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国朋友开了GbR,现在想回国接着做,法律层面上怎么操作?
我和德国同学在上学期间合开了个GbR, 专门从外管局获得了许可。现在毕业了,想回国去接着做这个公司,因为公司的业务主要都是通过网上进行,所以业务操作上没问题,现在就是不明白该怎样在法律的层面上操作,
1. 回去的时间超过6个月后,德国的居留就会失效。 而椐IHK的人来说,GbR的Gesellschafter必须是要有德国的有效居留的。这里的问题就是, 1。怎么样才能达到在国内长期居住,每年短期来德国几次,而不会失去德国居留。 我目前的居留是有限期德国居留。
2. IHK的人说, 做为still gesellschafter 可以长期呆在外国. GbR必须至少要有两个Gesellschafter,这里的问题就是,其中一个能是still Gesellschafter吗?
或者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好的解决思路? 人一走,茶就凉。德国人凉得更快。不如回国办个个体执照直接和你的同学签合同。 换成 GmbH。 回复 2# mo010481
有限期的居留,每年要在德国至少呆六个月零一天才行,我是想长期呆国内的 回复 5# rennendemaya
GmbH每个月的固定费用是多少?谢谢同学 回复rennendemaya
GmbH每个月的固定费用是多少?谢谢同学
rennendemaya 发表于 2011-6-5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比GbR高,要请税务师每个月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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