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7-7 17:48

瞎谦虚什么
简单有条理地表达出来,就是你的本事了。
行了,这任务就交给你了,咋那么懒呢你
josi 发表于 2011-7-7 17: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看着好舒心,哈哈哈,不过实事求是地讲,我时常也很罗嗦,所以懒一点是有好处的{:5_31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7-7 18:09

小狼也不懂,就他妈我给他张罗,还给同城的小孩张罗
mixmas 发表于 2011-7-7 17: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妈妈真热心,小狼好幸福{:5_370:}

我就没耐心搞这些个,更别说给孩子搞了。{:5_35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7-7 18:11

回复凌波不过横塘路


嗨,凌花景...
我知道那个不是你的马甲.星星才是,对把?
lafangsi 发表于 2011-7-7 17: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你这个造谣分子,这个N多人都知道滴呀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7-7 18:15

我反驳的是lz那句非要用死刑,不然中国人都会效仿作恶,为什么都跟我扯到法律上去?
doudouno1 发表于 2011-7-7 17: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其实是针对你后面那一句,但是忘了飘红那句了。

但是josi说的效仿作恶也很有道理,这个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有体现。法律不但有惩治作用,也有威慑作用。

mixmas 发表于 2011-7-7 18:21

你这个妈妈真热心,小狼好幸福

我就没耐心搞这些个,更别说给孩子搞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7-7 18: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闲的

xiaowla 发表于 2011-7-9 09:01

当时药的事情是舆论弄大了,没法不死。要说他还真不该死:
1. 药是自首的
2. 药是一念之差,不是惯性犯罪 ...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6 13: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xiaowla 发表于 2011-7-9 09:04

德国有Totschlag 和 Mord概念定义的区别, 可惜中国没有。 法制远远不够健全, 很多事情自然解 ...
DLIII 发表于 2011-7-6 2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算是这样,药的情况在德国还是Mord,因为他是以杀人来掩盖其伤人的罪行。

DLIII 发表于 2011-7-9 21:28

就算是这样,药的情况在德国还是Mord,因为他是以杀人来掩盖其伤人的罪行。
xiaowla 发表于 2011-7-9 09: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 你我说了不算, 要看药碰到的是什么律师和法官。 德国虽然是法典法系统, 律师法官的影响力比不了美国, 但是多少起些作用。

wgsuchender 发表于 2011-7-9 22:56

不一样的是 危害社会的程度不一样药是危害程度更大的 他是撞谁杀谁 放出来 谁都可能被他杀死 而这个案子的2个死者是因为凶手对他们有仇 属于仇杀 放出来他跟你没仇不会乱危害社会再加上是真自首 就死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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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ZT 药家鑫死得,他死不得