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糖糖呀 发表于 2011-6-23 19:12

法盲求解释,关于《家的N次方》

总算是看完了,看完之后百思不得其解
薛之荔她爸妈离婚的时候不是判给了她妈吗,而且她还是加拿大籍,那这样她和薛茂祥就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呀,况且她也成年了还那么有钱,完全可以自立门户啊。
为什么就一定不能和楚牧结婚啊?

march 发表于 2011-6-23 19:18

我也不太明白。但是照剧里讲的。她还是她爹的女儿啊,楚牧是她爹的继子。所以他们应该是兄妹相称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1-6-23 19:20

我也觉得不能结婚很狗血。。但这个电视剧本来就不现实,当看戏呗

闹闹小妍子 发表于 2011-6-23 19:22

我开始的时候就在想,会不会其实楚牧不是文楠的亲生儿子,这样他就跟他爸了,然后就可以结婚了,结果楚牧不是他爹的亲生儿子,我就郁闷了,为啥一定要整这么一出来?

我是糖糖呀 发表于 2011-6-23 19:22

她是她爹的女儿没错,可是她是加拿大籍啊,难不成加拿大户口本上还写着薛茂祥是她爹。。。

snake_ark 发表于 2011-6-23 19:25

这片我是有点看不下去,实在闹得慌。

我是糖糖呀 发表于 2011-6-23 19:31

回复 6# snake_ark
我是刚开始看得挺上瘾的,后来就慢慢看不下去了。。

张晓宇 发表于 2011-6-23 19:31

按中国的法律,离婚不离亲,即使离婚了,父母子女关系还是存在的。

我是糖糖呀 发表于 2011-6-23 19:43

回复 8# 张晓宇

薛之荔是加拿大籍,中国法律管得着她吗?

薄凉 发表于 2011-6-23 19:55

回复张晓宇

薛之荔是加拿大籍,中国法律管得着她吗?
我是糖糖呀 发表于 2011-6-23 2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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