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专用小号
发表于 2011-6-13 22:14
看着烦的扔了
喜欢的继续用
苏犹怜
发表于 2011-6-13 23:03
用得着的旧留着 用不着丢掉
winnie1231
发表于 2011-6-13 23:38
那旧护照呢??
狐狸家的猫
发表于 2011-6-13 23:39
那旧护照呢??
winnie1231 发表于 2011-6-14 0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可怜孩子哦,他这样对你,你还替他着想。。。
nethcan
发表于 2011-6-13 23:53
旧护照如果有心还他,那就nachnahme,或者直接交给警察叔叔说你捡到了一本护照
doujiang
发表于 2011-6-14 05:16
值钱的留,不值钱的不留。
{:5_317:}
liuer3
发表于 2011-6-14 09:25
。。。。。。无语
完美卷卷
发表于 2011-6-14 16:18
有用的就留下,没用的就扔了。
小小青鸟
发表于 2011-6-15 13:48
看是怎么分手的~
和平分手,分完之后把他的东西打包给他寄过去;非和平分手,根据情节狗血程度,分卖掉,扔 ...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1-6-13 2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每次回答都会分好几种情况,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很客观也很性情中人啊{:4_290:}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1-6-15 13:50
MM每次回答都会分好几种情况,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很客观也很性情中人啊
小小青鸟 发表于 2011-6-15 14: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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