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结果的Einspruch(异地每周往返,但Finanzamt不承认某些报税)
刚拿到报税结果,发现好多报税没算,想提出Einspruch,还有问题请教大家:我的情况:
工作地和家庭居住地距离超过200km,所以租了2套房,工作地的房子anmelden成Nebenwohnung。周末往返乘火车。
听说这种情况可以退税,就写到今年的报税单里了。
问题是:
1. Finanzamt要我提供交两处房租的Beleg
我Nebenwohnung的头几个月的房租是Bargeld付的。之后房租都是Dauerhaft自动转账的,所以也没收集Auszug。
报税的时候就已经交了2份租房合同作为房租的凭证。Finanzamt的信说双Wohnung的钱不能退税,除非我提供这一年交房租的Beleg。
这Beleg是必须要交的么?为什么上交租房合同都不行?这种情况可以Einspruch吗?
2. Finanzamt只承认我这一年里部分的往返两地费用
按异地工作的时间算我大概往返了30周,退税时提供了20周的车票, 其他的有时是Mitfahren,有些找不到Fahrkarten了。于是Finanzamt说只能算20周往返。
但是看之前有帖子说并不需要提供车票来证明。说Finanzamt应该是按公里数来算费用的......不知这个可不可以Einspruch。
问题挺多的,先谢谢大家了! 自己没有车的话,是要提供车票的,有车子一般按公里数算。
第一个满扯淡的。 自己没有车的话,是要提供车票的,有车子一般按公里数算。
第一个满扯淡的。
仙林小童 发表于 2011-6-14 16: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
那还是因为自己没把车票收集好了?但记得坛子里都说不需要出示车票的啊
地一条真的太无语了,有人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在德国所有的Kontoauszuege和重要的Rechnungen,私人必须至少保留3年, 在德国什么都得有个凭据。刚开始上班的时候也吃过这些亏, 所以现在学会了。 交钱, 就算是Bargeld也要给个收据或Rechnung不是。
第一条, 你需要的Kontoauszuege你可以去银行开一个, 大概交几欧的手续费。第二条你只能报这20周的票。 还有就是, 你要是单身的话, 是不能报Nebenwohnung的税的, 一个Wohnung,然后天天Pendeln是可以的, 这个200公里pendeln有点远{:5_387:} 一定要车票?Mitfahren的怎么办? LZ 是单身还是夫妻两地? LZ 是单身还是夫妻两地?
janewyl 发表于 2011-6-15 2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夫妻两地 Mitfahren没用,要不有车票,要不自己汽车的公里数证明 怎么用汽车公里数证明{:5_389:}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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