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色 发表于 2005-5-24 02:37

Originally posted by luojinting at 2005-5-19 16:19
什么意思啊?


就是说他怀疑我,是为了出国才和先生结婚的

我晕~~~~

水色 发表于 2005-5-24 02:38

Originally posted by daffy at 2005-5-20 11:29
不会吧,水色,德国佬也这个德行阿?我还以为只有美国人这么变态呢!


不是一般的变态

水色 发表于 2005-5-24 02:39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er at 2005-5-22 07:15



五月23日,没搞错吧

怎么?你也去了?

snow6677 发表于 2005-5-24 03:07

我四月初在北京大使馆递签,现在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我给大使馆写email询问,也没有回音,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顺便问个问题,如果我以家庭团聚的身份到了德国,又想在那里联系博士后的工作,这样允许吗,是否需要转签证类型?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5-24 07:43

楼上的耐心一下,估计这两天就会有消息了
家庭团聚签证原则上好像不能工作,你可以上学,但是博士后工作.....如果你不要工资的话,教授们是很愿意接受的

其其妈 发表于 2005-5-24 09:32

我本人还没有走,但是和爱人孩子的签证需要分开办理。我想问问是否可以办理家庭团聚?如果可以,我如何提供家庭团聚要求的有效居留许可?
另外想知道家庭团聚的结婚证和出生证公证是否需要实体公证?我办的实体公证,待照片,是否可以?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5-24 10:19

楼上
除了学者签证好像其他类型夫人和子女都不好同时过去,原因如你所料,没有团聚成员有效居留许可
实体公证肯定比较好的
不过证书公证也能过去,比如我
现在北京市公证处有专人负责复印,不收钱,印得我们两口子两个小黑脸

daffy 发表于 2005-5-24 10:24

呵呵,诸事不宜,你对这些这么熟悉,都可以开个咨询热线电话,靠这赚钱了!!

其其妈 发表于 2005-5-24 10:50

谢谢诸事不宜,但是亮马大厦的工作人员说我的材料在大使馆办理,所以不能办理我爱人的同行,只能去大使馆办理,具体的他也不清楚。难道非要分开走马?

诸事不宜 发表于 2005-5-24 11:16

Originally posted by daffy at 2005-5-24 11:24
呵呵,诸事不宜,你对这些这么熟悉,都可以开个咨询热线电话,靠这赚钱了!!

哈哈
久病成医啊,再加上一点貌似经验的言论,我汗一个啊$汗水$
daffy你最近好么?


楼上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状况麻烦你写明白一点,也许大家还能讨论一下
这里潜水员中可有好多高人啊(估计本贴是潜水员素质最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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