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blue 发表于 2011-6-10 20:01

请教,能同时拥有两国居留吗?

换工作到了另外一个欧盟国家,也申请到了那个国家的长期签证,下个月就要过去工作。可德国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德国的签证也还有效,所以想过几月再在德国ABMEILDEN.这样的话,等于有几个月同时有两国的居留(非长居),请问,这样可以吗?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6-10 20:11

你可以在6个月内回一趟德国,就行了

mo010481 发表于 2011-6-10 22:26

chezshen 发表于 2011-6-11 00:14

你可以在6个月内回一趟德国,就行了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6-10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直以为是3个月。。落地签{:5_391:}

celinecy 发表于 2011-6-11 10:01

申请欧盟长居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1-6-11 11:20

你可以在6个月内回一趟德国,就行了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1-6-10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1-6-11 11:21

可以申请欧盟长居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6-11 12:25

不清楚。只是听说有人曾经同时拿两个国家的居留,一个因为配偶,一个因为工作。

注意,是听说。我一直以为这个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居留地”应该是固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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