted by goldpen22 at 2005-4-20 03:29
另外,现在公司刚建,租的房子面积不大。想我过去以后还找个大点儿的房子。所以现在的住房合同的面积应该不够,
因为LP要回来两个月现在租完要空两个月,太浪费了。不知道这么说使馆能不能行呀?

大使馆不管你住房的事情,你可以不递交住房合同。负责审理的主要是德国这边外管局的。你能说服他们是关键。不过,只要不是几人合住的WG,是单套的,即使只有一个zimmer,2个人住一般是没问题的。

我原来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以前租的是WG,显然不行。我告诉外管局的,一般签证要几个月。如果我现在就租好大房子,要浪费好多钱。外管局的说:那你必须证明在你老婆来的时候,你会拥有一个大房子。后来感觉这样也麻烦,干脆就提前租好了。

不过从我同事老婆办探亲来看,单套的,即使只有一个zimmer,也没问题。

[ Last edited by qinqinyong on 2005-4-20 at 09:09 ]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4-20 08:37

他们这是一方在德国开公司的,可能申请的时候真的需要好多手续
到时候使馆需要合同复印件也说不定
看皮姐最开始那个帖子写了好多,他们的情况比较类似
不过最好别租wg是一定的
回国,回国你可以把房子租出去阿,两间房子租一间,然后另外一件堆放自己的东西,厕所厨房清空

wahlau 发表于 2005-4-20 09:45

我看关键还是在外管局的工作人员。我们俩现在住的是间3+1ZBK的wg, 外管局问都没问我们是否准备搬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所以还是亲自问个明白,然后在想办法说服他们。一切就好办了。

$加油$$加油$

daffy 发表于 2005-4-20 09:57

唉,为了租一个可以两个人住的房子,就为了这个注明两个人可以住的合同,我很郁闷的从学生宿舍搬出来了,住进了一个老太太家里,感觉真不好,老太太为了省煤气,晚上暖气开得非常低,刚搬进去两天都要冻死了。而且没有网络,电视我也看不懂,痛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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