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圆珠笔 发表于 2011-6-19 19:21

【回馈论坛】发一个询问上海领事馆关于自保资金的官方详细解释

你好!

申请短期探亲访友签证时,申请人可自行提交本人名下的经济能力证明进行担保。

本馆认可的个人经济能力证明指的是:
对于有职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名下最近6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即提交 本人银行工资卡的原件及最近6个月的帐户明细复印件。如果申请人的工资是以现 金发放的,则提供由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本人名下最近 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 税单。

对于学生,自由职业,无业及退休身份的申请人,资金证明可提供由中国境内银行 出具的申请人名下的《存款证明》,或非最近6个月内新存入的定期存款存单。本馆 对该存款的金额没有具体限制。18岁以上在读申请人若提供父母名下的上述资金证 明时,还需父母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的《同意承担申请人旅费的声明公证书》。

另外,本馆签证领事保留要求申请人追加其它经济证明材料的权利。

关于签证流程及所需材料的更多信息,可登陆本馆官方中文网站

顺致友好问候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事签证处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1-6-20 13:35

谢谢

mark 一下~~

ww1218 发表于 2011-12-14 15:27

mark

dearme 发表于 2012-3-1 15:58

mark

ww1218 发表于 2012-3-2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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