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自保来德国,还需要去办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吗?
本帖最后由 心不逢时 于 2011-6-6 21:05 编辑今天去了Stadt,想给爸妈办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在Belastungen选项中选了nein,可是办事的人根本不看,我也说了费用爸妈自己承担的...对方管我要收入证明,我带了去,可是月收入低,对方告诉我,单身必须月收入1200欧以上,或者有家庭的要1700欧以上...我一再强调我不承担费用...可是办事员就说必须要达到这个收入才能办...
我看了广州领馆的签证须知,“此行的费用来源证明。可提交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的经济担保书(根据居留法66-68条),由其来承担此行的费用。”如果爸妈是自保的话,是不是就不需要我这里提供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了?请问有朋友试过吗? 如果是自保就不需要了。有的地方学生根本不让办。 谢谢楼上的答复。这样就省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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