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ger 发表于 2011-6-18 22:47

lebensgefaehrte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20 18:15

上面的一些人说话好奇怪,难民制度和难民群体又不是只针对中国人而存在的。美国的难民更多吧
如果是政治迫害,那还要庆幸国外有难民制度呢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20 18:18

什么叫生活伴侣啊,就是情夫吗?又学会了一个新词。
MR_XZ 发表于 2011-6-17 18: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5:}情妇或者情夫是专属名词啊,特指婚姻关系外存在的第三方女性/男性。简单说就是第三者,三儿。
生活伴侣也可以说是同居伙伴,是没有法律婚姻形式的男女双方。还是2个人啊

shyshy 发表于 2011-6-20 18:59

上面的一些人说话好奇怪,难民制度和难民群体又不是只针对中国人而存在的。美国的难民更多吧
如果是政治迫 ...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20 19: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性质的政治迫害阿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20 19:08

啥性质的政治迫害阿
shyshy 发表于 2011-6-20 1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04.Juni.1989

pistazie 发表于 2011-6-20 19:13

中国护照这辈子甭想免签欧洲了
jasonwindy 发表于 2011-6-17 18: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2:}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1-6-20 19:34

本人 黑森州难民,女,刚生了宝宝,我的生活伴侣德国籍,我们做完了孩子的出生证明,父亲认养。 现在我的外 ...
可怜人 发表于 2011-6-17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简单、冠冕堂皇的方法就是尽早跟孩子的爸爸结婚,也不用再借难民的名义拿Duldung,那日子也不好过。除非你是为了居留,花钱让小孩认了德国藉的父亲,又另当别论。
注意,以前用这种方法搞居留很容易,受法律某条保护。由于滥用的太多(好多黑人认酒鬼、流浪汉为新生儿之父),迫使一些州新立条款,在有造假嫌疑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双方作亲子鉴定。并且已有母子(包括中国人)因此被驱逐出境的。。。

lu133955 发表于 2011-6-20 19:37

回复 8# klasseyang


知道你为什么被老板打了。

shyshy 发表于 2011-6-20 19:57

04.Juni.1989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20 2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年纪的女的都过了生育年龄了吧

janson 发表于 2011-6-20 20:27

不懂,帮你顶!

但是看了有些人的留言有点别扭,人家都说自己是可怜人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不依不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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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难民请法律达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